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放流苗种采购询价公告
合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放流苗种采购询价公告
为了完成合山市2022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放流苗种采购任务,我局拟就项目放流苗种采购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有资质的供货方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内容
合山市2022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放流苗种的采购任务为赤眼鳟10万尾、青鱼30万尾、草鱼20万尾、黄颡鱼20万尾。鱼种规格平均全长5㎝以上(其中全长小于5㎝的苗种数量不得超过10%);标志鱼规格为全长12㎝以上,数量800尾以上(其中赤眼鳟100尾以上、青鱼300尾以上、草鱼200尾以上、黄颡鱼200尾以上)。
该项目采购资金预计估算为19万元。
二、报价时间及方式
报价时间从2022年10月25日起至11月3日止。报价单位请填写报价单和《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生产单位信息登记表》并加盖上公章于11月3日前寄送我局办公室,邮寄地址:广西合山市人民中路406号(合山市农业农村局二楼办公室),收件人覃巧涵,联系电话:182*****056,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人及方式
对本次询价如有任何疑问请直接致电联系人:张德程133*****829。
附件:1.报价单(格式可自制)
2. 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生产单位信息登记表
3. 放流苗种质量要求
合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1
合山市2022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放流苗种采购报价单(格式可自制)
报价单位(盖章):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品种及数量 | 苗种规格 | 报价品种及数量 | 报价品金额(元) | 法定代 表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合山市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放流苗种采购 | 赤眼鳟10 万尾以上 | 鱼种规格平均全长5㎝以上(其中全长小于5㎝的苗种数量不得超过10%) | 赤眼鳟万尾 | 1、“采购品种及数量”栏为项目采购的品种及最低数量; 2、报价单位在“报价品种及数量”栏中填报各品种的数量不能低于项目采购的最低数量; 3、“报价金额”栏中为各品种采购金额,由报价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填写,所有品种采购金额合计资金为19万元。 | |||
青鱼30 万尾以上 | 青鱼万尾 | ||||||
草鱼20 万尾以上 | 草鱼万尾 | ||||||
黄颡鱼20 万尾以上 | 黄颡鱼万尾 | ||||||
合计 |
附件2:
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生产单位信息登记表
单位名称:(公章)
填报日期: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 单位名称 | 法人代表 | |||||
从业起始时间 | 注册资金 | ||||||
单位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职工人数 | 联系人 | ||||||
单位电话 | 手机号码 | ||||||
电子邮箱 | QQ号码 | ||||||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编号 | 水域滩涂养殖证编号 | ||||||
主营范围 | 主营品种 | ||||||
单位类型 | □国有 □集体 □私营 □个体 □外资 □股份 □其他 | ||||||
单位资质 | □国家级水产原种场 | ||||||
□省级水产原种场 □省级水产良种场 | |||||||
□其他资质(须注明何种资质) | |||||||
苗种来源 | □自有亲本繁育 □其他苗种场提供 □其他 | ||||||
亲 本 情 况 | 亲本种类 | 亲本 来源 | 总数量 | 当年可繁殖亲本数量 | 平均繁殖量 /尾(只) | ||
增殖放流 苗种供应能力 | 苗种种类 | 苗种规格(cm) | 苗种成本价格(元) | 苗种年 生产能力 (万尾) | 苗种年 供应能力 (万尾) | ||
生 产 设 施 | 育苗方式 | □工厂化□室外池塘□网箱 □其他 | |||||
场区 总面积 | 亩 | 养殖水体 总面积 | 亩 | ||||
孵化设施设备面积 | 平方米 | 亲本养殖 水体面积 | 平方米 | ||||
室内育苗水体面积 | 平方米 | 室外鱼种培育面积 | 平方米 | ||||
水电气热配套情况 | 饵料水体 体积 | 立方米 | |||||
技 术 保 障 | 技术人员总数 | 人 | 技术负责人学历、职称 | ||||
