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困难人?爱心工程”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开展“困难人?爱心工程”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南浔区开展“困难人·爱心工程”的
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两个先行”目标,迭代升级“六无六有”综合救助体系,进一步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使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可持续、更加充实、更有保障。现就开展“困难人·爱心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通过迭代升级“六无六有”综合救助体系,形成有示范效应的“1+12+N”帮扶架构,即“1项重点工程、12大实现路径、N个救助模块”,全面提升低收入群众的生活品质,着力打造低收入群众“六无六有”帮扶工程。
二、实施内容
(一)“幸福南浔·学无忧”
1.困难学生就学救助(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残联)
(1)保障对象:全区所有在册低收入家庭(低保、低边、特困、支出型贫困)、困境儿童从幼儿园到大学阶段的适龄儿童、学生。
(2)工作目标:实现困难学生幼儿园到大学阶段的学费全补助,就学救助覆盖率达100%。
(3)项目内容:
①幼儿园阶段:补助困难学生幼儿保育费提升至最高*****元/人/年、补助营养午餐费最高2000元/人/年(保育费、营养午餐费按照实际支出进行补助)。
②义务教育阶段:补助困难学生营养午餐费最高1600元/人/年(具体由区教育局按照营养午餐费标准进行补助)。
③普高及中职阶段:补助普高及中职困难学生学费提升至最高8000元/人/年、生活费最高4000元/人/年(学费按照实际支出进行补(救)助;如学费已全免的,补(救)助生活费5000元/人/年)。
④大专及本科阶段:补助困难大专生学费提升至最高*****元/人/年;补助困难本科生学费提升至最高*****元/人/年(学费按照实际支出进行补(救)助,如学费已减免部分的,按照实际支出剩余部分予以补助;如学费已全免的,补(救)助生活费*****元/人/年)。
2.困难学生素质提升(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团区委)
(1)保障对象:全区幼儿园至初中阶段的在册困难学生、困境儿童。
(2)工作目标:让困难学生有条件培养爱好、提高素养。
(3)项目内容:以“爱心培训券”形式发放给全区幼儿园至初中阶段的在册困难学生、困境儿童,按照5000元/人/年标准发放,可在全区各类培训机构内以券抵费。
3.学困学生导师帮扶(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保障对象:全区在册低收入家庭(低保、低边、特困、支出型贫困)中学困适龄学生及困境儿童。
(2)工作目标:为学困中小学生提供学习和教育关爱。
(3)项目内容:通过导师结对帮扶方式,提供学习教育、心理健康等方面的专业辅导,提升综合能力素质,幼儿园每人每年16次,中小学每人每年18次,结对帮扶率达100%。
4.困难儿童家庭指导(责任单位:区妇联)
(1)保障对象:困难儿童。
(2)工作目标:链接社会资源帮扶困难儿童,开展多形式关爱活动。
(3)项目内容:成立“巾帼互助爱心基金”,每年开展“点亮微心愿·暖心护童年”困难儿童帮扶关爱活动,圆梦百个“微心愿”。依托妇女儿童驿站,新增“南浔区巾帼爱·妇儿驿站”家庭教育帮扶项目5个,受益困难儿童家庭扩展至300户。
(二)“幸福南浔·业无忧”
5.就业帮扶指导(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融媒体)
(1)保障对象:未实现就业困难群众。
(2)工作目标:依托“共富工坊”建设,带动低收入群众就业;帮助低收入群众中法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结合产业发展,就近带动灵活就业;为困难家庭子女开展个性化岗位推介服务。
(3)项目内容:
①创新实施“共富工坊”建设,综合集成各方政策、资源、力量,引导企业把适合的生产加工环节布局到农村,或结合发展乡村旅游、康养医疗、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利用农村党群服务阵地、闲置房屋土地等创办工坊,吸纳低收入农户就近就业,每年带动低收入群众就业200人以上。
②动态掌握低收入群众的就业情况,帮助低收入群众中法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为有就业帮扶需求的低收入家庭未就业人员提供就业需求登记、岗位推介等服务,区、镇公益性岗位优先倾向低收入群众,应帮尽帮率100%,帮扶实现率达85%以上。
③根据南浔区影视产业发展前景,通过针对性培训,引导困难群众参与影视特约演员、群演协拍工作,就近就便带动困难群众实现灵活就业。④提前为困难家庭子女(含困境儿童)做好职业规划,对未实现就业的人员每年开展不少于3次个性化岗位推介服务。6.职业技能提升(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民政局)
(1)保障对象:有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的低收入群众。
