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地税大数据平台金三数据的接入和分析招标公告
从化地税大数据平台金三数据的接入和分析招标公告
序号 | 功能模块 | 功能描述 | |
数据库设计 | 系统数据模型设计及评审 | ||
1 | 业务主题 | 金税3期11大业务主题搜索建设 | 根据金税3期数据重新对车牌信息进行数据建模,搜索引擎索引建设,搜索引擎结果展示建设 |
根据金税3期数据重新对税务人员通信录进行数据建模,搜索引擎索引建设,搜索引擎结果展示建设 | |||
根据金税3期数据重新对纳税人通信录进行数据建模,搜索引擎索引建设,搜索引擎结果展示建设 | |||
根据金税3期数据重新对法规库信息进行数据建模,搜索引擎索引建设,搜索引擎结果展示建设 | |||
根据金税3期数据重新对文书信息进行数据建模,搜索引擎索引建设,搜索引擎结果展示建设 | |||
根据金税3期数据重新对个人社保信息进行数据建模,搜索引擎索引建设,搜索引擎结果展示建设 | |||
根据金税3期数据重新对外来外出项目信息进行数据建模,搜索引擎索引建设,搜索引擎结果展示建设 | |||
根据金税3期数据重新对房地产土地使用税信息进行数据建模,搜索引擎索引建设,搜索引擎结果展示建设 | |||
根据金税3期数据重新对税源管理平台辅助系统功能信息进行数据建模,搜索引擎索引建设,搜索引擎结果展示建设 | |||
根据金税3期数据重新对报表信息进行数据建模,搜索引擎索引建设,搜索引擎结果展示建设 | |||
根据金税3期数据重新对纳税人档案信息进行数据建模,搜索引擎索引建设,搜索引擎结果展示建设 | |||
金三数据关联关系数据仓库 | 1. 源系统层集成 | ||
2. 底层数据存储层(历史数据区、原子数据区、汇总数据区) | |||
3. 数据处理(ETL) | |||
4. 图形数据生成 | |||
金三数据关联关系图计算和存储架构 | 1. 数据压缩 | ||
2. 并行数据加载 | |||
3. 关联关系图存储数据模型 | |||
4. 图数据的分割策略(剪裁策略) | |||
5. 图并行计算 | |||
关联图形展示与处理 | 1. 关联图形展示 | ||
2. 关联图形实时动态获取 | |||
大数据报表 | 征管风险监控类 | ||
社保类 | |||
纳税评估类 | |||
税费收入类 | |||
个人所得税类 | |||
其他报表和台账 | |||
通用统计 | 金三数据字段的嵌入 | ||
业务主题替换 |
● 售后服务要求
本项目保修期为12个月,自双方代表在项目验收报告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投标人需详细列明服务于本项目的各类分支机构、办事处及服务网点的具体地址、人员信息和联系方式。
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保修期内技术支持和服务方案,所需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且已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技术支持和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① 对一般问题, 4小时内解决;对复杂问题, 8小时内解决。问题解决后24小时内,提交问题处理报告,说明问题类型、问题原因、问题解决方法及所造成的损失等情况。对于系统存在的BUG,在采购人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后,中标人应在两周内完成BUG修正工作。
② 指定专职的、有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的技术人员负责系统的技术支持。
③ 服务范围包括系统开发、安装、升级、调试、问题处理、系统调优、系统管理等。
④ 服务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 E-MAIL和现场等方式。
⑤ 做好知识的归集、整理工作,形成完善的文档系统;编写问题处理参考文档,以提高相关人员进行事件处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 交货要求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报价人将全部货物运抵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正式交付采购人使用。
2、报价人必须为采购人提供有关保养所需的足够的中文技术文件(说明书、手册和技术资料等)。
3、当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发现有缺陷或与合同不符,报价人应及时进行更换或修复,经采购人获准后才能进行安装,由此引起的费用由报价人自行承担(包括开箱费、更换或修复费、重新包装及运输等费用),如因此导致合同履行的推迟,报价人将承担有关责任。
● 付款方式
报价人进场施工5天内支付合同总额50%;验收合格后10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5%;质保期满一年后10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
三、拟指定供应商:广州时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示及登记时间
1、公示时间:2015年8月5日至2015年8月12日
2、登记时间:2015 年8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3、登记截止时间:2015年8月12日下午5:00
五、登记方式
须提交的资料包括:
1、供应商完整名称、供应商地址、项目联系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含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2、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交的证明资料;
提交地点:从化市青云路293号
提交方式:现场送达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
六、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社会保险费用,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近三个月内的相关缴费证明,以便核查。
(2)我方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3)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审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从化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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