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 人 | 技术工人 数量 | 人 | ||||
技术依托单位 | 取得繁育职业资格证书人数 | 名 | |||||
水质检验检测能力 | |||||||
苗种质量检测能力 | |||||||
技术研发创新成果 | |||||||
管 理 水 平 | 开展相关记录情况 | □引种保种记录 □生产记录 □用药记录 □销售记录 □其他 | |||||
苗种操作规程建立情况 | |||||||
苗种质量标准建立情况 | |||||||
单位相关情况说明 | 主要围绕增殖放流要求,具体说明以下情况(1000字以内): (一)单位发展概况,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 (二)苗种生产和供苗能力。包括各种类苗种设计生产能力和近年来实际生产情况。 (三)苗种生产销售管理情况。包括近两年生产经营情况,苗种销售数量和收入。 (四)承担增殖放流工作情况及执行增殖放流有关规定情况。(五)近两年苗种药残抽检和水生动物检疫情况。 (六)单位取得的各种荣誉和奖励情况,获得的相关资质情况(例如全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全国现代渔业种业示范场,无公害产品产地认证等)。 (七)单位具备的其他竞争优势和其他要说明的问题。 |
填表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从业起始时间一栏填写单位从事水产苗种繁育生产起始时间。
(二)水域滩涂养殖证编号一栏,不具备养殖证具备土地使用权证的填写土地使用权证编号,并注明土地使用权证。不具备养殖证具备土地承包合同的填写土地承包合同,并注明承包期限。
(三)主营范围一栏按照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内容填写。
(四)主营品种一栏按照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标注的内容填写。
(五)单位资质一栏,如同时具有多种资质,请在后面单位基本情况说明中注明,如没有任何资质不必填写。
二、亲本情况和增殖放流供苗能力
(一)亲本种类和供苗种类必须是《全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总体规划(2011-2015年)》中规划放流的种类。种类名称填写,要求是物种或者亚种、品种的规范名称。例如:“滩头雅罗鱼”不能填写为“雅罗鱼”,“元江鲤”不能填写为“鲤”。亲本种类和供苗种类如超过7种,请自行增加表格填写。
(二)亲本来源填写需注意:如果是自然水域或种质资源保护区捕获的原种,须注明准确的水域名称或种质资源保护区名称,例如:“长江荆州段捕获的原种”,“西江广东鲂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捕获的原种”。如果是原种场保育的原种,须注明具体原种场名称,例如:“湖南省鳜鱼原种场保育的原种”。
(三)平均繁殖量/尾(只)一栏填写近三年内亲本的平均繁殖量。
(四)苗种规格一栏,鱼类、虾类统一填写体长,贝类统一填写壳长,螺类统一填写壳高,蟹类统一填写头胸甲宽或者变态发育时期,海蜇统一填写伞经,头足类统一填写胴长或受精卵,龟鳖类填写背甲长。
(五)苗种年供应能力是指每年生产的苗种当中能够提供增殖放流的数量,应小于等于苗种年生产能力。
三、生产设施
(一)亲本养殖水体面积指的是后备亲本和繁殖亲本养殖水体的总面积。
四、技术保障
(一)水质检验检测能力一栏填写基本检验检测仪器配备情况,可以检测的水质理化指标。
(二)苗种质量检测能力一栏填写基本检验检测仪器配备情况,可以检测的苗种药残和疫病项目指标。
(三)技术研发和创新成果一栏填写企业在水产养殖、苗种繁育、病害防治等方面的取得比较先进或者特有的技术和科研成果。
五、管理水平
(一)苗种操作规程建立情况一栏填写已建立的苗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具体名录。如未建立填“无”。
(二)苗种质量标准建立情况一栏填写已建立的苗种质量标准具体名录。如未建立填“无”。
附件3:
放流苗种质量要求
为保障放流鱼种种质量安全,确保增殖放流整体效果,作出以下要求
1、单位资质证明
乙方在回复询价函时,必须如实提供生产单位资质、亲本情况、生产设施条件、技术保障能力等方面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
2、苗种种质证明
所有放流苗种必须是本单位繁育,不得外购转售。乙方培育用于增殖放流的鱼种必须是本地种。严禁使用外来种、杂交种、选育种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鱼种进行增殖放流。确有特殊情况无法自繁自育,必须提供苗种来源单位的亲本来源、苗种繁育情况证明(且苗种来源单位也符合有关基本条件)以及每一个放流品种的引种证明,并对证明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放流苗种符合增殖放流有关要求。甲方对放流苗种的进行种质检查,严把增殖放流规定的种质关。
3、苗种生产的监督检查
乙方在放流苗种培育阶段,在引进苗种培育时,要及时向甲方报告进苗情况,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苗种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4、鱼种的药残检验
