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野外项目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2023-03-2710:52:16
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野外项目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2023-03-2710:52:16
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野外项目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野外项目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内容:本次采购项目为核工业二七0研究所野外项目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驾驶员由供应商配备),年租赁费预算不超过92万元,服务期1年,服务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1.租赁皮卡车2辆,越野车、轿车或微型面包车8辆。
2.各车辆出车过程中驾驶员均由中标方配备,且年龄不得超过55岁,驾龄三年以上。
3.车辆技术状况良好,非事故车辆,设备齐全,无安全隐患,保险、证件手续齐全有效,处于安全驾驶状态。服务车辆要求车龄10年及以内(车辆行驶证注册日期:须为2014年1月1日及以后注册的),正常年审,车辆必须为供应商法人单位统一管理、统一运行的车辆。并且遇到任何问题及赔偿责任,必须是向供应商法人单位追责的车辆(成交供应商法人单位需要提供责任追责承诺书原件)。
4.车辆无违章,损坏情况,车辆整洁。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应处于良好的状态,保持车容整洁。需保养维修或办理该车其他手续时,应通知采购人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或调配其他车辆供采购人使用。
5.车辆已年审,并办理交强险,商业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不少于100万),且车辆保险有效,并提供相关凭证。
6.车辆性能要求:皮卡车为四驱。
7.日常燃油和车辆的保管、维护保养、维修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8.租赁服务期限:一年(12个月)。在租赁期限内,出现违章、违约情况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9.中标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车辆租赁期间,接到采购方关于车辆故障或事故的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提出有效解决方案。
2.车辆租赁期间,车辆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7号),按照规定的行驶里程或者时间进行例行保养,并提供专业汽车维修公司出具的保养记录。
3.车辆租赁期间,如发生事故,要积极应对处理,并联系厂家及时维修,如事故由租赁车辆质量问题引起,租车公司应承担相关责任,维修时间超过24小时的,应免费提供与所租车辆同档次及以上车型的替代车辆,保证采购方工作正常运转,直至所租车辆正常交付使用。
4.车辆配备:全车贴防爆隔热膜、配置脚垫、灭火器、三角警示牌、随车备用工具、行车记录仪等。
5.中标供应商承担租赁车辆年度各项税费、杂费、保险费、年检相关费用、市内路桥年费、正常维修和保养费用。
6.电话咨询:中标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或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为采购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意见或处理方法。
7.现场响应:采购人在使用或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供应商和服务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到达现场后2小时内排除故障,恢复正常使用。
8.质量保证:① 合同产品或服务由供应商应(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服务商实际提供人)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中标供应商承诺质量保证期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或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按中标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竞谈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服务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注:(1)报名需提交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名的人员必须提供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
四、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3年03月30日 17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野外项目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9:00
2、递交方式:请响应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在电子采购平台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电子版(签字盖章版扫描件);纸质原件于竞谈当天现场递交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经营管理部。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竞争性谈判时间:2023年3月31日9:00开始。
八、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
联系人:郑晗 180*****747
敖美花151*****211
地址:南昌县莲西路508号
邮箱:*********@qq.com
标签: 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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