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极电泳线增加磷化槽招标公告

阴极电泳线增加磷化槽招标公告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

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决定情况公示表

渝环(两江)〔2015〕第076号

序号

信息内容

201

项目名称

阴极电泳线增加磷化槽项目

建设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长福西路10号

建设单位

重庆卡福汽车制动转向系统有限公司

许可事项

■环评文件

□环保验收

环评单位

重庆德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环评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表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

项目概况

在公司现有厂房内阴极电泳线旁边增加磷化槽,以提高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本项目建成后将处理独立悬挂系统板壳类零件10万套/年,接头30万件/年,独立悬挂10万件/年,分担现有阴极电泳线磷化线处理负荷约80%。企业生产过程中磷化工段只是其中一个工段,前工段和后工段处理能力不变, 且不接受外单位的委托业务的条件下,项目的投产做到增线不增污,不增产。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现场检查结论

营运期:

废水:拟建项目运营期废水污水主要为清洗废水等,成分简单,经过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嘉陵江悦来段。

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含少量碱的水蒸汽和水蒸汽。为了防止这些蒸发的水蒸汽影响工艺的质量,在热水洗喷洗区前侧(工件在挂链上前进的反方向)、脱脂的后侧、磷化的后侧,设置抽风罩,由离心风机统一高空排出。

噪声:本项目设备噪声经过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磷化渣产生量为6t/a。属HW17类危险废物,依托危废协议、拟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司(重庆天志环保有限公司)处置。项目废桶产生量为0.5t/a。由于废属HW49类危险废物,这些废桶统一回收后,依托危废协议、拟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司(重庆天志环保有限公司)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全文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是否予以批准

■是 □否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公示期

2015年8月4日——2015年8月10日

序号

信息内容

202

项目名称

力帆集团重庆万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智能新能源汽车60亿瓦时锂电芯项目

建设地址

两江新区水土组团D标准分区D03-2/01(1#地块)、D10/01(2#地块)、D11/01(3#地块)

建设单位

力帆集团重庆万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许可事项

■环评文件

□环保验收

环评单位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环评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书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

项目概况

力帆集团重庆万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在两江新区水土组团的“数据中心”区块内建设“智能新能源汽车60亿瓦时锂电芯项目”。征用两江新区水土组团D标准分区D03-2/01(1#地块)、D10/01(2#地块)、D11/01(3#地块)(占地面积约303.85亩),投资15.476亿元,采用三元材料(镍钴锰酸锂)制造汽车动力锂电池。分别在1#地块内建设1~3#生产厂房并且建设配套的原辅料仓库,2#地块内建设4~5#生产厂房并且建设配套的原辅料仓库,在3#地块内配套建设研发楼、食堂以及办公楼等辅助设施。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现场检查结论

施工期

1.废水

为了减缓项目施工期对受纳水体造成不利影响,应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为:

①流动机械设固定的冲洗场地,冲洗废水集中收集,在施工厂区设置5m3沉淀池,采取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场地洒水抑尘。

②设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

2.大气

为防止项目施工期大气环境污染,施工单位应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① 建设期间制定了洒水降尘制度,采用湿式作业,配套洒水设备,专人负责,对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定期洒水,以减少粉尘对环境的污染。

② 施工现场内运输道路及时清扫,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

③ 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和其它细颗粒散装原料,贮存于库房内或密闭存放,避免露天堆放。易散落物料运输应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装卸时要采取洒水防尘措施,减少扬尘量。

3.声环境

为防止项目施工期噪声环境污染,施工单位应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噪声低的施工方法;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避免夜间进行施工,如必须夜间施工时应在向重庆市环保局两江新区分局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

4.固废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并纳入园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建筑垃圾应加强施工管理,进行妥善处理,可利用部分应尽可能利用,不可利用的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

运营期

1.废气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

正极片在负压制浆过程中,抽真空时有少部分NMP的有机废气产生;正极片涂布后烘干过程中,NMP溶剂完全挥发出来,产生NMP有机废气。NMP有机废气产生量为5600t/a,经过冷凝回收和沸石转轮处置后,NMP处理效率可达99.5%以上,处理后的废气20×4200m3/h回至涂布机,20×1800m3/h废气分别经过1~5#排气筒(高度20m)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8.40t/a。电池真空预封、二封等抽气封口时,有含电解液的有机气体挥发,挥发量为2.23t/a,经过活性炭装置吸附之后电解液废气由涂布机排气筒排放,排放量为0.22t/a。项目总有机废气排放量为8.62t/a。

