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法治文化宣传长廊工程招标公告
横县法治文化宣传长廊工程招标公告
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横县法治文化宣传长廊工程(项目编号:XK2015-NNDL013(重))
投标邀请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横县法治文化宣传长廊工程 已由 横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横发改审批[2015]10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横县司法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横县法治文化宣传长廊工程
项目建设地点:横县横州镇槎江路
投资规模:30万元
工程规模:500平方米(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装饰装修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
要求工期:60日历日。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并出示诚信卡。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5年 8 月6 日至2015年8月 12日(节假日除外)正常上班时间。
2)地点:广西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楼2号楼3楼。
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50元,售后不退
4)报名资料:由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副本复印件、拟投入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复印件到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文件。(以上复印件须盖法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开标时要求专职投标员携带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诚信卡到场刷卡验证,并要求诚信卡为启用状态。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横县司法局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工联 系 人: 赖工
电 话:****-******* 电 话: 139*****255
2015 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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