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定安县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定安县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定安县人民政府:

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省局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依法治税工作要求,在统筹组织税费收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工作方面不断取得新成效。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依法治税工作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始终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今年以来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党支部理论学习等多种方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立场、观点、方法,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发展方向、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在税务执法实践中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学懂弄通做实。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减税政策落地生效,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一是积极部署保障退税减税政策落实机制运行,形成退税减税办工作领导小组,四个专项工作组和九个职能组联动,充分发挥退税减税办统筹协调作用,细化工作部署要求。二是充分挖掘税费大数据,通过大数据对退税减税规模、企业数量、类型等进行分析。积极从政策效应分析、退税减税堵点难点等多个角度向地方政府汇报7次,提出综合性、建设性、有分量的意见建议,当好地方政府助推企业发展的“税收智库”。三是多部门协作联动,积极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2.加强收入形势分析研判,提升税收工作质效。一是加强税收形势分析研判,定期召开会议部署组织收入工作,形成月月有增减原因分析、每季有形势分析、重点热点难点有专题分析的税收分析工作机制,向地方党政领导报送税收收入分析15篇。二是加强建安项目管理,建立建安项目四维管理机制,明确各税源管理分局管理职责,完善项目管理流程,有效解决建安项目税收管理中信息不对称问题。三是推进核定转查账工作,目前已在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销售行业推行。是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原则,严守“不收过头税费”底线,确保税费收入质量。

3.坚持以制度创新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组建纳税人缴费人权益维护服务团队,已先后在确定房产税纳税问题、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等案件中指派20余人次权益维护代表,从纳税人立场寻找政策依据,全力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二是加强税收法制建设,推行税收事先裁定制度,共出具事先裁定意见4个,依法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提升税收执法水平。三是推出首席服务专员制度,畅通点对点“问”的渠道,便捷面对面“办”的服务,解决非接触“送”的问题,着力为企业排忧解难助发展。四是建立远程指导中心,专人专岗通过征纳互动平台和“码上办-线上导税系统”为辖区内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在线帮办5笔,离线帮办453笔。五是跟踪办机制有效运转,跨部门协调跟踪解决65个问题,现场协调解决事项26件,提报运维事后反馈事项39件。六是深入企业问计问需,了解诉求和影响纳税人满意度的“中梗阻”问题,做好企业良性运转的“润滑剂”和“助推器”,共收集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137条。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1.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在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决定、公布、备案、清理等环节,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规定,强化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保证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众参与度,提高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2022年我局未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也无需要清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2.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公告》(2021年第21号)《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税总法规发〔2021〕39号)相关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共办理告知承诺制件数累计为6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对于“三重一大”事项严格依照《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定安县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文件要求提交党委会集体研究讨论,未经集体研究讨论不得作出决定。同时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对政府采购合同、基建项目合同、重大执法决定等重要事项坚持法制审核,要求相关股室、分局在提请党委会研究决定、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征求法制部门意见。

2.强化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我局成立了以县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具有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依法行政和法治税务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任务的具体职责。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深入推行“三项制度”。一是持之以恒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今年以来我局共对外公示执法数据*****条。二是督促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方面加强对分局制作文书、笔录等文字记录的指导,编制《陈述申辩笔录(模板)》发给各分局参考使用,提高制作笔录的规范性。同时对相关文书进行抽查。另一方面指导分局落实音像记录,要求分局在下户实地核查时做好拍照等记录工作并及时上传电子证据平台归档。三是严格把关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今年我局共发生6笔需法核的事项。涉及税收强制执行和较大数额的行政处罚案件。经过法核,对5笔作出同意的结论,1笔因执法程序存在瑕疵作出不同意,予以退回意见。

2.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我局严格落实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对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调离执法岗位,安排其从事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3.统筹落实税务行政处罚。今年以来我局共作出税务行政处罚270次,其中一般处罚程序18次,简易处罚程序252次,处罚金额均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测算得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124次,其中首违不罚80次。为进一步维护好纳税人合法权益,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在对某企业拟处罚案件中,因拟处罚金额较大,我局积极安排权益维护代表辅导纳税人申请听证。按程序组织了我局首场行政处罚听证会,有效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执法中开展普法,在听证会过程中向行政相对人及旁听普及《行政处罚法》《发票管理办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知识。

4.强化行政许可管理。严格落实总局、省局关于行政许可事项管理的相关要求,通过办税服务厅晨会等方式第一时间传达学习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以及告知承诺制的相关公告文件。刻制3枚定安县税务局行政许可专用章供办税服务厅使用,切实解决用章不规范的问题。今年以来共作出行政许可276次,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不存在逾期办理的情形。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我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定安县税务局关于印发<海南税务金税三期社会保险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上线应急预案>的通知》(定税发〔2021〕16号)、《定安县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舆情引导处置应急预案》(定税专电便函〔2021〕1号)、《纳税缴费服务投诉暨舆情分析联席会议工作方案》(定税函〔2022〕204号)等应急预案,加强舆论引导和负面舆情处置应对工作。