(2)工作目标:促进低收入群众高质量再就业,符合条件对象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率达100%。
(3)项目内容:每年为困难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困难职工家庭等低收入群众中未就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培训通过并经评价合格的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三)“幸福南浔·居无忧”
7.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1)保障对象:农村困难(在册低保户、分散供养人员、困难残疾户、低保边缘户)家庭。
(2)工作目标:农村困难群众危房动态清零,改善住房条件。
(3)项目内容:根据改造户的困难程度和改造方式进行差异化补助,省级补助1.5万元/户、市级补助1.2万元/户,区级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最高1万元补助。创新实施农村低收入群众住房改善工程,将低收入群众住房改善纳入各镇街全域整治安置中。
8.城镇困难居民住房保障(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1)保障对象: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100%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
(2)工作目标:发放租赁补贴,全面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3)项目内容:全面落实《南浔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2022年)的相关要求,保障面积按人均保障18平方米计,每户最低保障36平方米,最高不超过60平方米。一类保障家庭,按保障面积每月发放补贴为9-14元/平方米。二类保障家庭,按保障面积每月发放补贴为7.5-10.5元/平方米。三类保障家庭,按保障面积每月发放补贴为6-9元/平方米。四类保障家庭,按保障面积每月发放补贴为4.5-7.5元/平方米。
9.困难家庭生活家电配备(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
(1)保障对象:在册低保户、低边户、分散供养特困户家庭。
(2)工作目标:十四五期间,为有需求在册低收入家庭配送生活家电,适配率达100%。
(3)项目内容:实施低收入家庭生活标配行动,在原有低收入家庭生活标配“3+1”行动(即为有需要的低收入家庭配备空调、手机、电视机、洗衣机、电饭煲等生活家电)基础上,结合“善居工程”和家庭实际需求,新增冰箱、热水器等家电,带动低收入群众共奔现代化。
(四)“幸福南浔·行无忧”
10.免费出行(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1)保障对象:有出行需求的低收入群众。
(2)工作目标:全区在册低收入群众在市本级范围内实现免费公交出行。
(3)项目内容:积极动员有出行需求的低收入群众办理“行无忧”爱心公交卡,有需求的困难群众办卡率达到100%。
(五)“幸福南浔·用无忧”
11.水费减免(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水务集团)
(1)保障对象:低保、低边家庭。
(2)工作目标:保障低收入家庭全年基本用水。
(3)项目内容:按照《“幸福南浔·水(电)无忧”实施方案》,低保家庭每户水费返还额度提升至每年180吨;低保边缘家庭每户水费返还额度提升至每年90吨,保障困难家庭用水无忧。
12.电费减免(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电力公司)
(1)保障对象:低保、低边家庭。
(2)工作目标:保障低收入家庭全年基本用电。
(3)项目内容:按照《“幸福南浔·水(电)无忧”实施方案》,低保家庭每户每月用电减免额度提高至140度;低保边缘家庭每户每月用电减免额度提高至70度,保障困难家庭用电无忧。
13.有线电视费减免(责任单位:华数公司)
(1)保障对象:低保家庭。
(2)工作目标:保障低收入家庭有线电视使用。
(3)项目内容:实行低收入家庭有线电视初装费、月租费优惠。低保家庭有线电视初装费减免;有线电视月租费按21元/月减免。
14.燃气费减免(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燃气公司)
(1)保障对象:在册特困、低保户、低边家庭。
(2)工作目标:保障低收入家庭燃气使用。
(3)项目内容:实行低收入家庭用气优惠,安装燃气的低收入家庭开户安装费减半收取,特困、低保户家庭减免燃气60方/年,低边家庭减免30方/年。使用瓶装煤气的特困、低保户家庭补助2瓶/年,低边家庭补助1瓶/年。两种补助形式不重复享受。
(六)“幸福南浔·乐无忧”
15.乐游南浔(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民政局、文旅集团、各镇街)
(1)保障对象:在册困难群众、困境儿童。
(2)工作目标:免费游览区内景点。
(3)项目内容:南浔范围内的所有景点对全区在册困难群众、困境儿童免费开放,通过信息数据共享,困难群众可凭身份证实现免费游览。
