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煤系统#2、#3转运站落煤管改造招标公告
输煤系统#2、#3转运站落煤管改造招标公告
一、 项目概况
公司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县,黔东火电厂规划装机容量为4×600MW,一期工程于2005年11月开工建设,建设规模2×600MW,工程总投资约47.97亿元。 #1、#2机组分别于2008年9月30日和2009年1月13日一次性通过“168试运行”并投产发电,电量全部销往湖南省。
黔东火电厂由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负责生产运营,因生产需要,现拟对黔东火电厂输煤系统原#2、#3转运站落煤管进行改造,现黔东电厂输煤系统#2、#3转运站落煤管改造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人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
二、 招标范围
黔东电厂输煤系统#2、#3转运站落煤管改造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人负责黔东电厂输煤系统#2、#3转运站落煤管改造项目的设备设计制造、设备及材料供货、运输、装卸、现场设备安装施工(含旧设备的拆除、工器具、架子及相关特种作业等辅助性施工)、售后服务等相关内容。
详见技术文件相关条款。
三、 资金来源
本招标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四、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 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 技术资质:具备落煤管等类似输煤机械产品生产制造的经营资质和能力;
(三) 供货业绩:投标方具有300MW及以上容量机组3家及以上电站落煤管的应用业绩(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所提供的业绩不予采纳);
(四) 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2年~2014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 施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有负责过2个类似项目的现场管理工作经验(要求提供甲方/用户证明,并附有甲方/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六) 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培训等方面的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备参与两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七) 施工设备: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合同工程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八) 加工设备:具备足够的厂房、设备制造、加工等生产能力;具有符合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设备试验、检验设施(包括车间和现场试验、检验)和制造工艺;
(九) 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十) 质量保证和控制: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标准,且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备设计、制造质量;国家规定需要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通过国家强制认证标准。
五、 投标限制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一)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二) 国产设备的代理商;
(三) 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四) 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五)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六) 联合体投标。
六、设备交货期及施工周期
设备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所有合同设备及材料到货。
施工工期:开工30天内完成所有现场施工工作。
七、 招标文件出售
招标文件将于2015 年8月 5 日至8 月 12 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5点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接受面售和网售两种方式。
(一) 面售
投标人须派人持以下证件前来购买:
1. 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原件(招标人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留复印件)。
(二) 网售
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投标人如下购买信息:
1. 投标人名称;
2. 本单位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扫描件);
3. 投标人详细地址(含邮政编码);
4. 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5. 招标文件购买款汇款回单(汇款单上需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人确认招标文件购买款到帐后向投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可在投标时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三) 标书购买费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或每包)售价人民币 1000 元(购标款只接受银行汇款,不接受现金。),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
网售形式购买的,如需邮寄纸质文件,由投标人在收取招标文件时向快递公司支付邮寄费用。
八、 投标文件递交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8 月 26 日 上午9 点,请在此时间前送达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二楼指定地点,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2015 年8 月26 日上午9点在指定地点开标。开标前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登陆《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http://www.cpeinet.com.cn)进行用户注册(免费),将注册成功后的信息资料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gys@wldl.com.cn),并打印装入投标文件中。不注册的投标人将难以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注册咨询联系人谭敏娜(****-********)。
十、 联系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办公大楼 邮编:410004
联系人:瞿宁
电 话:****-******** 传真:****-********
电子邮箱:wlzbcg188@163.com
工地现场联系人:王文 电话:****-*******
标书购买费汇款帐户信息:
户名: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凯里分行岑巩支行
特别说明:汇款单上必须注明所购项目名称及购标单位名称(可写简称)。
标签: 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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