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山市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服务询价公告

云南省保山市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服务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省保山市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初步设计服务的潜在供商应在获取本次实施项目基本情况后,并于20233 31 1730(北京时间) 前提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云南省保山市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初步设计服务。

2.采购方式:询价。

3.预算金额:¥******.00元(大写:伍拾陆万元整)

4.最高限价:¥******.00元(大写:伍拾陆万元整)

5.采购内容:根据《云南省保山市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含部分建设内容地勘);包括但不仅限于:林火预警监测系统(含视频监控8套、新建瞭望塔1座、修缮瞭望塔台8座,火源卡点摄像机260个,防火检查站5座、监测预警中心会议系统4套)、数字通信系统、火情早期处置能力建设(含:防灭火装备物资采购、专业队营房1座900㎡,物资储备库1座100㎡ ,消防水池31座40m3)。工程设计中的瞭望台新建和修缮,防火检查站、消防水池、营房及物资储备库等需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并配合项目验收,做好项目文本的修改,项目的相关技术咨询。

6.项目地点:保山市及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和昌宁县林区。

7.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服务。

8.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云南省保山市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技术设计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9.报价方式:参与询价的投标人须就本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做完整报价。(报价为完成该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交通费、办公费、保险费、风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需要的所有费用)。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投标人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01月至本项目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01月至本项目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信誉要求:

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②投标人在本项目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③投标人在本项目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

④投标人在本项目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1.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含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乙级专项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

3.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报告编制的一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三、报名时间

1.时间:2023年03月27日至 2023年03月31日(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 11:30,下午 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北路10号)。

3.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联合体参与投标报名的只须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报名材料即可)

四、询价开启

1.开启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西三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北路10号)。

五、询价文件要求

《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资质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基本情况说明(公司规模实力及人员设备情况、详细地址与联系方式等)、信用证明(“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信誉要求相关网站截图)、报价文件等。(联合体参与询价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注:

1.投标人将上述材料逐一加盖公章,然后装入信封并密封后盖章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如投标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发布媒体

1.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投标人在参加询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询价公告全部内容;询价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以上媒体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北路10号

2.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875-*******


标签: 综合治理 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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