16.免费观影(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
(1)保障对象:在册分散特困、低保、低边、支出型贫困家庭人员和困境儿童。
(2)工作目标:困难群众免费观影,丰富精神生活。
(3)项目内容:全区在册的分散特困、低保、低边、支出型贫困家庭人员和困境儿童可享受4次/人/年免费观影服务,困难群众可凭观影兑换劵至定点影院观看。
(七)“幸福南浔·险有免”
17.养老保险参保救助(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1)保障对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体。
(2)工作目标:实现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覆盖率达100%。
(3)项目内容: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体,政府按300元档的标准全额代缴养老保险。
18.困难群众补充保险(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
(1)保障对象:在册困难群众。
(2)工作目标:困难群众补充保险参保率100%。
(3)项目内容:做好在册低收入群众补充保险工作,通过“理赔直付”方式,住院津贴等实现“无感兑现”,在册人员实现动态管理,困难群众应享尽享率100%。
19.困难女性安康保险(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慈善总会)
(1)保障对象:在册困难家庭中18-65周岁妇女。
(2)工作目标:“女性安康保险”参保率100%。
(3)项目内容:实施困难女性“幸福安康行”项目,由慈善资金为全区困难家庭中18-65周岁女性投保“女性安康保险”,受益妇女动态管理,应享尽享率达100%,全面提升困难女性群体对特殊疾病的抵抗能力,提高困难家庭整体抗风险能力。
(八)“幸福南浔·产有扶”
20.创业就业产业帮扶(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保障对象:低收入农户。
(2)工作目标:带动低收入农户发展产业、实现就业。
(3)项目内容:创新推进农业共富细胞和未来农场建设,深化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帮助低收入群众中有劳动能力有就业创业意向的人员发展产业、实现就业。对带动5户以上低收入农户的农业经营主体,每带动1户低收入农户给予1200元的补助,每年最高3万元;对新吸纳低收入农户稳定就业的农业经营主体,低收入农户工资不低于当地同类用工工资标准的,每安排1户低收入农户就业给予每月750元的补助。
21.小额贴息贷款补助(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保障对象:低收入农户。
(2)工作目标: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进行扶持。
(3)项目内容:低收入农户小额创业贷款,每户可发放不超过10万元的信用贷款,贷款期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扶持标准为给予按期还款的农户贷款额度3%的贴息补助,贴息资金市、区按财政体制分担。
(九)“幸福南浔·病有助”
22.基本医疗救助(责任单位:区医保局)
(1)保障对象:在册困难群众。
(2)工作目标:困难群众资助参保率和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均达100%。
(3)项目内容:
①资助参保:经民政、残联等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困境儿童及持证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贴。
②医疗费用救助: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部分,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具体救助比例为特困供养人员个人负担部分医疗费用给予全额救助。低保家庭成员个人负担部分医疗费用按80%救助。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个人负担部分医疗费用按70%救助。支出型贫困家庭和区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个人负担部分医疗费用超过1.2万元以上部分按70%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其他困境儿童参照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个人标准救助。
23.专项医疗救助(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慈善总会)
(1)保障对象:特困、低保、低边人员;尿毒症患者;患重特大疾病当年度个人医疗总费用支出较大的困难家庭成员;肺结核患者。
(2)工作目标:完善因病致贫返贫防控长效机制,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的看病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发生。
