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县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索县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根据《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关于对那曲市贫困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的整合意见》(藏脱指办〔2020〕24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通知》(藏财农〔2021〕9号)以及《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藏财农〔2021〕4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索县2022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实际需求,特制定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西藏自治区、那曲市部署要求,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作为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国家“三农”工作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理顺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创新涉农资金管理机制,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供给,切实提升财政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协调。涉农资金整合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体投入,推行“以奖代补”的方式建设项目。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依靠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优势和管理特长,最大限度地汇聚政策、资金和管理资源。
(二)坚持分类施策。按照专项转移支付和基建投资(即预算内投资)管理的职责分工,分类有序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行业内涉农资金在预算编制和项目申报环节进行源头整合,行业间涉农资金主要在预算执行环节进行统筹。加强行业内涉农资金整合与行业间涉农资金统筹的衔接配合,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监督管理,解决涉农资金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等问题,不断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三)坚持分工负责。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按乡村振兴规划要求,根据各涉农资金使用范围,与我县乡村振兴局一同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经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同意后,将资金下拨给各项目实施单位。各实施单位按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
三、目标任务
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实际情况,围绕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按规定将整合资金用于农业生产、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道路建设、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乡 村旅游等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等项目,合理分配资金,充分发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主体作用。
四、资金来源及规模
2022年我县涉农资金总规模*****.55万元,计划纳入整合*****.46万元,实际纳入整合资金*****.46万元,其中:
(一)中央财政衔接资金*****.99万元。中央财政专项衔接资金9000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05.99万元;中央以工代赈资金825万元。(其中:产业类项目投入1300万元,占比12.46%;巩固提升类项目投入2086.79万元,占比:20%;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投入1805万元,占比:17.3%;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项目投入4800万元,占比:46.02%;贷款贴息类项目投入400万元,占比:3.84%;其他类项目投入39.2万元,占比0.38%;)。
(二)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3677.88万元。包括自治区财政专项衔接资金3228万元;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49.88万元。(其中:巩固提升类项目投入877.88万元,占比:23.87%;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项目投入1200万元,占比:32.63%;贷款贴息类项目投入1600万元,占比:43.5%)。
(三)县级财政衔接资金552.59万元。包括县级财政项衔接资金552.59万元(其中:产业类项目投入300万元,占比54.29%;巩固提升类项目投入252.59万元,占比:45.71%)。
五、资金投向
我县2022年整合资金投向六类项目,其中:生产发展类项目到位资金160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衔接资金950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50万元、县级财政专项衔接资金300万元);巩固提升类项目(人居环境整治类)到位资金3217.26万元(中央财政专项衔接资金2086.79万元、自治区财政专项衔接资金428万元、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49.88万元、县级财政专项衔接资金252.59万元);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到位资金1805万元(中央财政专项衔接资金724.01万元、中央以工代赈资金825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55.99万元);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项目到位资金600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衔接资金4800万元、自治区财政专项衔接资金1200万元);贷款贴息类项目到位资金200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衔接资金400万元、自治区专项衔接发展资金2000万元);其他类项目到位资金39.2万元(中央财政专项衔接资金39.2万元)。具体如下:
(一)生产发展类项目
1.项目名称:索县县城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
