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县公安局物证保全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鹤壁市淇县公安局物证保全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鹤壁市淇县公安局物证保全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HBZC[2015]0802号

批复编号:〔2015〕694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计划完工时期:20日历天

采购预算(元):410,000.00元

保证金(元):4,000.00

采购人:鹤壁市淇县公安局

联系人:刑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

联系人:韩女士 ****-*******

采购内容:物证保全系统 1套(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项目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的获取: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在递交投标文件当天之前缴纳或未缴纳采购文件费用的供应商,不具有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资格。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24日上午8:00至9: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8月24日上午9:30

递交采购文件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厅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1、潜在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足额缴纳保证金,且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到账,以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2、账户信息如下:账户: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0012,

开户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社营业部,行号:********2016;

3、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请于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届时请带好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退还保证金通知书”(加盖代理机构公章)、“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未中标人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财务章)。

关于采购文件下载及其他说明:采购文件免费下载,下载地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fcg/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等网站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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