(3)项目内容:
①兜底保障救助。对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南太湖健康保、其他补充医疗保险等综合保障后个人负担按比例实施再救助。特困、低保、低边等对象医疗费用个人负担经再救助后1万元以上部分实施全额救助。
②专项医疗救助。加大对尿毒症患者,患重特大疾病当年度个人医疗总费用支出较大的困难家庭成员的专项医疗救助,实施肺结核患者在住院期间产生的相关医疗费用、营养餐费和生活费用给予补助。
24.临困家庭救助(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
(1)保障对象:因发生重大疾病产生临时性困难的南浔区户籍居民、符合条件的新居民。
(2)工作目标:开展临时性慰问救助,切实从源头上降低因病致贫风险。
(3)项目内容:将符合条件的新居民纳入保障范围,对所有在浔居民,年度内因重大疾病经医保报销、专项救助、“南太湖”健康保等途径报销或救助后,个人现金支付仍较大,导致的临时性生活困难人员或家庭按照标准予以1-3万元不等的救助。
(十)“幸福南浔·老有养”
25.入住养老机构补贴(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1)保障对象:入住养老机构困难老年人。
(2)工作目标:解决困难老年人入院后顾之忧,提升护理服务质量。
(3)项目内容:提高养老机构护理标准,确保“愿进尽进”,对有入住养老机构意愿,但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所需费用的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困难老年人,按标准实行入住补贴。
26.动态实施适老化改造(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1)保障对象:有老年人的低保、低保边缘户家庭。
(2)工作目标:动态为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
(3)项目内容:为低保、低保边缘的困难老年人群体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服务,统筹养老服务与社会救助政策资源,建立常态化排摸改造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新增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每年实施适老化改造。
27.加大助餐服务保障覆盖面(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1)保障对象:困难且失能半失能、失智老年人。
(2)工作目标: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助餐。
(3)项目内容:将60周岁及以上低保、低保边缘户且失能半失能、失智老年人纳入特惠制老年人助餐服务。
28.优先保障救援服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健局)
(1)保障对象:有老年人的困难家庭。
(2)工作目标:解决困难老年人的生活困难,提供便捷服务,提高生活质量。
(3)项目内容:为有需要的困难家庭老年人优先安装“红绿双键”,并实施费用优惠补贴,切实保障困难老人的生命安全,解决生活困难。
(十一)“幸福南浔·残有助”
29.免费适配辅助器具(责任单位:区残联)
(1)保障对象:困难残疾人。
(2)工作目标:困难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达100%。
(3)项目内容:每年为有需求的困难残疾人免费提供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率达100%。
30.无障碍改造进家庭(责任单位:区残联)
(1)保障对象: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
(2)工作目标:每年改造不少于50户。
(3)项目内容: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优先保障低保低边、重度残疾、一户多残家庭)实施家庭设施无障碍改造工作,每年改造户数增加到50户。
31.重度残疾人托养补助(责任单位:区残联)
(1)保障对象:入住寄宿制残疾人托养机构的困难重度残疾人。
(2)工作目标:改善重度残疾人的生存状况,提升生活质量。
(3)项目内容:全面提升困难重度残疾人托养补助标准,对有入住托养机构意愿,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所需费用的低保、低边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肢体、智力、精神一级和二级,视力一级),入住费用按照不高于3100元/月予以补贴,切实改善重度残疾人的生活状况。补助资金统一发放到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机构账户。
(十二)“幸福南浔·梦有圆”
32.困难学子圆梦帮扶(责任单位:团区委)
(1)保障对象:困难青少年。
(2)工作目标:圆梦困难青少年,确保困难家庭学子升学。
(3)项目内容:实施“爱在南浔·圆梦心愿”行动,动员社会力量,实现“微心愿”。发动爱心企业家,以结对帮扶形式关心关爱困难青少年。
