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公资告(2023)建字第033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镇市生猪养殖屠宰冷链全产业链建设项目(屠宰板块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已由清镇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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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清镇市供销社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其他: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贵阳市清镇市;2.2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存栏
*****头,年出栏
*****头育肥商品猪场,其中:卫城片区建设存栏
*****头,年出栏
*****头育肥商品猪场一个;站街片区建设存栏6000头,年出栏
*****头育肥商品猪场一个,总用地面积203亩,总建筑面积
*****㎡。建设年屠宰生猪50万头屠宰场一个,同步配套冷链及相关附属设施。总用地面积80亩,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本次招标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建设年屠宰生猪50万头屠宰场一个,同步配套冷链及相关附属设施。总用地面积约73亩(以甲方实际测量为准),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场平、生猪屠宰车间、家禽屠宰车间、污水处理站、门卫室、洗车场、室外工程等;2.3 项目总投资:
*****万元2.4计划工期:①设计工期:60日历天,设计方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提交阶段成果,报相关部门审批的时间不计算。②施工工期:承包人须在监理下发开工令之日起 240 日历天完成竣工验收。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设计、建筑安装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①设计招标范围:含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等全部设计工作;②施工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①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①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资格。②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自愿组成的联合 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4)联合体牵头人(即牵头单位)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
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未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贵州省·贵阳市)(工程建设类)、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清镇市供销社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邓曙白 | 联系人: | 魏宏林 |
电话: | | 电话: | |
清镇市供销社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3月27日
文件预览: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