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精准康复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BXBZC2023-C3-020024-GXCH)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精准康复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BXBZC2023-C3-020024-GXCH)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精准康复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其他医疗卫生服务,服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健康检查服务,服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卫生院和社区医疗服务

采购单位来宾市兴宾区残疾人联合会
行政区域兴宾区公告时间2023年03月27日11:3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3月28日至2023年04月0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4月07日08: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来宾市滨江北路228号裕达大厦办公12层08号来宾分公司评标室
预算金额¥7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丽桂
项目联系电话0772-*******
采购单位来宾市兴宾区残疾人联合会
采购单位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企业总部写字楼附楼西二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樊家积0772-*******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滨江北路288号裕达大厦办公12层0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韦丽桂 0772-*******
附件:
附件12023年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项目采购需求.doc
附件2(精准康复定稿)来宾市兴宾区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精准康复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项目概况

2023年精准康复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7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BXBZC2023-C3-******-GXCH

项目名称:2023年精准康复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编号:LBXBZC2023-C3-******-GXCH

二、采购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说明:

(一)指导思想

基本康复以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和生活自理能力为出发点,支持性服务作为基本康复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通过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或其他有关服务机构,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康复指导、生活能力训练、康复护理、语言沟通、社会融入、基础治疗、心理疏导、康复知识普及、残疾预防、残疾人亲友培训、辅具服务、咨询服务和转介服务等多种基本康复服务。

(二)基本原则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依托各级各类医疗、康复、教育、服务机构,依靠城乡医护人员、康复协调员、志愿者、护工、社工、残疾人亲友等人员,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经济、简便、易行、有效、及时的基本康复服务。

(三)任务目标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依托各级各类医疗、康复、教育、服务机构,依靠城乡医护人员、康复协调员、志愿者、护工、社工、残疾人亲友等人员,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经济、简便、易行、有效、及时的基本康复服务;各类别残疾人的支持性服务内容及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桂残联字〔2016〕52号)及《关于印发广西残疾人精准康复支持性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残联字【2018】41号)有关目录的具体要求执行。基本康复服务目录没有明确规定的,每个月应提供支持性服务1次以上,每次1小时,服务时间不少于3个月;各个类别和级别的残疾人均可对应《精准康复支持性服务提示卡》内的目录享受服务;按《关于做好2023年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内附件(有关精准康复)要求内容验收,查阅相关材料、图片等,并入户走访、电话调查等方式,了解残疾人满意度,每个乡镇街道随机抽查40-50个得到服务的残疾人或家属进行走访或电话调查,确保该项工作顺利通过自治区的绩效考核。2023年为3937名残疾人开展精准康复服务。

(四)其他说明:表中带★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对本采购需求表中实质性条款进行实质性响应,则竞标无效。

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表(01分标)

项号

服务名称

采购数量及单位

项目采购需求

01分标

2023年精准康复服务项目-01分标(2000人)

1项

一、资助对象及目标

(一)对象。该分标服务对象为精神类别残疾人,共计2000人,户籍为兴宾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或第三代)残疾人证。

(二)目标。采取入户或集中访问的方式,对照《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对残疾人康复需求进行初步评估,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发放《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手册》。对于不能确定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可直接转介至康复服务机构。实施康复服务,残疾人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手册》、《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卡》到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接受服务。定点康复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制定个性化康复服务方案,按照《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要求,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l档案管理。以乡镇为单位对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进行归档整理,各乡镇汇总统一上交到区残联,进行留存归档。

二、供应商及拟派人员要求

1.专职精神类的医疗卫生机构,由机构的专业人员(医生、注册护士、助理护士、其他医务人员或经过护理培训的社工、护工等)按照基本康复服务的内容及具体要求,直接为残疾人提供支持性服务。

2.为残疾人提供的服务内容应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也应遵守业务主管单位的规章、规范以及采购人的合法要求。

3.应符合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等有关要求。

4.拟派出的服务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热爱残疾人事业,志愿为残疾人服务。

三、监督管理

(一)接受县级残联对成交供应商每次任务节点后的验收工作。接受上级残联不定期开展精准康复服务检查指导评估工作。

(二)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协议规定的内容开展精准康复服务,不得随意调整删减服务内容。

(三)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成交供应商应立行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明确整改期限,并进行回头看检查,整改不达标,采购人有权停止支付补助资金。

(四)有虐待残疾人行为,经举报查证,采购人停止支付补助资金,同时取消服务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四、精准康复服务内容

结合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和服务机构的实际情况,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桂残联字〔2016〕52号)服务目录和《精准康复支持性服务提示卡》目录中,选择性开展一项服务,即视为残疾人获得精准康复服务。

五、管理要求

(一)残疾人的支持性服务内容及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桂残联字〔2016〕52号)有关目录的具体要求执行;