33.困境儿童结对帮扶(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1)保障对象:困境儿童。
(2)工作目标:关爱困境儿童,保障健康成长。
(3)项目内容:加大困境儿童保护力度,以精神关爱为主,物质帮助为辅,建立“领导带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结对帮扶机制,加强日常沟通联系,了解生活学习状况,保障孩子健康成长。每年至少2次走访或联系困境儿童,力所能及帮助解决其合情合理的需求,让困境儿童感受成长的幸福与社会的温暖。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统筹协调。依托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在思想认识协同、工作推进协同、实际效果协同上打好“组合拳”,促进各项举措在政策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互相促进、在取得成效上相得益彰。
(二)强化责任落实。根据项目内容,细化责任分工,完善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能,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合力推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责任部门对项目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主要领导亲自研究、组织协调,分管领导深入一线、亲自指导、督促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目标。
(三)注重宣传总结。树立工作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加强总结提炼,及时将工作阶段性成果、创新举措、经验做法等进行提炼,强化信息报送,形成低收入群众综合救助帮扶的“南浔经验”。
附件: 1.“困难人·爱心工程”责任清单2.“困难人·爱心工程”资金概算
附件1“困难人·爱心工程”责任清单序号 | 工作路径 | 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学无忧 | (1)低收入家庭子女就学救助。全区所有在册低收入家庭的适龄儿童、学生以及困境儿童就学救助覆盖率达到100%。 | 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残联 | |
2 | (2)困难学生素质提升。以“爱心培训券”形式发放给全区幼儿园至初中阶段的在册困难学生、困境儿童,按照5000元/人/年标准发放,可在全区各类培训机构内以券抵费。 | 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团区委 | ||
3 | (3)学困学生导师帮扶。为学困中小学生、困境儿童提供学习和教育关爱,结对帮扶率达到100%。 | 区教育局 | ||
4 | (4)困难儿童家庭帮扶指导。成立“巾帼互助爱心基金”,圆梦百个微心愿,常态化开展困境学子帮扶救助。实施“南浔区巾帼爱·妇儿驿站关爱项目”5个,面向300户困难儿童家庭开展家庭教育帮扶指导。 | 区妇联 | ||
5 | 业无忧 | (5)就业帮扶。大力推进“共富工坊”建设,每年带动低收入群众就业200人以上。为有就业帮扶需求的低收入家庭未就业人员提供就业需求登记、岗位推介等服务,区、镇公益性岗位优先倾向低收入群众,应帮尽帮率达100%,帮扶实现率达85%以上。结合产业发展,就近带动灵活就业。对未实现就业的困难家庭子女(含困境儿童)做好职业规划,每年开展不少于3次的个性化岗位推介服务。 |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融媒体 | |
6 | (6)职业技能提升。促进低收入群众高质量再就业,符合条件对象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率达100%。 | 区人社局、区民政局 | ||
7 | 居无忧 | (7)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农村困难群众危房动态清零。将农村低收入群众住房改善纳入到各镇街全域整治安置中。 | 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 |
8 | (8)城镇困难居民住房保障。参照《南浔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2022年)发放租赁补贴,全面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实现应补尽补。 | 区住建局 | ||
9 | (9)困难家庭生活家电配备。为有需要的低收入家庭配备空调、手机、电视机、洗衣机、电饭煲、冰箱、热水器基本必需家电,配置率达到100%。 | 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 | ||
10 | 行无忧 | (10)免费出行。实现全区在册低收入群众在市本级范围内免费公交出行,有需求的困难群众办卡率达到100%。 | 区交通局 | |
11 | 用无忧 | (11)水费减免。提高标准,低保家庭按每户每年180吨的水量实行水费返还;低保边缘家庭按每户每年90吨的水量实行水费返还,保障困难家庭用水无忧。 | 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水务集团 | |
