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丝绸之路展》、《福建考古成就展》及《自然馆基本陈列--恐龙世界之闽海蔚蓝》陈列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海上丝绸之路展》、《福建考古成就展》及《自然馆基本陈列--恐龙世界之闽海蔚蓝》陈列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LQ********
开标时间:2015-08-31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博物院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FJLQ********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博物院《海上丝绸之路展》、《福建考古成就展》及《自然馆基本陈列--恐龙世界之闽海蔚蓝》陈列改造工程设计及施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财政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福建省文化厅闽文物〔2015〕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博物院, 建设资金来自 省财政专项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福建博物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博物院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标段1:《海上丝绸之路展》陈列改造建筑面积约为493平方米,投资约400万元;标段2:《福建考古成就展》陈列改造建筑面积约为376平方米,投资约400万元; 标段3:《自然馆基本陈列--恐龙世界之闽海蔚蓝》陈列改造建筑面积约为 500平方米,投资约3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展厅陈列形式设计及施工(含展厅内陈列改造设计及深化设计、造价编制、工程施工、展厅内陈列改造和艺术创作制作、专业展柜制作、照明、多媒体等);
2.4. 工期要求:三个标段工期均为: 80 个日历天(其中,方案深化设计文件提交时间为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7天内)
2.5. 工程质量要求:三个标段工程质量要求均为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无 ;
2.6.2.设计单位: 无 ;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或②同时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企业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应具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建筑工程专业(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以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为主办方,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主办方派出。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成员具有多种资质的,以在联合体中提供的资质为准;在联合体中提供相同资质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至少各完成或参与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提供布展陈列工程合同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经业主证明的竣工验收材料);“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标段1和标段2的“类似工程业绩”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博物馆陈列设计施工项目 ;标段3的“类似工程业绩”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或参与自然类、地质类陈列设计施工项目或至少完成过一项博物馆陈列设计施工项目。
3.5. 总设计师业绩要求:标段1和标段2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设计师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至少完成过一项博物馆陈列设计施工项目;标段3: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设计师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或参与自然类、地质类陈列设计施工项目或至少完成过一项博物馆陈列设计施工项目。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8月 5 日至2015 年 8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 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00 元,图纸及其他资料(含光盘)6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同一个投标人可同时投三个标段,也可投一个或二个标段,但只允许在其中一个标段中中标,同一个投标人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为一个,在评标时,将按标段1、标段2、标段3的顺序进行评审。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前汇达指定账户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标段1:陆万元;标段2:伍万元 ;标段3:肆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8月 31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内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表处;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fjjsjy.com)、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博物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96号
电话: ****-********
联系人:卢工
招标代理: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01-02单元601室,邮编:350001
电话: ****-********134*****923   传真: ****-********
联系人:吴琳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5919 0308 4510 501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 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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