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信息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伽师县公安局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XBKSCG-ZB2015-011号
新疆西部工程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伽师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其伽师县公安局信息平台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XBKSCG-ZB2015-011
二、项目名称:伽师县公安局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三、项目内容:
第一包:伽师县城市制高点监控系统、公安局4楼机房改造、一键式报警视频联动系统;第二包:伽师县派出所分控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用途: 单位使用
采购性质:援疆资金
付款方式: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并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货款的50%、审计结束后付到合同价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设备无任何故障,付完其余货款。
项目技术参数、数量、实施地点、供货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营业执照(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5、伽师县检察院出具的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需加盖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专用章);6、投标人须具备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一级资质或国家二级资质(疆外企业需具有自治区公安厅开具的安防工程备案登记证)(原件);7、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8、提供所投产品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一包提供制高点设备系统、报警系统等授权书;二包提供智能语音识别系统、指挥中心LCD显示单元等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9、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10、投标商在喀什地区拥有能够保障项目售后服务能力及相应服务机构。11、投标人必须具有供货、安装、调试及维护其正常运转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13、本项目需投标方自行现场勘查,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上述(1)至(7)项资质原件进行审验,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六、购买标书及报名时间:2015年8月5日起至2015年8月20日,每天09时30分至13时30分, 16时00分至20时00分(北京时间)。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包,(售后不退、需自带U盘)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26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送交投标文件时,须先提交不少于投标总价1%的投标保证金
十、开标时间:2015年08月26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联 系 方 式
采购人:伽师县公安局
联系人:韩卫平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西部工程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喀什市水岸紫域大厦3单元3144号
联系人:花国强
联系电话: ****-******* 181*****123
监督单位:伽师县政府采购中心: ****-*******
新疆西部工程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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