(二)加强残疾人康复信息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加强各级相关部门和定点康复评估机构、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精准康复服务小组人员的信息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安保意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取和提供信息。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公开、传递残疾人精准康复信息,杜绝残疾人个人信息泄露,防止损害残疾人利益的事件发生。

(三)加强宣传引导。

要充分借助各种主流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准确解读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的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大力宣传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有效举措,全面展示各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的生动实践和显著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残疾人康复的良好氛围。

(四)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贯彻落实,对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要做好解释等工作,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或没有需求的残疾人得享受服务现象的发生,对此产生的不良后果,将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时间安排

(一)6月30日前基本康复服务任务完成要达到60%以上。

(二)8月31日前基本康复服务任务完成要达到100%。

(三) 11月30日前将所有残疾人服务信息录入残疾人

精准康复数据管理系统。

二、商务要求表

磋商报价要求

1.磋商报价为谈判供应商指定地点的完成采购人全部服务内容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人工工资费用、保险费用、物料费、资料费、培训费、交通、通讯、保险、税费、利润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业务有关一切费用,供应商自行考虑完成项目所需的人力、物力等,竞标报价中应包含全部内容,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额外费用。

2.有效的供应商的报价≤本分标的采购预算。

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2.服务地点:来宾市兴宾区管辖范围内。

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合同款项的30%作为预付款,服务完成并经双方总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出具正规发票,采购人于30日内,支付全部尾款(即合同款项的70%),所有款项甲方及时对接兴宾区财政局做好支付相关手续,视为甲方已完成支付款项程序,不存在延期付款,资金到账日期以兴宾区财政局实际支付日期为准。

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协议并在合同签订后10日之内开展服务。成交供应商应建立相应的资料台账,要确保各项服务标准落实到位,服务过程中应进行实时监督,服务项目和标准应与响应文件一致。

★2.本项目要求成交人必须投入相应文件中的人员配置,供应商成交后,须将本单位拟投入人员的花名册以及个人详细资料(附身份证、学历、资格证明文件、与成交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通过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采购人登记备案。采购人对以上人员实行登记备案管理,项目实施期间,如成交人发生人员变动(如人员发生变动,也须按照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相同资质的人员),要及时向采购人申报备案,如不按要求投入工作人员,则视为虚假应标,报财政部门处理。

3.采购人有权不定期对成交供应商管理实施监督管理,对于成交供应商管理不善的地方,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予赔偿。

4.成交供应商必须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指导,定期培训相关服务人员,确保所有人员能熟悉日常工作范围和高效地完成所有服务项目等。

5.为提高服务质量,成交供应商须投入相应的服务人员、服务措施服务好每一位服务对象,针对每一位服务对象的特点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及时掌握服务对象的需求,完成工作之后,形成报告汇报采购人。

★6.实施本分标服务时,采购人因无法保证精神类病人实时的状态,该分标服务对象有可能具有暴力倾向,成交供应商提供时须保证服务质量的同时,也须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措施,并提供一定的医疗服务,供应商其自身安全责任自负。

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表(02分标)

项号

服务名称

采购数量及单位

项目采购需求

02分标

2023年精准康复服务项目-02分标(1937人)

1项

一、资助对象及目标

(一)对象。该分标服务对象为肢体、智力、视力、听力类别残疾人,共计1937人,户籍为兴宾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或第三代)残疾人证。

(二)目标。采取入户或集中访问的方式,对照《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对残疾人康复需求进行初步评估,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发放《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手册》。对于不能确定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可直接转介至康复服务机构。实施康复服务,残疾人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手册》、《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卡》到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接受服务。定点康复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制定个性化康复服务方案,按照《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要求,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l档案管理。以乡镇为单位对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进行归档整理,各乡镇汇总统一上交到区残联,进行留存归档。

二、供应商及拟派人员要求

1.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养老院、各类康复机构、托养中心、爱心志愿者协会、家政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合法注册登记的服务机构;由以上机构的专业人员(医生、注册护士、助理护士、其他医务人员或经过护理培训的社工、护工等)按照基本康复服务的内容及具体要求,直接为残疾人提供支持性服务;也可由以上机构组织村医或经过护理培训后的社工、护工(可由康复协调员、志愿者、残疾人亲友等担任),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2.为残疾人提供的服务内容应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也应遵守业务主管单位的规章、规范以及采购人的合法要求。

3.应符合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等有关要求。

4.拟派出的服务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热爱残疾人事业,志愿为残疾人服务。

三、监督管理

(一)接受县级残联对成交供应商每次任务节点后的验收工作。接受上级残联不定期开展精准康复服务检查指导评估工作。

(二)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协议规定的内容开展精准康复服务,不得随意调整删减服务内容。

(三)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成交供应商应立行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明确整改期限,并进行回头看检查,整改不达标,采购人有权停止支付补助资金。

(四)有虐待残疾人行为,经举报查证,采购人停止支付补助资金,同时取消服务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四、精准康复服务内容

