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至唐河高速公路方城至唐河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环境保护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焦作至唐河高速公路方城至唐河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环境保护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焦作至唐河高速公路方城至唐河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环境保护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焦作至唐河高速公路方城至唐河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环境保护监测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建设资金为投资人自筹,招标人为南阳方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环境保护监测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焦作至唐河高速公路方城至唐河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环境保护监测服务项目
2.2 项目编号:G411*****010********
2.3 工程概况:项目路线全长101.896公里,其中方城县境内长约16.230公里,社旗县境内长约36.100公里,唐河县境内长约49.566公里。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大中桥和涵洞1/100。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和相关规范执行。
2.4项目地点:南阳市方城县、社旗县、唐河县
2.5招标范围:焦作至唐河高速公路方城至唐河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环境保护监测及验收。
其中,第一标段:水土保持监测招标范围包括:
依据本项目已批复的“焦作至唐河高速公路方城至唐河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及“水保批复文件要求”开展焦作至唐河高速公路方城至唐河段工程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项目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并定期提交监测阶段报告;项目水土保持文件咨询(包括水土保持设计文件、施工期间和项目竣工水土保持文件);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为水土保持评估单位提供必要的协助;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配合各级水利、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与水土保持相关的监督、检查以及做好各项技术资料,配合招标人取得相关批复文件,为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持,协助编写水土保持验收报告,协助招标人成功通过专项验收及备案公示工作。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具备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定期上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 从事水土保持监测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保证监测质量。
第二标段:环境保护监测及验收招标范围包括:
①环境保护监测:依据本项目已批复的“焦作至唐河高速公路方城至唐河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开展焦作至唐河高速公路方城至唐河段工程环境保持监测工作;掌握施工期对项目涉及区域的环境影响因素及影响程度,掌握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效果,分析工程建设活动对环境的影响,明确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工程减缓与恢复措施建议;生态敏感区环境调查监测;施工期环境调查监测(噪声、振动、水环境、空气环境、固体废物等);根据环境调查监测资料编制施工期环境调查监测报告;
②环境保护专项验收:为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环保方面的技术支持,编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运营期间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组织验收会议、完成备案公示等工作,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完成项目环保专项验收。
2.6 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7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成功通过专项验收,完成备案公示之日止。
2.8 标段划分:共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水土保持监测
第二标段:环境保护监测及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
(1)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协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资质证书且水平评价为2星级及以上。
(2)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至少完成过1条(不少于50公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水保监测业绩。(投标人需提供1.合同或协议。2.行政主管部门专项验收批复文件或监测总结报告。日期以行政主管部门专项验收批复文件或监测总结报告出具时间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水土保持监测上岗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在投标单位任意缴纳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无在建项目任职承诺书(格式自拟)。
3.2 第二标段:
(1)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证书附表包含环境标准的噪声、振动、水环境、空气环境)。
(2)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至少完成过1条(不少于50公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环保监测业绩。(投标人需提供1.合同或协议。2.行政主管部门专项验收批复文件或监测总结报告或环评监测报告。日期以监测总结报告或环评监测报告出具时间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环境监测上岗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在投标单位任意缴纳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无在建项目任职承诺书(格式自拟)。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表,企业如注册时间不足三年,以注册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须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项目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5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②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③投标人近三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在其行业活动中,无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条文、规范、规程及规范性文件等行为。(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nyggzyjy.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诚信库注册过程无需人工审核,所有资料提交后即可备案通过,并对外网公示。
4.2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保证金减半缴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日之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4)保证金减半缴纳
对企业信用评价为AA级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3月27日08:30分至2023年4月18日09:00分。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2开标地点:南阳市范蠡东路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4楼;
5.3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四层、五层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招标人:南阳方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滨河东路2396号1号楼-1-12层101
联系人:曹先生
电 话:155*****95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宛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29号海特大厦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
监督部门:南阳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0377-********
招标
|
河南宛通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