建设内容:新建产业路1.6公里,宽度为2.5米-3米,修建栏杆1.6公里等附属设施。
建设地点:亚拉镇一居委会
建设年限:1年
总投资:750万元
到位资金:2022年到位资金750万(中央财政专项衔接资金750万元)
主管部门:索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索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雷国林
资产管理:索县人民政府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可使4户22人受益,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及生产生活条件,项目预计年均实现收益56.25万元。(绩效申报详见绩效附表1-1)
2.项目名称:索县荣布镇温室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新建温室大棚1座,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
建设地点:索县荣布镇
建设年限:1年
总投资:200万元
到位资金:2022年到位20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衔接资金200万元)
主管部门:索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索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雷国林
资产管理:索县人民政府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可使5户25人受益,预计产值为每年15万元。(绩效申报详见绩效附表1-2)
3.项目名称:热瓦乡拉囊塘藏药扩大经营项目
建设内容:乡村医疗机构设施建设。新建住院部480㎡、制药车间240㎡、租聘县城临街商铺2间及配套设施。
建设地点:索县热瓦乡
建设年限:9个月
总投资:350万元
到位资金:2022年到位350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50万元)
主管部门:索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索县民族事务委员会
责 任 人:洛桑尊珠
资产管理:索县人民政府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可使8户43人受益,项目预计年均实现收益26.25万元。(绩效申报详见绩效附表1-3)
4.项目名称:索县高标准土豆种植项目
建设内容:购买土豆种、化肥,采购网围栏进行田间围挡,土地平整、翻耕及附属工程。
建设地点:索县荣布镇
建设年限:1年
总投资:300万元
到位资金:2022年到位300万元(县级财政专项衔接资金300万元)
主管部门:索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索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雷国林
资产管理:索县人民政府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年产效益预计达22.5万元,受益人数达178人。(绩效申报详见绩效附表1-4)
(二)巩固提升类项目(人居环境整治类)
1.项目名称:索县亚拉镇搬迁安置点及回迁安置点基础配套工程
建设内容:新建村容村貌提升1100米,人居环境整治6480平方米,新建道路1415米(含给排水),道路提升9000平方米,新建旱厕3座等附属设施。
建设地点:索县亚拉镇一居委
建设年限:1年
总投资:2714.67万元
到位资金:2022年到位2714.67万元(中央财政专衔接资金1836.79万元、自治区财政专项衔接资金428万元、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49.88万元)。
主管部门:索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索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雷国林
资产管理:索县人民政府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可使59户350人受益,全面改善村民的生活条件及提高人民的生活品质。(绩效申报详见绩效附表2-1)
2.项目名称:索县亚拉镇一居委道路工程
建设内容:新建0.22公里(行车道宽度:2*7m)道路、含雨水、强弱电、路灯等。
建设地点:索县亚拉镇一居委
建设年限:1年
总投资:250万元
到位资金:2022年到位25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衔接资金250万元)。
主管部门:索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索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雷国林
资产管理:索县人民政府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可方便群众出行,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感。(绩效申报详见绩效附表2-2)
3 .项目名称:索县亚拉镇扶贫仓储(建材)基地改造提升工程
建设内容:亚拉扶贫仓储(建材)基地项目内部进行硬化及相关附属工程。
建设地点:索县亚拉镇
建设年限:1年
总投资:252.59万元
到位资金:2022年到位252.59万元(县级财政专项衔接资金252.59万元)
主管部门:索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索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雷国林
资产管理:索县人民政府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年效益预计达18.94万元,受益人数达72人。(绩效申报详见绩效附表2-3)
(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
1.项目名称:索县赤多乡易地搬迁安置点配套设施及道路工程
建设内容:村庄照明、道路建设(含桥梁)和村容村貌提升等附属工程。
建设地点:索县定巴卡村,达岗村
建设年限:1年
总投资:980万元
到位资金:2022年到位98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衔接资金724.01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55.99万元)。
主管部门:索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索县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欧珠旦巴
资产管理:索县人民政府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可使21户122人受益,全面改善村民的生活条件及提高人民的生活品质。(绩效申报详见绩效附表3-1)
2.项目名称:索县赤多乡赤雄村水泥桥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泥桥长14米,路面建设8公里。
建设地点:索县赤雄村
建设年限:7个月
总投资:150万元
到位资金:2022年到位150万元(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150万元)。
主管部门:索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索县发改委
责 任 人:扎 西
资产管理:索县人民政府
绩效目标:项目在建时,预计带动当地农村群众务工10人,其中易地搬迁7人,带动群众收入5万元。(绩效申报详见绩效附表3-2)
3.项目名称:索县江达乡江达村水泥桥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21米水泥桥1座。
