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海晏县汛期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北州海晏县汛期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北州海晏县汛期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海北州海晏县汛期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鼎新竞磋(工程)2023-01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额度

113.59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不分包

采购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其他资质:

1)响应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

2)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提供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响应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省外企业须提供进青备案登记手续

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24日

报名、磋商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2023年03月24日至2023年03月31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政采云云平台线上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

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政采云云平台线上获取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后上传至政采云平台获取文件附件中。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00元整(贰万元整);

收款单位:青海鼎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黄南藏族自治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2036 3239 9001 0000 0244 671(注:保证金专用账户)

交纳时间:2023年04月04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如采购项目变更开标时间,则保证金交纳时间相应顺延

收款单位:青海鼎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高新技术产业园支行

银行账号:2806 0468 0910 0032 708(注: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04日09:3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

2023年04月04日09:30(北京时间)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

青海鼎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宁市城北区孵化基地人才公寓12楼(宁张路44号)

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并进行线上签到,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

供应商须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详情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

按照磋商文件及线上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上传至政采云评标系统。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程序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并进行线上签到。

答疑澄清方式

采用网上答疑。磋商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答疑的,视同放弃答疑。

代理服务费收取

收取对象:招标人

收费依据: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执行。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合同签订有效期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一份原件备案。

投标有效期

本次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日。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

采购人:海晏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0970-*******

联系地址: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鼎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隆女士

联系电话:0971-*******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北区孵化基地人才公寓12楼东侧(宁张路44号)

其他事项

1、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2、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线上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 400-087-8198。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海晏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0-*******

青海鼎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自然灾害 抢险救灾 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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