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任港路南、体育馆东路东侧地块停车楼项目人防检测(资格后审)
【招标公告】任港路南、体育馆东路东侧地块停车楼项目人防检测(资格后审)
任港路南、体育馆东路东侧地块停车楼项目人防检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盛和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就任港路南、体育馆东路东侧地块停车楼项目人防检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密封投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任港路南、体育馆东路东侧地块停车楼项目人防检测
2、项目实施区域: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路南、体育馆东路东侧,总建筑面积*****㎡,地下室人防面积3316㎡。
3、合同估算价:约*****元。
4、服务期限: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开展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设施安装质量检测技术服务活动,对检测质量负责,并于检测完成后5日内递交完整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设施安装质量检测报告》。
二、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元。
三、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及范围:
(1)本次招标为任港路南、体育馆东路东侧地块停车楼项目人防工程出具合格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设施安装质量检测报告》;
(2)《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设施安装质量检测报告》检测范围及依据包含且不限于为:
《江苏省民防工程防护设备设施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苏防规〔2013〕2号);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试验测试与质量检测标准》(RFJ-2009);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RFJ01-2002)。
2、质量要求:确保所出具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设施安装质量检测报告》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要求且满足后续审批阶段的使用深度要求,并最终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3、时间要求: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开展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设施安装质量检测技术服务活动,对检测质量负责,并于检测完成后5日内递交完整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设施安装质量检测报告》。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经江苏省人防办批准公示的可在本行政区开展各类人防工程检测业务的供应商;
4、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6、其他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ourt.gov.cn)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hd.chinatax.gov.cn/xxk)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等渠道列入黑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4)为本项目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检测专业人员专业配备齐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公告期限为:2023年3 月 27 日起至2023年 4月6日止。
六、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及投标
1、请感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于2023年 3月31日17时前(每日上午9时00分到11时30分,每日下午1时30分到17时),携带盖章授权委托书至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地址: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华窗口)获取招标文件。或添加QQ*********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发送盖章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授权委托书需包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 3月27日-2023年3月31日。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 4月6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主楼5楼开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叁佰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出,否则不予接受。投标保证金票据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江苏盛和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用途为:投标保证金;汇款人为:投标单位名称。(帐户名:江苏盛和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报业大厦支行,帐号 481*****1079: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已盖付讫的进账单或网银转账回单递交)。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按不符合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注:投标人需将汇款凭证、基本存款账户证明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给招标人。
2、投标保证金形式:转账。
3、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一个月内返还(无息)。
4、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待合同签订后返还(无息)。
八、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九、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具体编制、密封要求参考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说明。
十、 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招标人:江苏盛和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顾工
联系电话:198*****830
代理机构: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电话:135*****826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质疑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负责答复。
标签: 东路东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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