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中心】咸安区社会福利院整体搬迁工程(二期)招标公告[报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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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咸安区社会福利院整体搬迁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ZX-******FJ-*********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安区社会福利院整体搬迁工程(二期)已由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咸安发改审批字【20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咸安区民政局,建设资金为上级资金和专项债券。招标人为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咸宁市正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安区向阳湖镇宝塔村十三组
建设规模:总规划用地面积27.51亩,建筑面积3400m2
其他:拟装修改造1栋3层日照中心,建筑面积3400m2,配备医疗废物处理室、中药制剂室、康养室。同时配套建设道路、停车场、晾晒场、游步道、围墙等相关附属设施。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工程是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EPC总承包招标。包含初步设计范围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1.工程设计是指: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跟踪服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工程采购是指: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3.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4-30
合同估算价:1431.85万元
2.3其他:工期:9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20 日历天,施工工期:70 日历天。最高限价为1431.85万元,其中:(1)工程费用1320.82万元,(2)施工图设计费 13.29万元,(3)预备费97.7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旧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3.1.4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旧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3)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3月25日至2023年03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18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图审,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也称合格)、施工图纸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宁市咸
安区经济
发展(集
团)有限
公司
代理机构:
咸宁市正
信工程造
价咨询有
限公司
地址:
咸安区银
桂路18
6号
地址:
咸宁市咸
宁大道3
9号(国
际大厦1
2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陈敏
联系人:
黎秋红
电话:
0715-*******
电话: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qq.com
电子邮件:
*********@qq.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23年03月24日
附录:

项目

要求

备注

资质条件

投标人需具有:1、投标人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旧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

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部分的联合体成员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针对本项第1条)

业绩要求

/

/

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www.hbcxpt.cn)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函);9.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岗位

资格要求

数量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担任,负责本标段(包)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1人

/

其他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资格

设计负责人

中级及以上职称

1人

/

施工负责人

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人

根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条件的,可以兼任。

/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咸政规(2017)8号)第六条(二)“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进一步完善项目经理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制度,强化对注册人员的执业过程监管,在招投标环节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对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履职行为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在招标文件中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

本标段(包)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1.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满足条件的可以相互兼职。

2. 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要求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合理、品种齐全,可以充分满足本标段(包)施工需要。

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部分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

备注:1. 投标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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