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第二市民纪念公园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第二市民纪念公园工程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
计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已落实。业主单位为郑州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招标人代建单位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 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第二市民纪念公园工程施工总承包。
2.2 项目概况: 本项目 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南部,规划工业十三路北,规划
工业十二路南,规划电子科 技二街西侧,规划电子科技一街东侧 。 项目用地面积
*****.903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8513.1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7823.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为 689.9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骨灰楼和生态葬 (9万个墓穴 )业务用房 (含悼念室
业务厅等 )附属用房停车场道路广场园林绿化 (含景观小品 )等。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
分为一个标段 。
2.3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第二市民纪念公园工程施工总承包,包含施 工图纸和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4计划工期: 3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 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
师证书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结果信
息 ,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无
在建项目 提供书面承诺 具有 在投标企业 缴纳养老保险 的 证明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
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3 年 2 月的养老保险 。 如因
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
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不低于 4000 万元的园林景观工程或公
园工程施工业绩。
注: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提供联合体任意一方业绩, 企业业绩可为在建业绩或已竣工完
工业绩,企业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完工验收时间均可,竣工完工验收
时间以单独的竣工完工证明为准,业绩合同中的计划竣工完工时间不予认可。 投标
文件中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1加盖甲乙双方章的业绩合同竣工完工验收证明
2发票或中标公示公告截图,提供下述任一项即可
不低于相应合同总额 10%的发票 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
验截图,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或者:中标公示公告网址及网页图片:仅限于提
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4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
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拟派 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
罪行为 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 2020 年 2 月 1 日 -投标截止
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查询
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 或截图 ,若上述
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
3.5 其他要求:
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 如 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 在投标企业 缴纳养老
保险 的 证明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
包括 2023 年 2 月的养老保险 。 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
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
证明。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
投标联合体内部成员之间除外,提供承诺书 。
3.6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
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不同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
条件,并满足工程项目对相关专业资质等级的要求。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
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
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综合考虑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
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
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 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
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 : 0元 。
5. 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4 月 18 日 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
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
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 --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
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
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 0371-
******** 联系地址 :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曹女士
联系电话: 0371-
******** 邮 箱: hnqszbdl126.com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 53 号中原广告产业园 2 号楼九层 907 室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 2 号楼 256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0371-
********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