乙方培育的放流鱼种达到合同要求的规格时,在放流前20天要完成药物残留检验工作,该工作要在有资质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采样和送样,并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药残检验,且获得检验合格证后方可用于放流。
5、苗种的疫病检疫
乙方所提供的每一个品种的鱼种必须经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疫病检疫,并出具疫病检疫合格证。
6、乙方必须提供饲养鱼苗水体(抽样)经有资质的单位分析,证明符合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要求。
7、乙方所提供的鱼种感观质量与可数指标必须符合下列要求:规格整齐,活力强,外观整,体表光滑,标志鱼数量不低于0.1%,规格合格率≥90%,伤残率与体表异常率之和≤5%,到达放流地点时的成活率达到95%以上。
文件下载: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品种及数量 | 苗种规格 | 报价品种及数量 | 报价品金额(元) | 法定代 表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合山市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放流苗种采购 | 赤眼鳟10 万尾以上 | 鱼种规格平均全长5㎝以上(其中全长小于5㎝的苗种数量不得超过10%) | 赤眼鳟万尾 | 1、“采购品种及数量”栏为项目采购的品种及最低数量; 2、报价单位在“报价品种及数量”栏中填报各品种的数量不能低于项目采购的最低数量; 3、“报价金额”栏中为各品种采购金额,由报价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填写,所有品种采购金额合计资金为19万元。 | |||
青鱼30 万尾以上 | 青鱼万尾 | ||||||
草鱼20 万尾以上 | 草鱼万尾 | ||||||
黄颡鱼20 万尾以上 | 黄颡鱼万尾 | ||||||
合计 |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 单位名称 | 法人代表 | |||||
从业起始时间 | 注册资金 | ||||||
单位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职工人数 | 联系人 | ||||||
单位电话 | 手机号码 | ||||||
电子邮箱 | QQ号码 | ||||||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编号 | 水域滩涂养殖证编号 | ||||||
主营范围 | 主营品种 | ||||||
单位类型 | □国有 □集体 □私营 □个体 □外资 □股份 □其他 | ||||||
单位资质 | □国家级水产原种场 | ||||||
□省级水产原种场 □省级水产良种场 | |||||||
□其他资质(须注明何种资质) | |||||||
苗种来源 | □自有亲本繁育 □其他苗种场提供 □其他 | ||||||
亲 本 情 况 | 亲本种类 | 亲本 来源 | 总数量 | 当年可繁殖亲本数量 | 平均繁殖量 /尾(只) | ||
增殖放流 苗种供应能力 | 苗种种类 | 苗种规格(cm) | 苗种成本价格(元) | 苗种年 生产能力 (万尾) | 苗种年 供应能力 (万尾) | ||
生 产 设 施 | 育苗方式 | □工厂化□室外池塘□网箱 □其他 | |||||
场区 总面积 | 亩 | 养殖水体 总面积 | 亩 | ||||
孵化设施设备面积 | 平方米 | 亲本养殖 水体面积 | 平方米 | ||||
室内育苗水体面积 | 平方米 | 室外鱼种培育面积 | 平方米 | ||||
水电气热配套情况 | 饵料水体 体积 | 立方米 | |||||
技 术 保 障 | 技术人员总数 | 人 | 技术负责人学历、职称 | ||||
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 人 | 技术工人 数量 | 人 | ||||
技术依托单位 | 取得繁育职业资格证书人数 | 名 | |||||
水质检验检测能力 | |||||||
苗种质量检测能力 | |||||||
技术研发创新成果 | |||||||
管 理 水 平 | 开展相关记录情况 | □引种保种记录 □生产记录 □用药记录 □销售记录 □其他 | |||||
苗种操作规程建立情况 | |||||||
苗种质量标准建立情况 | |||||||
单位相关情况说明 | 主要围绕增殖放流要求,具体说明以下情况(1000字以内): (一)单位发展概况,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 (二)苗种生产和供苗能力。包括各种类苗种设计生产能力和近年来实际生产情况。 (三)苗种生产销售管理情况。包括近两年生产经营情况,苗种销售数量和收入。 (四)承担增殖放流工作情况及执行增殖放流有关规定情况。(五)近两年苗种药残抽检和水生动物检疫情况。 (六)单位取得的各种荣誉和奖励情况,获得的相关资质情况(例如全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全国现代渔业种业示范场,无公害产品产地认证等)。 (七)单位具备的其他竞争优势和其他要说明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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