12 | (12)电费减免。提高标准,低保家庭每户每月减免140度;低保边缘家庭每户每月减免70度,保障困难家庭用电无忧。 | 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电力公司 | ||
13 | (13)有线电视费减免。有线电视低保家庭初装费、月租费21元/月减免。 | 华数公司 | ||
14 | (14)燃气费减免。燃气低收入家庭开户安装费减半,特困、低保家庭减免60方/年,低边家庭减免30方/年。使用瓶装煤气的特困、低保户家庭减免2瓶/年,低边家庭减免1瓶/年。 | 区住建局、燃气公司 | ||
15 | 乐无忧 | (15)乐游南浔。南浔范围内的所有景点对全区在册困难群众、困境儿童免费开放,实现免费游览。 | 区民政局、区文旅集团 | |
16 | (16)免费观影。分散特困、低保、低边、支出型贫困家庭人员和困境儿童可享受4次/人/年免费观影服务。 | 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 | ||
17 | 险有免 | (17)养老保险参保救助。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城乡居民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覆盖率达到100%。 | 区人社局 | |
18 | (18)困难群众补充保险。购买低收入群众补充保险工作,在册人员参保率100%。 | 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 | ||
19 | (19)困难女性安康保险。为全区困难家庭中18-65周岁女性投保“女性安康保险”,应享尽享率达100%。 | 区卫健局、区慈善总会 | ||
20 | 产有扶 | (20)创业就业产业帮扶。依托农业领域共富细胞建设和未来农场打造,深化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帮助低收入群众中有劳动能力有就业创业意向的人员发展产业、实现就业。对带动低收入农户创业、吸纳稳定就业的经营主体,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助。 | 区农业农村局 | |
21 | (21)小额贴息贷款补助。低收入农户小额创业贷款,每户发放不超过10万元的信用贷款,贷款期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 | 区农业农村局 | ||
22 | 病有助 | (22)基本医疗救助。困难人员的资助参保率和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均达到100%。 | 区医保局 | |
23 | (23)专项医疗救助。(1)兜底保障救助。对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经综合保障后个人负担按比例实施再救助。(2)专项医疗救助。加大对尿毒症患者,患重特大疾病当年度个人医疗总费用支出较大的困难家庭成员的专项医疗救助。 | 区民政局、区医保局 | ||
24 | (24)临困家庭救助。对于对于南浔区户籍居民、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年度内因重大疾病经各种途径报销或救助后,个人现金支付仍较大,导致的临时性生活困难人员或家庭按照标准予以1-3万元不等的救助。 | 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 | ||
25 | 老有养 | (25)入住养老机构补贴。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实行入住补贴,提升困难老年人护理服务质量。 | 区民政局 | |
26 | (26)动态实施适老化改造。为低保、低边的老年人群体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服务,每年集中实施适老化改造。 | 区民政局 | ||
27 | (27)加大助餐服务保障覆盖面。为60周岁及以上低保低边且失能半失能、失智老年人纳入特惠制老年人助餐服务。 | 区民政局 | ||
28 | (28)优先保障救援服务。为有需要的困难家庭老年人优先安装“红绿双键”,并实施费用优惠补贴。 | 区民政局、区卫健局 | ||
29 | 残有助 | (29)免费适配辅助器具。为有需求的困难残疾人免费提供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率达到100%。 | 区残联 | |
30 | (30)无障碍改造进家庭。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优先保障低保低边、重度残疾、一户多残家庭)实施家庭设施无障碍改造工作,每年改造不少于50户。 | 区残联 | ||
31 | (31)重度残疾人托养补助。对有入住托养机构意愿,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所需费用的低保、低边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入住费用由慈善资金予以补贴,切实改善重度残疾人的生活状况。 | 区残联 | ||