2.贯彻落实《定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办税服务厅等重点区域的应急预案,每日查看舆情监控系统,不定期与定安县网信办沟通联络,加强对本地涉税舆情的监控力度,避免发生重大舆情。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救济权。我局始终将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等法律规章,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权利救济作用,今年以来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

2.探索推行纳税人缴费人权益援助机制。针对部分行政相对人对税法等相关政策知识掌握不够的情况,我局探索推行指定工作人员负责行政相对人权益维护工作,要求承办人员应从行政相对人的角度出发寻找最合乎其合法权益的文件依据,进而维护纳税人权益。自权益维护服务团队成立以来,已先后指派10人次权益维护代表,由其为纳税人提供专业“辩护”意见,积极从纳税人立场寻找政策依据,并在相关案件研讨会上据理力争,全力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3.开展制度创新,推行事先裁定制度。在总结历年来处理涉税争议案件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税收事先裁定制度的有关精神内涵,我局因地制宜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定安县税务局税收事先裁定实施办法》,为纳税人提供精细、高效、权威的纳税服务措施,进而提升税法政策适用的确定性、稳定性,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

4.规范执法方式,为纳税人提供表达“途径”。今年以来我局共开展1次税务行政处罚听证会。我局根据纳税人申请,依法组织首听证会,同时为最大限度维护好纳税人合法权益,经纳税人同意,我局纳税人缴费人权益维护服务团队特意为其指派2名纳税人权益维护代表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会,切实通过听证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加强内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内控监督平台效能,通过针对日常过错提醒、疑点推送核查等方式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今年以来,我局共针对日常过错预警2条,推送并核查疑点38条,成立的疑点均已整改。

2.自觉接受内外监督。积极配合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办对全省税务系统的审计工作,自觉接受省局党委对我局开展的政治巡察、督察审计、专项审计和离任审计,对在巡察及审计中推送的审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聚焦门户网站建设,通过将门户网站链接至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畅通信息查询、申请、使用渠道,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对门户网站进行更新维护,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办税服务事项,推行办税事项一次性告知,推进涉税信息公开,方便纳税人查询缴税信息。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1.精准定位纳税人缴费人个性化特征偏好,持续完善税费服务特征标签体系,并针对不同的特征标签分级分类纳税人。主动通过征纳互动平台、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渠道方式,根据纳税人缴费人个性化需求,按需为其提供个性化、精细化政策推送服务。

2.建立远程指导中心。专人专岗,利用征纳互动平台和“码上办-线上导税系统”为辖区内的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同屏咨询辅导、在线帮办等“客服式”精细服务。

3.延伸乡镇办税能力。安排税源分局业务骨干到大厅跟班学习“非接触式业务”。整理“乡镇分局线上办理涉税事项”清单下发至各乡镇分局。和金赋企业签订合同,继续购买自助终端机运维服务。目前我局在全县共配置29台自助办税终端,电子税务局的用户数量达我局正常户数的98%,我局电子税务局平均每月使用率均达92%以上。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1.坚持党的统一领导,筑牢思想政治根基。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切实制定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今年以来召开党委会39次、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15次,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总局、省局等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探索研究如何在自贸港建设中发挥税务职能作用。

2.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注重干部能力提升。举办培训23期,参训人数859人次。二是建章立制加强内控管理。完善请休假、会议监督、财务管理等制度。三是抓好干部作风建设。深入检视税收执法、营商环境等方面的问题,扎实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工作,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召开作风整顿建设动员部署会、留抵退税专题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廉政提醒、廉政回访,推动干部作风持续转好。

3.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能力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促进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内容、实施和监督合法。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22年度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工作推进落实质效有待提高。组织税费收入以创新思维面对新情况新问题的意识还不够强。二是发展能力距离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有待增强。运用税收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干部队伍素质亟待提升。当前一线执法人员存在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对政策理解口径不一致等问题,开展风险应对工作能力相对薄弱。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活动,实现学习宣传全覆盖,确保学习实效。二是注重成果运用,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税收工作互融互促,推动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转化为税收工作具体落实的工作思路、举措和行动。

(二)抓好税费组织收入

一是科学研判新形势,紧密关注自贸港建设和疫情后的经济税收新形势,准确把握税源现状,科学开展经济形势和收入规模的分析测算。二是强化税源征收管理,落实税源跟踪分析机制,切实提高税收征管质效。三是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做到应减尽减、应退尽退,确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二是持续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推进“一网”办税,依托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强化乡镇分局延伸办税服务。三是优化落实税收事先裁定、纳税人权益维护团队等各项服务制度,破解办税难题。

(四)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

以开展“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为契机,通过骨干讲、平台学、比武练等多种形式,着力补齐干部知识弱项、能力短板和经验盲区,不断提升税务队伍履职能力和水平,全力服务保障海南自贸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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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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