建设地点:索县江达村
建设年限:7个月
总投资:105万元
到位资金:2022年到位105万元(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105万元)。
主管部门:索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索县发改委
责 任 人:扎 西
资产管理:索县人民政府
绩效目标:项目在建时,预计带动当地农村群众务工6人,其中易地搬迁4人,带动群众收入3万元。(绩效申报详见绩效附表3-3)
4.项目名称:索县江达乡迪书卡村牧场道路涵洞工程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设置涵洞20道(每道6米,共120米),圆管涵均采用金属波纹管涵,涵洞孔径2m。
建设地点:索县迪书卡村
建设年限:7个月
总投资:120万元
到位资金:2022年到位120万元(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120万元)。
主管部门:索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索县发改委
责 任 人:扎 西
资产管理:索县人民政府
绩效目标:项目在建时,预计带动当地农村群众务工9人,其中易地搬迁9人,预计带动群众收入4.5万元。(绩效申报详见绩效附表3-4)
5.项目名称:索县荣布镇人畜简易桥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0座人畜简易桥,单座15米跨度、2米宽。
建设地点:索县荣布镇
建设年限:7个月
总投资:450万元
到位资金:2022年到位450万元(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450万元)。
主管部门:索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索县发改委
责 任 人:扎 西
资产管理:索县人民政府
绩效目标:项目在建时,预计带动当地农村群众务工18人,其中易地搬迁14人,带动群众收入9万元。(绩效申报详见绩效附表3-5)
(四)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
1.项目名称:索县江达乡江达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1、从桥头到江达村新建道路1600米,宽度为4米(含给排水);2、乡村风貌统一建设,入户饮水、环境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化粪池等附属工程;3、扶持江达村青龙合作社,继续扩大经营。
建设地点:索县江达村
建设年限:1年
总投资:3000万元
到位资金:2022年到位300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衔接资金2400万元、自治区财政专项衔接资金600万元)。
主管部门:索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索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雷国林
资产管理:索县人民政府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一是全面改善村民的生活条件及提高人民的生活品质。二是有助于其它乡镇的建设与发展起到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三是从政治意义讲,有助于维稳工作,坚定更党的走得决心。四是可使全村所有老百姓增加经济收入。(绩效申报详见绩效附表4-1)
2.项目名称:索县荣布镇吉若塘村巩固提升工程
建设内容:1、新建道路840米(含给排水和强弱电);2、易地搬迁小区附属配套;3、易地搬迁点户用温室大棚建设项目,共计27个;4、人居环境提升(含厕所3个)。
建设地点:索县吉若塘村
建设年限:1年
总投资:3000万元
到位资金:2022年到位300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衔接资金2400万元、自治区财政专项衔接资金600万元)。
主管部门:索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索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雷国林
资产管理:索县人民政府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一是全面改善村民的生活条件及提高人民的生活品质。二是有助于其它乡镇的建设与发展起到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三是有助于维稳工作,坚定更党的走得决心。四是可使全村所有老百姓增加经济收入。(绩效申报详见绩效附表4-2)
(五)贷款贴息类项目
2022年共到位贷款贴息资金200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衔接资金400万元、自治区专项衔接发展资金1600万元)。(绩效申报详见绩效附表5)
1.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
项目内容: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
到位资金:2022年200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衔接资金400万元、自治区专项衔接发展资金1600万元)
主管部门:索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索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雷国林
(六)其他类项目
1.项目名称:索县创业技能提升培训项目
建设内容:聘请或委托开展村居合作社、扶贫产业运营平台公司财务会计技能提升培训,培训约80人,每人按4900元计算。
建设地点:索县
建设年限:2个月
总投资:39.2万元
到位资金:2022年到位39.2万元(中央财政专项衔接资金39.2万元)。
主管部门:索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索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雷国林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可使全县运营产业项目的公司和合作社财务更加健全。(绩效申报详见绩效附表6)
六、工作措施
(一)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我县应按照上级“三农”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相关涉农专项规划,因地制宜搭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平台,结合本县实际科学编制有关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规划引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集中投入,安排使用涉农资金。
(二)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切实解决涉农资金“各自为政、条块分割,沟通不够、协调不畅,多头申报、重复建设”等问题,集中财力物力投向乡村振兴项目,切实加快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的步伐,确保乡村振兴的顺利开展。
(三)规范项目拨款流程
