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鹤公司年产30万吨绿色增值复合肥项目造粒塔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华鹤公司年产30万吨绿色增值复合肥项目造粒塔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工程项目名称: | 华鹤公司年产30万吨绿色增值复合肥项目造粒塔施工项目 |
竣工期: | 合同签订后195日内主体结构完工(预计2023年4月25日开工) |
项目概况: | 华鹤公司年产30万吨绿色增值复合肥项目位于黑龙江鹤岗市中海石油华鹤煤化有限公司厂内,本次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桩基、投料地坑、造粒塔。其中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形式,共95根(含锚桩12根),规格为:22.2米(含桩头0.7米),直径800mm。投料地坑为地下一层,结构安全等级二级,坑长23.14米、宽13米(轴线尺寸)。造粒塔高114.2米、内径19米,采用钢筋混凝土筒体结构,基础形式采用梁板式筏板基础。屋面类型:钢筋混凝土屋面;屋面防水等级:Ⅰ 级;屋面排水形式:有组织内排水。 |
项目所在地: | 黑龙江省鹤岗市哈萝公路鹤岗段8号 |
招标范围: |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桩基工程、投料地坑、造粒塔主体结构工程,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主辅材采购及工机具配置,保障施工顺利开展所需的各项工作,包括不限于工程所需要的全部材料的供货,包括工程涉及的钢筋、混凝土、钢结构、板材、管材、门窗等的采买、运输、催交检验、制作、安装,负责提供施工过程资料、竣工资料等工作。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出资比例: | 100%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生产能力[工程功能、相邻工程简况与衔接、相关服务简况与工作界面]:不适用 | |
资格要求: | 1、经营范围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高度不低于90米的混凝土结构滑模施工工艺,内径不小于16米的高耸构筑物竣工验收业绩,且满足技术文件要求。上述须是投标人独立承建完成的施工项目,业绩合同须是与EPC总投标人或建设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和2)竣工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工程内容、竣工验收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工程内容、竣工验收材料,均视为无效业绩。 4、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要求:项目经理要求:1)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以上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并提供承诺书;3)由投标人缴纳的截止投标截止日前(不含投标截止当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文件证明扫描件(投标时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技术负责人要求:1)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投标时提供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2)由投标人缴纳的截止投标截止日(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文件证明扫描件(投标时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安全管理人员要求:1)具备由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投标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1)由投标人缴纳的截止投标截止日(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文件证明扫描件(投标时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投标人务必确保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信息及对招标文件星号条款响应情况”中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业绩内容一致。未按要求在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信息及对招标文件星号条款响应情况”中进行公开的用于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 财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3年03月26日到2023年03月31日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元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04月17日 10时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开标时间: | 2023年04月17日 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特殊说明: |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2)承包人不得将施工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也不得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3)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4)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同意;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工程承包建设中不得违规指定工程建设材料、构配件、设备及生产厂家、供应商;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合同模板第八条规定;允许对非主体工程进行分包,其中:4.1)允许桩基工程分包。资质要求为:不低于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中对应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4.2)投标人应明确是否分包及分包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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