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山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黄电3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A包)、黄河70万千瓦光伏建设

伏山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黄电3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A包)、黄河70万千瓦光伏建设

第1章 招标公告

合同名称:伏山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黄电3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A包)、黄河7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B包)和青豫直流二期外送项目2标段海南州共和塔拉滩9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理、监测(C包)

合同编号:待合同商谈时确定

招 标 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包 人:青海黄河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海南州黄河伏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青海绿动光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伏山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黄电3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A包)、黄河7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B包)和青豫直流二期外送项目2标段海南州共和塔拉滩9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理、监测(C包)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分别与对应标包的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1工程概况

1.1.1伏山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黄电3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A包)

伏山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黄电3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切吉乡,海拔高程在3095m~3261m之间,场址附近有G109、G6国道经过,区内有村路便道,对外交通较为便利。本期风电场规划装机容量300MW,分为3个地块,设计安装48台单机容量6250kW的风力发电机组。

本项目根据35kV线路输送能力、风场装机规模、风机布置、地形特点等因素,对风机进行分组,每组为4台~5台风机,对应一回35kV集电线路,共计10回。

1.1.2伏山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黄河7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B包)

伏山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黄河7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电园区内,场址距共和县以南48km。场址区中心坐标为北纬35°59′12.4″,东经100°14′1.41″,海拔高程约为3000~3150m,G214国道和共玉高速紧邻场址区北侧。本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0.1529km2。本项目光伏容量为700MW,直流侧容量792.592MWp,采用平单轴及固定式光伏支架组合方式,设置3.15MW子方阵218个,2.5MW子方阵11个,2.0MW子方阵7个。

本项目拟设置7个光伏发电区域,每个光伏发电区通过6回35kV汇集线路接入拟定的35kV汇集站,通过1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拟建的330kV升压站。

1.1.3青豫直流二期外送项目2标段海南州共和塔拉滩9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C包)

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340万千瓦外送项目海西基地青豫直流二期190万千瓦外送项目2标段位于青海省海南州生态太阳能发电园区内。本场址区地处青海省东部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场址区位于共和县恰卜恰镇以南约45km处的塔拉滩内,地面海拔3100m左右,总体地势西高东低,坡度不大。场址区现为草场,局部发育小型风成沙坑,场址及周边局部分布流动沙丘。

按照每100MW划分为1个光伏发电区,共9个发电区域,每个光伏发电区域均通过4至5回35kV汇集线路接入拟定的基础设施35kV汇集站,通过35kV汇集站2回35kV送出线路接入基础设施规划330kV汇集站。

1.2招标范围

1.2.1招标范围

(1)监理范围

伏山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黄电3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A包)监理服务主要包括:对工程施工现场(风机施工现场、箱变施工现场、35kV集电线路)、施工道路、生活营地等范围内实施环境监理工作。

伏山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黄河7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B包)监理服务主要包括:对工程施工现场(光伏子阵施工现场、箱变施工现场、35kV集电线路)、施工道路、生活营地等范围内实施环境监理工作。

青豫直流二期外送项目2标段海南州共和塔拉滩9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C包)监理服务主要包括:对工程施工现场(光伏子阵施工现场、箱变施工现场、35kV集电线路)、施工道路、生活营地等范围内实施环境监理工作。

(2)监测范围

监测服务主要为施工期环境监测,其范围为:施工区及辅属加工区施工废水、大气、噪声监测;办公生活区生活饮用水、生活污水、大气、噪声监测;对生产施工可能涉及的影响区域实施环境监测工作;具体以本项目环境保护表为准。具体以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为准。

1.2.2工作范围

对环境保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进度、质量、有关合同、信息资料实施监理工作,主要工作内容:

(1)按照相关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制定环境监测方案;对管控区域实施环境监测,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

(2)根据本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施工图设计,编制环境监理规划、大纲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3)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等各类文件中环境保护相关内容,并监督和督促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

(4)负责环境监理监测工作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监理期结束时编制环境保护监理总结报告;

(5)委托人要求的其它相关工作。

1.2.3工期要求

A包:2023年6月1日至工程竣工(暂定投产日期2024年5月31日),具体进场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B包:2023年5月1日至工程竣工(暂定投产日期2024年10月30日),具体进场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C包:2023年5月1日至工程竣工(暂定投产日期2024年10月30日),具体进场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1.2.4其它要求

投标人须对A包、B包、C包全部进行报价,招标人不接受对部分标包的选择性投标,本标所有标包只授予一家中标人。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青海黄河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州黄河伏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绿动光电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若投标人不具有该证书,可委托具有该证书的机构或单位实施监测任务,拟委托企业资质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人员资格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1)国家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证或环境监理岗位证书;

(2)近5年内担任过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总监或环境监理负责人。

监理工程师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1)环境监理岗位证书;

(2)近3年内具有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或环境监测经历。

1.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具有一项及以上新能源项目或其它电力工程项目环保监理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31日

1.7.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4月18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如有)、本人身份证。

1.9.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联 系 人:芦永霞

电 话:0971-*******

电子邮箱:hhnyzbb*******@vip.163.com

邮 编:******

1.10.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 号:400*****4105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伏山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黄电3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A包)、黄河7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B包)和青豫直流二期外送项目2标段海南州共和塔拉滩9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理、监测(C包)招标公告投标报名申请表(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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