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房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站房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广厦施招(2015)将第32号
开标时间:2015-08-18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三明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将乐水文站站房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将发改投〔2015〕115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三明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建设资金来源 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福建省三明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将乐县古镛镇 ;
2.2.工程建设规模:新建阳台卫生间化粪池、更换门窗、隔热防水、内外墙涂料粉刷等,建筑面积:405.7平方米,总投资约48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工作内容;
2.4.工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 ;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
2.6.1.咨询单位: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福建省境内进行法人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若有变更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记录为准),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8.投标企业须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无不良记录。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废标处理。
3.9.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8月 5日至 2015 年8月 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午 08 时 0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5时 00 分至 18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森大厦二楼交易报名处)或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将乐县水南溪南路盛亚花园5#楼203室)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向云霞;联系电话:****-***********-*******138*****969
4.1.2.招标文件含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法,本工程发包价的可竞争项目造价下降幅度K=8%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金额:捌仟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写明“将乐水文站站房水毁修复工程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以单笔款项汇出。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5 年8月17日下午17 时止汇达指定银行账户;
6.4.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8月18日上午9时00 分,提交地点为 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森大厦二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派出的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交给收件人签收,同时投标人必须已签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三明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滨江新城9A栋;
电话:135*****511传真:     ;
联系人:黄蓉秀。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将乐县水南溪南路盛亚花园5#楼203室 ,邮编: 353300 ;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 高木香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乐支行;
帐 号:35001647807052508651
交易中心名称: 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金森大厦二层 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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