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

尼玛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

尼玛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

为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强我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确保2022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巩固提升目标,根据《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精神、以及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扶贫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藏政办发〔2018〕60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藏财农〔2019〕23号,藏财农〔2022〕11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政策,圆满完成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年度任务、结合我县工作实际需要,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良好开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区市党委、政府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以发展现代农牧业和新农村建设为抓手,以农牧区重点区域、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为依托,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以发挥资金统筹效益为目标,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使用效益,为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良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巩固成果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确保整合的涉农资金切实发挥效益。

(二)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坚决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放在重中之重位置;优先保障脱贫攻坚支出兼顾农牧业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三)坚持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着力增强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脱贫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全县可持续发展水平。

(四)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在资金整合中,各部门要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切实负责,推动工作。

三、目标任务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过渡期“四个不摘”,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持续发展壮大扶贫产业,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确保有返贫致贫风险人口动态清零,切实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四、资金来源及规模

——资金构成

2022年我县涉农资金总规模*****.89万元,计划整合资金*****.81万元(包括县级财政配套资金310万元),已到位纳入整合资金*****.81万元。

分别为:

中央资金9924.5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9200万元、2022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96.51万元、中央以工代赈资金328万元);

自治区财政资金2892.3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2602.5万元、自治区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89.8万元);

——资金投向

产业生产发展类项目5个、资金1191.81万元;巩固提升类项目3个、资金7950万元;小型基础类项目1个、资金105万元;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项目1个、资金3500万元;农牧民技能培训类项目1个、资金70万元。

(一)产业生产发展类项目

1.项目名称:中仓乡卡公村绵羊养殖项目

建设内容:新建700平方米的牲畜棚圈以及购置800只绵羊及相关配套设施。

建设地点:尼玛县中仓乡卡公村

概算投资:中央衔接资金200万元。

到位情况:2022年到位200万元。

建设年限:1年

主管单位:尼玛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尼玛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人:王康

绩效目标:项目带动94户335人,预计年人均增收200余元。

2.项目名称:文部乡北村乡村特色旅游项目

建设内容:在文部乡北村建设牧家乐占地1000㎡及平整土地,购买60㎡帐篷3顶,30㎡帐篷5顶,藏式桌33个,藏式沙发33个,藏式筛子10套,地毯8个,拍照藏式服装8套,购买相关设备,建设洗车房1间100㎡及购买相关设备,修建厕所1座52㎡。

建设地点:尼玛县文部乡北村

概算投资:501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82.5万元,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86.31万元)。

到位情况:2022年到位268.81万元。

建设年限:1年

主管单位:尼玛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尼玛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人:王康

绩效目标:项目带动当地农牧民就业,预计年人均增收300余元。

3.项目名称:尼玛镇塘鲁村白绒山羊扩繁项目

建设内容:购买400只白绒山羊,建设扩繁基地。

建设地点:尼玛县尼玛镇塘鲁村

概算投资:500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96.51万元、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3.49万元)。

到位情况:2022年到位500万元。

建设年限:1年

主管单位:尼玛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尼玛县统战民宗局

责任人:嘎玛格列

绩效目标:项目带动109户472 人,预计年人均增收210余元。

4.项目名称:尼玛县甲谷乡吉松村吴瓦自然村钢架桥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新建长15米,宽4.5米的单层单排钢架桥一座。

建设地点:尼玛县甲谷乡吉松村

概算投资:中央以工代赈资金120万元。

到位情况:2022年120万元。

建设年限:1年

主管单位:尼玛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尼玛县发展改革委员会

责任人:桑吉卓玛

绩效目标:项目方便甲谷乡吉松村群众102户417人出行及放牧。

5.项目名称:尼玛县卓瓦乡村级桥梁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热村次扎自然村修建一座长15米、宽4.5米的钢架桥一座。

建设地点:尼玛县卓瓦乡多木热村

概算投资:中央以工代赈资金103万元。

到位情况:2022年到位103万元。

建设年限:1年

主管单位:尼玛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尼玛县发展改革委员会

责任人:桑吉卓玛

绩效目标:项目方便卓瓦乡多木热村121户518名群众出行及放牧。

(二)巩固提升类项目

6.项目名称:文部北村基础设施巩固提升项目

建设内容:解决村内道路建设、村庄照明、管道排水8㎞、污水处理设备一套垃圾处理场等问题,提升整体村容村貌。

建设地点:尼玛县文部乡北村

概算投资:中央衔接资金2400万元。

到位情况:2022年到位2400万元。

建设年限:1年

主管单位:尼玛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尼玛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人:王康

绩效目标:项目提升文部乡北村整体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能力。

7.项目名称:甲谷乡吉松村基础设施巩固提升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吉松村村内修建给水管道1.42㎞,排水1.53㎞并配套7座洗涤房672.84㎡及相关设施、污水处理,机井房及蓄水池314.96平方米;公共厕所8座;垃圾转运站121.36平方米及配套设备;村内道路提升长5公里。

建设地点:尼玛县甲谷乡吉松村

概算投资:中央衔接资金2850万元。

到位情况:2022年到位2850万元。

建设年限:1年

主管单位:尼玛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尼玛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人:王康

绩效目标:项目对甲谷乡吉松村102户417人饮水及道路出行进行提升,进一步改善整体居住环境。

8.项目名称:卓瓦乡多木热村基础设施巩固提升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主要为卓瓦乡多木热村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新建村道与主路保通工程8000平方米,并沿街安装路灯34盏,修建入户路及给水入户,新建公共厕所4座(每座50平方米)。