整合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按照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和按进度拨付的要求,由项目实施单位填写《项目资金拨款单》;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提出审核意见;发改委、人社局按照各自的职责签署拨款意见;财政局审核完税情况及各单位审核程序是否到位,并签署意见;建设单位分管县长签署审批意见;政府县长审批并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拨款手续。对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资金直接支付给中标或商品劳务供应商。对先建后补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已将资金支付给建设方的,县财政局根据竣工验收报告可将资金支付给项目实施单位。
(四)加强项目绩效管理
项目实施单位要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支出绩效意识,提高涉农统筹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把控项目申报质量,积极探索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制度。按照“指标科学、操作简便、结果公正”的原则,对项目从建设内容、实施进度、资金使用管理、成果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本乡镇、本部门乡村振兴工作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确保整合资金取得扎实效果。
七、职责分工
(一)县乡村振兴局职责:负责统筹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为底线,五年过渡期内,组织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组织开展10个乡(镇)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帮扶工作。根据我县推进乡村振兴实际情况,提出年度资金需求,审核汇总各行业部门及乡镇申报的乡村振兴项目,会同财政局和相关行业部门形成全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
(二)县财政局职责:负责制定完善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会同县乡村振兴局提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拨付下达资金,建立资金统筹整合台账,做好绩效目标评估,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提高涉农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效益。
(三)县发改委职责:负责统筹做好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修订编制,研究制定年度和阶段性重点工作、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明确目标任务和主要政策措施,承担各项工作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等工作任务。
(四)县审计局职责:对统筹整合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审计和监管检查。
(五)县纪委监委职责: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严格依纪依规问责惩治。
(六)县项目各主管部门职责:向上级申报项目时,先与县乡村振兴局沟通联系,确保申报的涉农资金项目符合全县乡村振兴规划。配合县乡村振兴局、发改、财政审核确定乡镇申报项目的合理性,做好项目的评审及项目资金来源等工作。项目实施时,给予项目实施单位做好资金、技术上的指导、监督管理和验收等工作。
(七)各乡镇职责:按照乡村振兴局下发的项目申报通知要求,及时做好项目的申报,会同项目主管单位做好项目的评审、绩效、建设等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牧业农牧区现代化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乡村五大大振兴重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0个专项工作,即:产业振兴组、人才振兴组、文化振兴组、生态振兴组、组织振兴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组、科技服务组、规划组、政策保障组、考核评估组。各专项工作组要提升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乡村全面振兴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牵头部门要落实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加强分工负责、协同配合,切实形成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合力,为项目建设提供方便,确保按时开工建设。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把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对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协调落实。财政部门以资金管理为抓手支持依法依规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各行业主管部门以规划方案为依据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切实解决涉农资金“各自为政、条块分割,沟通不够、协调不畅,多头申报、重复建设”等问题。
(三)加强资金监管。县各类涉农牵头部门要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加强涉农资金的督促检查,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约束性任务清单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绩效评价等。县财政、审计部门要组织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按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同时将县级实施方案报送上级涉农资金牵头部门备案,作为工作督导、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的依据。
(四)积极探索创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积极探索创新,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协调机制,加强各大类项目之间、各部门项目之间的衔接,增加项目之间互补性,杜绝重复交叉项目,特别是加大跨类统筹力度,分清轻重缓急,将资金分配到具体项目,集中力量解决本地区涉农领域的关键性、瓶颈性问题,推进符合本地实际的重点项目,集中财力办大事。
附件:1.《西藏自治区那曲市索县2022年统筹整合资金来源及支出表》
2.《西藏自治区那曲市索县2022年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明细表》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索县2022年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明细表.xls
3.《2022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示范县统计表》
4.《绩效表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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