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中心HIV抗体检测试剂招标公告

妇幼保健中心HIV抗体检测试剂招标公告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15-10587号信息--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HIV抗体检测试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委托,对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HIV抗体检测试剂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3本项目第一包采购预算为*******元人民币、第二包采购预算为207000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
4、报价人须是所报价货物的制造厂家,如报价人不是报价货物的制造厂家,应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书或者提供合法获得该货物及售后服务支持的有效证明。
5、第一包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报价产品的药品注册证明文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报价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二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报价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HIV抗体检测试剂
2、招标编号:(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2015-10587)
3、预算编号:00-15-32619-000-000,00-15-32620-000-0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见附件。
5、交付地址:上海市内,用户指定地点。根据用户需要分批发货。
6、交付日期:签订合同后7天内完成全市各区县的配送工作。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08月11日(星期二)09:00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无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5年08月11日(星期二)09: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请各提交响应资料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2015年8月13日下午2点在上海政府采购中心出席通知会议。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次投标谈判采用网上投标提交方式,投标人供应商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谈判响应文件。
2、谈判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谈判有关具体事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本公告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本公告“四、”中的“2、”谈判时间是指谈判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邮编: 200082
联系人:姜诚东
电话:***-********
传真:***-********
Email:jcd@shzfcg.gov.cn
采购人: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
地址:泸定路339号
邮编:
联系人:张潇毅
电话:189*****190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妇幼保健 抗体 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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