正负极材料在配料过程中,粉料的投加转移过程中产生粉尘。粉尘总产生量5.90t/a,采用真空吸料方式进料(粉尘收集率为90%),并且自动上料系统自带滤筒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NMP在对搅拌机上料过程中无组织挥发量约为0.01%。

极片在辊压、裁片、刷片时有浮粉抖落,在辊压机、横切机、分条机、刷片机均设置真空吸尘装置。在电解液注液、二封等过程中有电解液无组织挥发量约为0.01%。

在污染源正常排放工况下,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中,自动上料间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为1.85×10-2mg/m3,最大占标率为4.11%;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最大落地浓度为1.62×10-2mg/m3,最大占标率为0.81%。制片间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为6.40×10-3mg/m3,最大占标率为1.42%。注液间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为7.22×10-3mg/m3,最大占标率为0.36%。有组织排放中,1~5#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的最大落地浓度为8.78×10-3mg/m3,最大浓度占标率为0.44%。本项目正常工况下,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厂界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20的要求。

在1~5#生产厂房外各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点,亦无规划居住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点。

2.废水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

正负极片浆料过筛筛网清洗、搅拌桶清洗、拖把清洗,产生清洗废水量约为40m3/d(12000m3/a),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总钴、总镍、总锰。根据同类企业清洗废水产生水质指标COD 800mg/L、SS 600mg/L、总钴2.0mg/L、总镍2.0mg/L、总锰2.0mg/L,产生量分别为COD9.60t/a、SS 7.20t/a、总钴0.024t/a、总镍0.024t/a、总锰0.024t/a。W1清洗废水经过预处理后排入水土污水处理厂处理。

生活污水总排放量为248.4m3/d。污水中主要含有SS300mg/l,COD350mg/l,BOD5300mg/l,NH3-N 35mg/l,经过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300m3/d)处理后排入水土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废水经水土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竹溪河,对竹溪河水质影响较小。

3.噪声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真空泵、冷冻机、冲模机、空压机、风机等,噪声源强为80~90 dB(A)。项目真空泵、空压机、风机、冲模机均布置在生产厂房内,冷冻机布置在两座生产厂房之间。经过基础减振、厂房建筑隔声等之后,噪声源强为60~70dB(A)。

在仅考虑噪声的几何衰减的情况下,项目东、西、南厂界噪声昼间、夜间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标准要求;北厂界噪声昼间、夜间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排放标准要求。本项目周边无声环境敏感点,项目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铝复合膜2400m2、一般废包装材料47.8t/a外售、废分子筛1t/5a原厂家回收利用;NMP回收液5580t/a、NMP桶27900只/a,NMP回收液由NMP桶装封以后由原NMP生产厂家回收;生化污泥150t/a袋装后送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废极片0.5t/a、废电池1.5t/a、废棉纱7t/a、废活性炭80t/a、废沸石5t/5a、废过滤网0.5t/a、镍钴锰酸锂包装袋74.3t/a、生产废水污泥9.0t/a、污油3.2t/a交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电解液空桶305000只/a由生产厂家回收。生活垃圾1035t/a,纳入市政环卫部门的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运行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经过合理处置后,不外排,对外环境影响小。

5.地下水环境影响

排放的废水中无剧毒、可持久性的污染物,项目污水管道等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发生废水的泄漏。生产区、电解液储存区、NMP储存区在采取严格防渗措施后,泄漏导致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因此,项目在加强防腐、防渗措施和环境管理下,对区域地下水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全文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是否予以批准

■是 □否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公示期

2015年8月4日——2015年8月10日

序号

信息内容

203

项目名称

礼嘉L52道路及配套工程

建设地址

礼嘉

建设单位

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许可事项

□环评文件

■环保验收

环评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中冶赛迪

环评类别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验收调查报告

项目概况

K0+800.291-K0+960段受龙湖调规影响未实施,实际施工长度为1.139km,标准路幅宽度为26m,双向4车道,设计时速为40km/h,为城市次干道I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影响的措施

1.废气

施工期:严格按照《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和 “蓝天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防止扬尘污染;施工期禁止燃用原煤及煤制品。

2.废水:

施工期:施工期人员应集中居住,其产生的生活污水应进行处理后排放。

运营期:污水接入龙塘水库截污干管。

3.噪声:

施工期:加强建筑施工场地的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控制噪声污染,防止噪声扰民。

4.固废:

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组织了现场检查,同时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是否予以批准

