翠屏山庄客房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磋商公告

翠屏山庄客房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磋商公告

翠屏山庄客房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磋商公告

受淮安市经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翠屏山庄客房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JFCS-泽豪-**********

  项目名称:翠屏山庄客房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5万元

  最高限价:24.5万元

  采购需求:原电梯保护性拆除、运输、采购安装:3层3站3门,额定载重1000kg,速度1.0m/s,无机房电梯:以现场测量为准,电梯装潢要求:轿厢轿壁、轿门、厅门为不低于1.2mm发纹不锈钢(具体配置按采购需求执行)。(详见采购清单及要求)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安装周期为10日历天(货物进场后安装、调试并经当地主管部门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的时间),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质量要求:取得特种设备验收合格证

  其他:整梯质保期2年(含免费维保两年)(取得特种设备许可证之日为质保维保期开始日期),电梯核心部件(曳引机、控制柜、门机、安全钳、减速器、缓冲器)质保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0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或所投电梯制造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

  (2)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投标人所投电梯产品必须为同一品牌。

  注:①投标人必须提供电梯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②一个电梯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电梯,只能授权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资格将全部被取消③当电梯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时,仅对电梯制造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1日,每天8:30至11:3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盱眙县中澳生态城商业区52号楼206室)

  费用:报名费300元,无论中标与否不退还,逾期不予接受。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3年4月4日15:00

  (二)磋商地点: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盱眙县中澳生态城商业区52号楼206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2023年4月4日15:00

  地点: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盱眙县中澳生态城商业区52号楼2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磋商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提交。

  2.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缴纳中标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是人民币形式(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

  3.供应商选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形式的向采购人缴纳,如保函(担保、保险等)的约定期到期但供应商履约仍未结束的,供应商须进行续保。

  4.如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5.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约定期届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人民币形式的履约保证金退还供应商,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本项目采用磋商投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安市经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盱眙县盱城淮河北路173号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05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县山水大道88号中澳生态城商业区52号楼206室

  联系方式:051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小玄

  电话:0517-********

淮安市经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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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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