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的
开展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编制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预案的目的意义从技术层面来讲:1有序解决各类自然保护地历史遗留和现实矛盾冲突问题,2合理构建区域自然保护地体系,3统一完善区域自然保护地空间布局,4着力建设生态文明制度。
二、工作主要依据
(一)法律法规(32项)
(二)政策文件(10+1项),其中重要文件4个+1: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函〔2020〕71号);
5.《云南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方案》。
(三)技术文件(19+3项),重要的3项:
1.《云南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技术指南》;
2.《云南省自然保护地调查评估技术规范》;
3.《云南省自然保护地空缺分析技术指南》;
4.《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技术规程》(GB/T *****-2018)。
(四)技术资料(11项)
由各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和涉及的县市区相关部门按照《云南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技术指南》提供的11项技术资料。我们承担的州县,大部分技术资料到院信息中心去签保密协议后拷备使用。
三、优化整合前保护地基本情况
牟定县共有2种自然保护地类型,4个自然保护地,面积共计*****.03公顷(矢量面积*****.36公顷),全部范围纳入整合优化工作范围。具体如下:
(一)自然保护区:牟定县共有自然保护区3个,分别是楚雄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牟定片区、牟定县化佛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牟定县白马山州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初设时面积为*****.03公顷,占国土面积比例为20.72%。
1. 楚雄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牟定片区:于2001年1月10日经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为州市级,牟定片区面积*****.13公顷(矢量面积*****.93公顷),由楚雄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牟定片区管护局管理。
2. 牟定县化佛山州级自然保护区:于1982年5月7日经楚雄州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总面积667公顷,为州市级,由牟定县化佛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管理。
3. 牟定县白马山州级自然保护区:于2003年4月9日经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总面积*****.90公顷(矢量面积*****.19),为州市级,由牟定县白马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管理。
(二)风景名胜区:牟定县共有1个风景名胜区,即牟定县化佛山省级风景名胜区,于1993年9月7日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县住建局管理,面积3000公顷(矢量面积3068.86公顷),根据牟机改组发【2019】2号文件,划归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住建局于2020年1月13日正式移交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进行管理。
四、工作主要内容
1.空间整合优化
从交叉重叠整合、相连相邻归并、空间布局优化、边界范围细化等四个方面,划入与调出相结合,1将“应保未保”的保护空缺区域新增划入自然保护地,2同时将突出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矛盾冲突区域调出自然保护地,3提出自然保护地空间布局方案。
2.类型和级别确定
自然保护地空间布局方案形成后,除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以外,根据相应的规则,参考《云南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技术指南》附录D确定的分类分级条件,将现有保护地确定为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自然公园又按照主体资源禀赋细分为风景、森林、湿地、地质、石漠、草原等自然公园),整合优化后明确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的级别。
3.功能分区完善
功能分区只针对自然保护区。
在现有自然保护区基础上整合优化的自然保护区,将原核心区、缓冲区转换为核心保护区,将原实验区转换为一般控制区,优化功能分区界线。
对新纳入和新设立自然保护区的进行功能分区。
3整合优化为自然公园的不进行功能分区,均为一般控制区。
4.机构整合优化
对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和编制进行整合优化,明确每一处自然保护地的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提出机构与编制整合优化建议。
按照“一地一牌一机构”或者“多地一牌一机构”的原则,要充分与地方机构和人员编制部门(编办、编委)汇报、共同研究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的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把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落到实处。
5.整合优化预案成果编制
编制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制作附表、附图、附件、数据库等成果材料。按照“三个技术文件”的规定完成所有工作(完成制作附表、附图、附件、数据库等成果材料)后,参照《国家林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司关于印发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大纲的通知》(保区字〔2020〕8号)编制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
工作主要经历阶段
本工作共分为六个阶段,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2020年5月-12月
该阶段主要是对原有保护地(根据国家林草局通知,风景名胜区暂不纳入本阶段工作)进行技术评估,明确调入、调出地块,着重解决标准规定内的耕地(尤其是3亩以上的永久基本农田)、重大项目、村庄、城镇开发区等等矛盾冲突问题,同时形成初步的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预案,报上级政府评审并根据各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于9月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查,9月-12月,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出的修改完善意见进一步完善预案。
第二阶段:2021年1月-2022年7月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班征求各部委意见,根据各部委反馈意见并结合林业行业实际反馈修改意见,省、州、县三级根据修改意见对上一阶段形成的成果进一步完善,完善后再次上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第三阶段:2022年8月-2022年9月
根据国家林草局的文件通知,各级风景名胜区要纳入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县林草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技术要求,及时开展此项工作,并按时按质按量上交材料。
第四阶段:2022年8月-10月
该阶段主要是自然保护地成果(未包含风景名胜区)与三区三线成果对接融合,形成满足国家“自然保护地应100%进生态红线”的要求。
第五阶段:2022年10月-2023年5月
该阶段主要是完成省林草局报国家林草局的风景名胜区国家级审查,审查提出的修改意见返回省、州市、县修改相应成果,修改完后再次提交国家林草局审核。
第六阶段:2023年6月-2023年12月
该阶段主要是将自然保护地优化成果与风景名胜区优化成果进行融合,形成完整的包含风景名胜区的自然保护地优化成果。
工作主要成果
(一)整合情况
将原牟定白马山州级自然保护区优化整合为云南牟定白马山自然保护区,同时对其局部进行调入、调出优化整合;
将原楚雄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牟定片区)优化整合为云南楚雄三峰山自然保护区(牟定片区),同时对其局部进行调入、调出优化整合;
将原牟定化佛山州级自然保护区(与牟定化佛山风景名胜区重叠)整体归并转化到云南牟定化佛山风景名胜区;
将原牟定化佛山风景名胜区整体转化为云南牟定化佛山风景名胜区;
(二)调整情况
牟定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出面积2130.62公顷,其中:原牟定县白马山州级自然保护区面积582.69公顷,原楚雄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牟定片区)面积1545.49公顷,原牟定县化佛山省级风景名胜区面积1.47公顷,原牟定县化佛山州级自然保护区面积0.97公顷。
牟定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入面积2302.07公顷,其中云南牟定白马山自然保护区面积290.68公顷,云南楚雄三峰山自然保护区(牟定片区)面积三峰山2011.39公顷。
(三)整合后保护地情况
整合后保护地有两种类型: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整合后自然保护地面积*****.35公顷,其中:保护区面积2945.63公顷,风景名胜区面积3067.72公顷。在保护区中,云南楚雄三峰山自然保护区(牟定片区)面积*****.55公顷(其中核心保护区面积8256.63公顷,一般控制区面积5191.92公顷),云南牟定白马山自然保护区面积*****.08公顷(其中核心保护区面积9090.33公顷,一般控制区面积6506.75公顷)。云南牟定化佛山风景名胜区全部为一般控制区。
牟定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31日。公示期间,若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及时向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与野生动植物管理股反映(办公室电话:*******)。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