■是 □否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公示期

2015年8月4日——2015年8月10日

序号

信息内容

204

项目名称

年产600万台高效节能家用空调压缩机项目

建设地址

重庆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G1地块

建设单位

重庆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

许可事项

□环评文件

■环保验收

环评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沙坪坝区环境监测站

环评类别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验收监测报告

项目概况

新建冲压压铸车间、压缩机精装车间、压缩机总装联合车间等,以及供配电、给排水、土建、总图运输、锅炉房、空压机房等辅助工程。项目生产家用空调压缩机,主要产品型号及产量为C39压缩机150万台、C44压缩机150万台、C48压缩机150万台、C55压缩机150万台,共计600万台/年。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8132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06534.21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影响的措施

1.废气

施工期:严格按照《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和 “蓝天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防止扬尘污染;施工期禁止燃用原煤及煤制品。

营运期:钼化工艺产生甲苯废气经处理净化后由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电泳烘干废气经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焊接废气经收集后由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熔铝炉、热处理炉、烘干炉废气经15m高烟囱达标排放;燃气锅炉废气经25m高烟囱排放,均满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和《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2)要求。

2.废水:

施工期:施工期人员应集中居住,其产生的生活污水应进行处理后排放。

营运期:磷化废水经车间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第一类污染物排放标后与生活废水、酸洗废水、碱洗废水、电泳清洗废水、车间保洁废水和压缩机气密性检测废水一并进入厂区新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

3.噪声:

施工期:加强建筑施工场地的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控制噪声污染,防止噪声扰民。

营运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冲床、压铸机、空压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满足《工业企业长街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要求。

4.固废:

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

营运期:本项目规范设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堆放场(点),满足“防淋、防渗、防流失”的“三防”等相关技术要求,避免二次污染。污泥、磷化槽渣、电泳槽渣、废切削液、废油布、油漆桶、磷化废水处理污泥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存贮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暂存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交危废转运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废钢板、废铁屑、金属边角料、熔炼渣等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并回收利用或外售利用;生活垃圾按照环卫部门的要求及相关规范进行收集和暂存。

公众参与情况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组织了现场检查,同时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是否予以批准

■是 □否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公示期

2015年8月4日——2015年8月10日

序号

信息内容

205

项目名称

第二工厂建设及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址

重庆北部新区礼嘉组团F标准分区F08(部分)、09(部分)地块

建设单位

延锋汽车时间系统重庆有限公司

许可事项

□环评文件

■环保验收

环评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沙坪坝区环境监测站

环评类别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验收监测表

项目概况

在一期联合厂房内西南侧新建C490项目生产线及生产设备,年产54万套内饰产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影响的措施

1.废气

营运期:注塑工序热塑性废气、摩擦焊接、超声波焊接、火焰处理和激光弱化工序热塑性废气,由厂房机械排风系统排入厂外;一次喷胶、二次喷胶工序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真空成型工序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由10m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2)排放。

2.废水:

营运期:生活污水经一期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排放标准后排放。

3.噪声:

营运期: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对生产设备中的高噪声设备进行减振降噪处理,同时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位置及工作时间,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营运期: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集,再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弃胶水及其包装物、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废活性炭、含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贮存,交由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贮存场所的建设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生化池污泥定期清掏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食堂餐厨垃圾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拟分类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组织了现场检查,同时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是否予以批准

■是 □否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公示期

2015年8月4日——2015年8月10日

序号

信息内容

206

项目名称

6F15/6F35自动变速箱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

重庆市北部新区礼环北路1号

建设单位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动力系统分公司

许可事项

□环评文件

■环保验收

环评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沙坪坝区环境监测站

环评类别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验收监测报告

项目概况

新建箱体车间、齿轮车间、热处理车间、装配车间等主体工程和办公楼等配套工程及设施;形成年产6F15变速箱26万台、6F35变速箱26万台的规模。项目占地面积为247000.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10090.2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影响的措施

1.废气

施工期:严格按照《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和 “蓝天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防止扬尘污染;施工期禁止燃用原煤及煤制品。

营运期:机加工生产产生的油雾经各加工设备自带的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集中收集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渗碳废气经配套的氧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丸废气经设备自带喷丸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清洗机排放废气经排气筒直接排放,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致屋顶满足《饮食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2)排放。

2.废水:

施工期:施工期人员应集中居住,其产生的生活污水应进行处理后排放。

营运期:废水经公司已有发动机生产项目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排放标准后排放。本项目不单独设污水排放口。

3.噪声:

施工期:加强建筑施工场地的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控制噪声污染,防止噪声扰民。

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冷却塔、空压机、加工机械等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吸、隔声和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长街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要求。

4.固废:

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

营运期: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废棉纱、机加淤泥、清洗槽淤泥、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及油雾净化装置的滤料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存贮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暂存并交由有危废转运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组织了现场检查,同时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是否予以批准

■是 □否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公示期

2015年8月4日——2015年8月10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审批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

2015年8月4日

标签: 电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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