32 | 梦有圆 | (32)困难学子圆梦帮扶。动员社会力量,关心关爱困难青少年,以每月发放助学金的形式确保困难家庭的学子都能实现升学。 | 团区委 | |
33 | (33)困境儿童结对帮扶。加大未成年人工作保护力度,建立“领导带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结对帮扶机制,每年至少2次走访或联系困境儿童。 | 区民政局 |
“困难人·爱心工程”资金概算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子项 | 责任单位 | 2022年“六无六有”提质扩面预算项目资金(万元) | “爱心工程”新增资金(万元) | 合计资金(万元) | 备注 |
1 | 学无忧 | 低收入家庭子女就学救助 | 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残联 | 260 | 40 | 300 | |
2 | 困难学生素质提升 | 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团区委 | — | 211 | 211 | ||
3 | 学困学生导师帮扶 | 区教育局 | — | — | — | ||
4 | 困难儿童家庭帮扶指导 | 区妇联 | 20 | 35 | 55 | ||
5 | 业无忧 | 就业帮扶 |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融媒体 | — | — | — | |
6 | 职业技能提升 | 区人社局、区民政局 | 100 | — | 100 | ||
7 | 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 | 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 150 | — | 150 | ||
8 | 城镇困难居民住房保障 | 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 110 | — | 110 | ||
9 | 困难家庭生活家电配备 | 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 | 450 | 20 | 470 | ||
10 | 行无忧 | 免费出行 | 区交通局 | 2 | — | 2 | |
11 | 用无忧 | 水费减免 | 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水务集团 | 150 | 16 | 166 | |
12 | 电费减免 | 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电力公司 | 280 | 21 | 301 | ||
13 | 有线电视费减免 | 华数公司 | 30 | — | 30 | ||
14 | 燃气费减免 | 区住建局、燃气公司 | 1 | 90 | 91 | ||
15 | 乐无忧 | 乐游南浔 | 区民政局、区文旅集团 | — | — | — | |
16 | 免费观影 | 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 | 10 | — | 10 | ||
17 | 险有免 | 养老保险参保救助 | 区人社局 | 110 | — | 110 | |
18 | 困难群众补充保险 | 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 | 150 | — | 150 | ||
19 | 困难女性安康保险 | 区卫健局、区慈善总会 | 20 | — | 20 | ||
20 | 产有扶 | 创业就业产业帮扶 | 区农业农村局 | 65 | 45 | 110 | |
21 | 小额贴息贷款补助 | 区农业农村局 | 5 | — | 5 | ||
22 | 病有助 | 基本医疗救助 | 区医保局 | 2600 | 3 | 2603 | |
23 | 专项医疗救助 | 区民政局、区医保局 | 1000 | 86 | 1086 | ||
24 | 临困家庭救助 | 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 | 100 | 20 | 120 | ||
25 | 老有养 | 入住养老机构补贴 | 区民政局 | — | — | — | 以“老年人·舒心工程”资金为准 |
26 | 动态实施适老化改造 | 区民政局 | — | — | — | ||
27 | 加大助餐服务保障覆盖面 | 区民政局 | — | — | — | ||
28 | 优先保障救援服务 | 区民政局、区卫健局 | — | — | — | ||
29 | 残有助 | 免费适配辅助器具 | 区残联 | 3 | — | 3 | |
30 | 无障碍改造进家庭 | 区残联 | 22 | 15 | 37 | ||
31 | 重度残疾人托养补助 | 区残联 | — | 96 | 96 | ||
32 | 梦有圆 | 困难学子圆梦帮扶 | 团区委 | 1 | 1.5 | 2.5 | |
33 | 困境儿童结对帮扶 | 区民政局 | — | — | — | ||
合计 | 5639 | 699.5 | 6338.5 |
备注:2022年“六无六有”提质扩面资金按照预算情况统计,“困难人·爱心工程”在原有“六无六有”项目进行迭代升级,原“六无六有”项目资金继续按原渠道支出,具体以实际为准。
标签: 实施方案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