结合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和服务机构的实际情况,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桂残联字〔2016〕52号)服务目录和《精准康复支持性服务提示卡》目录中,选择性开展一项服务(三个月内不得重复同一服务项目),即视为残疾人获得精准康复服务。

五、管理要求

(一)残疾人的支持性服务内容及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桂残联字〔2016〕52号)有关目录的具体要求执行;

(二)加强残疾人康复信息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加强各级相关部门和定点康复评估机构、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精准康复服务小组人员的信息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安保意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取和提供信息。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公开、传递残疾人精准康复信息,杜绝残疾人个人信息泄露,防止损害残疾人利益的事件发生。

(三)加强宣传引导。

要充分借助各种主流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准确解读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的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大力宣传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有效举措,全面展示各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的生动实践和显著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残疾人康复的良好氛围。

(四)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贯彻落实,对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要做好解释等工作,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或没有需求的残疾人得享受服务现象的发生,对此产生的不良后果,将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时间安排

(一)6月30日前基本康复服务任务完成要达到60%以上。

(二)8月31日前基本康复服务任务完成要达到100%。

(三) 11月30日前将所有残疾人服务信息录入残疾人精准康复数据管理系统。

二、商务要求表

磋商报价要求

1.磋商报价为谈判供应商指定地点的完成采购人全部服务内容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人工工资费用、保险费用、物料费、资料费、培训费、交通、通讯、保险、税费、利润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业务有关一切费用,供应商自行考虑完成项目所需的人力、物力等,竞标报价中应包含全部内容,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额外费用。

2.有效的供应商的报价≤本分标的采购预算。

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2.服务地点: 来宾市兴宾区管辖范围内。

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合同款项的30%作为预付款,服务完成并经双方总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出具正规发票,采购人于30日内,支付全部尾款(即合同款项的70%),所有款项甲方及时对接兴宾区财政局做好支付相关手续,视为甲方已完成支付款项程序,不存在延期付款,资金到账日期以兴宾区财政局实际支付日期为准。

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协议并在合同签订后10日之内开展服务。成交供应商应建立相应的资料台账,要确保各项服务标准落实到位,服务过程中应进行实时监督,服务项目和标准应与相应文件一致。

★2.本项目要求成交人必须投入响应文件中的人员配置,供应商成交后,须将本单位拟投入人员的花名册以及个人详细资料(附身份证、学历、资格证明文件、与成交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通过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采购人登记备案。采购人对以上人员实行登记备案管理,项目实施期间,如成交人发生人员变动(如人员发生变动,也须按照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相同资质的人员),要及时向采购人申报备案,如不按要求投入工作人员,则视为虚假应标,报财政部门处理。

3.采购人有权不定期对成交供应商管理实施监督管理,对于成交供应商管理不善的地方,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予赔偿。

4.成交供应商必须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指导,定期培训相关服务人员,确保所有人员能熟悉日常工作范围和高效地完成所有服务项目等。

5.为提高服务质量,成交供应商须投入相应的服务人员、服务措施服务好每一位服务对象,针对每一位服务对象的特点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及时掌握服务对象的需求,完成工作之后,形成报告汇报采购人。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1分标:具备精神类医疗资质,国内注册或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登记的,从事本次服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且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场所和设施的企业或事业单位;02分标:须具备国内注册或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登记的,从事本次服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具备有服务过同类项目的经验的,且能够提供服务所必需的场所和设施的企业或机构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8日至2023年04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7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07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来宾市滨江北路228号裕达大厦办公12层08号来宾分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公告发布媒体:本次磋商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上发布。

(二)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20〕141号)等。

(三)供应商参与电子投标特别说明

①.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加密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②.参与电子标的供应商必须为政采云平台的正式供应商且申领CA证书,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及时完成平台注册、CA证书申领、CA证书绑定、下载投标客户端,熟悉并掌握政采云电子标系统操作。

(1)供应商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指南(见政采云电子卖场首页右上角—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tree?tag=AG1DtGwBFdiHxlNdhY0r。

(2)供应商应及时完成CA申领和绑定(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政采云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http://zfcg.gxzf.gov.cn/OfficeService/DownloadArea/*******.html?utm=sites_group_front.b8b6c91.0.0.******d0107e11ec92d74f*****aa31d

(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软件制作响应文件,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软件请供应商自行前往下载并安装(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http://zfcg.gxzf.gov.cn/OfficeService/DownloadArea/*******.html?utm=sites_group_front.b8b6c91.0.0.f1cd53b0111a11ec******ba*****e49。

③.电子标项目不要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到现场,但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

④.因未注册政采云平台、未办理CA证书、CA证书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⑤.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平台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来宾市兴宾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企业总部写字楼附楼西二楼        

联系方式:樊家积0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滨江北路288号裕达大厦办公12层08号            

联系方式:韦丽桂 0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丽桂

电 话:  0772-*******

 

标签: 精准康复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