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招标公告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鞍山市千山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文星]

招标代码:********05026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千山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已由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政府以《千山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审批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鞍山市千山区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招标人为鞍山市千山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工程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甘泉镇、唐家房镇、东安山镇。

2.2工程规模:修建道路共计19.7公里。

2.3工程概算为647.9万元

2.4招标范围:鞍山市千山区2015年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分别涉及大屯、甘泉、唐家房及东鞍山四个镇,主要针对村内村道及巷道修建,修建道路共计19.7公里,路面形式15cm砂垫,15cm水稳砂砾,3cm沥青混凝土。其中大屯镇修建5条路,分别为:河东村村路,5米宽,0.4分里;河东村村路,3.5米宽,0.22公里;英不落村路,3.5米宽,1.2公里;东房身村路,3.5米宽,3.9公里;腰屯村村路5 米宽,2公里。甘泉镇修建5条路,分别为:甘西环线,3.5米宽,1公里;管宝线,5米宽,0.35公里;英联线,3.5米宽,1.9公里;杨环线,3.5米宽,0.81公里;双北线,3.5米宽,1.5公里。唐家房镇修建4条路,分别为:唐家房村路,3.5米宽,1.6公里;顾家房村路,3.5米宽,1.35公里;鸡王屯村路,3.5米宽,0.8公里;李氏房村路,3.5米宽,0.7公里。东鞍山镇修建1条路为:东西河村村路,5米宽,2公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工期要求2015年9月1日开工至2014年10月15日竣工,工期45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五个标段,投标人不可兼投兼中,具体内容如下:

一标段:大屯镇-英不落、腰屯村道路建设工程

二标段:大屯镇-东房身、河东村道路建设工程

三标段:唐家房镇-顾家房村、唐家房村、鸡王屯、李氏房道路建设工程

四标段:东鞍山镇-东西河村道路建设工程

五标段:甘泉镇-杨环线、双北线、管玉线、甘西环线、英联线道路建设工程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公路专业),具备公路专业,同时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其他要求:(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资质证书;(3)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6)安全员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本次招标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人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5年8月6日至2014年8月10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在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

4.2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人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保证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万元/标段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单位请于2015年8月6日至2014年8月10日每日上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地址: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为2015年8月26日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2逾期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至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为拟定,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8.联系方式:


招 标人:鞍山市千山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地 址:鞍山市千山区鞍海路28号

联系人:李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邮 编: 110000

开户行: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公司账号:****************82

联系人:刘彬 韩雨轩

电 话:024- ********

传 真:024- ********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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