建设地点:尼玛县卓瓦乡多木热村

概算投资:中央衔接资金2700万元。

到位情况:2022年到位2700万元。

建设年限:1年

主管单位:尼玛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尼玛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人:王康

绩效目标:项目方便卓瓦乡多木热村121户518名群众出行,进一步提升多木热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能力。

(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

9.项目名称:尼玛县申亚乡扶贫门面房道路及附属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新建硬化面积960平方米,修建长360米、宽4.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

建设地点:尼玛县申亚乡

概算投资:中央以工代赈资金105万元。

到位情况:2022年到位105万元。

建设年限:1年

主管单位:尼玛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尼玛县发展改革委员会

责任人:桑吉卓玛

绩效目标:进一步完善申亚乡扶贫门面房基础设施,为扶贫门面房运营创造更好的条件。

(四)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项目

10.项目名称:文部乡南居委会乡村振兴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主要修建通水公共厕所2座(每座面积58.3平方米),自然村旱厕3座(每座面积39.52平方米),垃圾临时集中点1座(面积121.36平方米),排洪沟2.38KM,村内道路提升*****平方米(含主路、入户路、2个自然村水泥路),电缆、光纤入地改造8.67KM;游牧点钢架桥6座(跨径24米/12米/21米);苗圃基地10亩及土壤改良等附属工程,路灯30盏(太阳能路灯),洒水车2辆,垃圾转运车2辆。

建设地点:尼玛县文部乡南村

概算投资:3500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967.5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2532.5万元)。

到位情况:2022年到位3500万元。

建设年限:1年

主管单位:尼玛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尼玛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人:王康

绩效目标:项目对文部乡南村群众出行及公共服务能力进行提升,进一步改善整体居住及旅游环境。

(五)技能培训类项目

11.项目名称:2022年农牧民技能培训

建设内容:组织300人左右的技能培训,其中组织1批致富带头人或是合作社法人赴青海培训学习;组织装载机、挖掘机、建筑施工及宾馆服务员、保洁等工种培训。

建设地点:尼玛县各乡镇

概算投资:自治区衔接资金70万元。

到位情况:2022年到位70万元。

建设年限:1年

主管单位:尼玛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尼玛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人:王康

绩效目标:项目进一步提升致富带头人或合作社负责人带头作用及增强群众技能,进一步提高300人收入,年人均增收100余元。

五、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程序

(一)资金整合方式。统筹资金集中投向精准扶贫各顼工作,其中主体投向77个脱贫村产业发展资金、生态补偿脱贫岗位补助资金、技能培训四个方面,各类资金整合后按照本使用方案内容由各整合部门制定管理办法、下达资金文件、组织项目实施等。

(二)项目实施方式。涉农资金整合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以村组、农牧民为主体,引导和鼓励农牧民出资投劳,调动农民参与扶贫项目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构建“投、建、管”三位一体的项目建设机制,提升项目建设能力。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对技术要求不高,但需采用专业施工队伍建设的项目,在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的前提下,采取乡镇、村居共同议标的形式确定施工队伍;对乡镇、村项目机构自己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工程按以工代赈方式建设,要挑选好有砖工和相关技术人员组成的施工技术队伍,确定专人进行施工管理,建立相应的财务统计制度、物资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办理好物资的进出库手续和库存清单,施工人员要按工程设计要求,按施工程序作业,保证施工的质量,使工程达到合格要求。同时,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搞好相关物品和机械设备等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严禁违章作业,保安全、保工期、保质量。二是到户项目建设。实行“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的原则。项目由乡镇和村项目实施小组组织受益农户自行实施。

六、涉农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县涉农主管部门根据拟整合的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各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布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县纪检监委、项目办、人大办、巡察办、督查室、财政局对年度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申报项目或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项目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将项目资料,提交县项目部门进行检查,出具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七、职责分工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涉农资金整合支持脱贫攻坚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拟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全县脱贫规划与部门规划对接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负责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资金整合工作开展情况;负责涉农资金整合目标考核、涉农项目总体验收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整合资金调度工作;负责落实县级配套资金;负责拟定全县涉农资金整合资金管理办法;参与全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编制;参与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参与涉农项目县级验收工作。

县各行业主管单位: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规划工作;负责组织对乡(镇)报送项目审批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和督促落实后续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有关本单位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对涉农项目的县级验收工作;参与全县脱贫规划与部门规划对接工作;参与全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编制工作。

县人大办:负责涉农项目监督工作;参与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工作。

项目实施乡(镇):负责编制乡(镇)脱贫规划工作;负责细化各组职责项目申报工作;负责涉农项目的具体施工管理,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参与项目建设,处理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各种矛盾;负责组织涉农项目乡(镇)、村级验收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机构保障。成立尼玛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整合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为各涉农部门,办公室负责涉农资金整合的组织、协调、管理制度制定等。

(二)经费保障。县政府每年在县财政预算中增加对涉农项目规划编制、包装申报和资金整合专项投入,保障项目整合相管工作经费。对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部门,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安排必要的项目前期费用。

公开公示:我县涉农主管部门根据拟整合的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县政府公众党政信息网、各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布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制度保障。一是县领导小组定期联席会议。由县整合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一次,联席会议主要研究确定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及申报和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事项;如因工作需要,可由县整合领导小组组长决定临时召开联席会议。二是整合工作协调会议。由县整合办牵头召集,相关项目单位及财政局室参加,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整合工作协调会议。

附件:1.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脱贫县2022年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来源及支出表

2.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脱贫县2022年贫困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明细表

3.2022年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统计表

4..尼玛县 2022年整合方案(4月21日)改(1).xls

2.政府红头.pdf

1.市级审核意见3月31日.pdf

标签: 方案 财政 农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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