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维修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镇原县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维修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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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镇原县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维修养护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7)水利 |
联系人 | 镇原县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152*****364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3-26 12: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3-28 18:00:00 |
采购单位 | 镇原县水务局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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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镇原县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维修养护项目 | Zyshzhfy2023-1 | 货物 | ******.0(元) |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我单位拟对镇原县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维修养护项目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项目业主为镇原县水务局。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Zyshzhfy2023-1
2.2项目名称:镇原县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维修养护项目
2.3建设地点:镇原县。
2.4项目内容:
(一)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
(1)监测预警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对100自动雨量站、7座自动水位站、120座无线预警广播站、3座视频站、6座图像站逐个进检查检修,对雨量筒逐个进行清理,确保雨量计量准确,对设施设备运行情况逐个进行调试,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维修养护,确保汛期设备正常运行,信息发送及时准确,进一步提升预警能力。
①自动监测站点运行维修养护
自动监测系统应委托专人看管,防止遭受人为破坏;清理积在雨量器承雨器中水位、雨量等数据准确度;定期和不定期对遥测站设备的运行状态进的杂物以及水位测井进水口的水草、淤沙;维护系统的工作环境;定期校核行全面检查和测试,发现和排除故障,更换存在问题的零部件,对异常数据处理,保障系统功能正常等。
②预警设施设备运行维护
预警设施设备应经常性检查保养检修,定期测量和调整设备运行指标,及时修复、更换损坏的零部件,保障各设备功能正常,能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③数据接收管理
数据接收管理主要为接收处理测站监测数据并写入后台系统平台数据库,监控测站运行状态,对测站进行参数设置等管理。
(2)县级监测预警平台维修养护。
监测预警平台应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排除设备故障,修复、更换出现故障的零部件等,保障设备功能正常,通信网络安全稳定,视频会商系统正常运行,机房基础设施安全可靠,对软件进行必要的更新、维护,确保监测预警平台运行正常。
①山洪监测预警平台和视频会商系统的网络通信保障
网络通信保障包括互联网光纤电路、GSM短信平台、监测预警平台光纤电路和视频会商专用通信电路等,县水务局应及时缴纳通信费用,确保公/专网传输电路正常通信。
②网络安全防护
建立统一的主机安全防护系统
解决水利专网服务器、终端PC病毒防护和补丁更新的网络屏障问题,建设全区水利专网统一的病毒防护与补丁管理系统,实现全区水利专网内的服务器、终端PC的防病毒、补丁修复、安全管控等。接入水利专网的服务器、PC终端的统一防病毒、补丁修复、安全管控等,通过控制中心进行统一管理,建立统一的专网安全防御体系。
建立统一的网络安全保障服务
为山洪系统、服务器提供安全保障服务,定期检查扫描网络安全漏洞,定期出具安全报告,提出整改建议和服务。提供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的数据定期另机备份,灾后数据(系统)恢复服务。
建立统一的网络运维保障服务
通信部门保证网络互联互通,确保山洪灾害有关业务系统运行正常。
(二)设备采购及搬迁
更换自动雨量站遥测终端20座,蓄电池18块,搬迁自动雨量站15座;更换自动水位站雷达水位计3个、蓄电池4块;更换无线预警广播站主机18套,蓄电池30块,喇叭40个,搬迁无线预警广播站18座。
2.5资金来源:2023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51万,剩余资金为县级配套资金。
2.6计划工期: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5月10日。
2.7招标范围:预算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无。
2.10招标控制价:******.00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以上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3、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或者法人授权函及法人、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4、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方式
4.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4.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5、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5.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6日12时30分至2023年3月28日18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
5.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5.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6、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6.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3年3月28日18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6.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7、结果公示
7.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招标人于2023年3月29日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日历天。
7.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镇原县水务局;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镇原县水务局
地 址:镇原县林水大厦10楼
联系 人:朱广彦
联系电话:152*****364
2023年3月26日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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