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区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许经营采购

太和区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许经营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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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区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许经营采购
(招标编号:LNTY-XXCG-2023-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锦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太和区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许经营采购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
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99900006
规模本项目位于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的核心,核心区划分为东片区
和西片区。东片区仅有部分配套基础设施己实施,但无法满足未米发展需要,此次建设的主
要内容为道路建设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市政路网基础设施工程公共管廊危险
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及智慧园区建设等。西片区现状配套基础设施基本满足企业需求,主
要建设内容为智慧园区建设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太和区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许经营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太和区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许经营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日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27日08时30分到2023年04月0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携带以上材料至招标代理处购买。售价500元每个包组,售后不
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7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大街金融中心A座19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7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大街金融中心A座19楼
七其他
1项目建设背景
锦州市太和区汤河子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近年来虽然进行了改建,但道路交通并不发达,部
分道路狭窄密集不成网。随着企业的不断入驻经济开发区,使得经济开发区的交通量急

剧上升,给入住企业生产和人们的出行带米了不便,甚至造成一些企业不能正常生产。在此
背景下,为了方便该区域的人们便捷出行,提高园区的企业入驻率,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汤

河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了建设本项目,从而彻底解决项目所在区的基础设施薄弱环
节,有效地优化汤河子经济开发区市政道路的路网建设结构,构建通畅便捷的交通环境。
同时,本项目是连接汤河经济开发区与市内的关键区域,项目的建设加大城市发展空间,提
供可持续发展环境。更加有利地提升人们生产生活品质,大大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社会
文化需求。
2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的核心,核心区划分为东片区和西片区。
东片区仅有部分配套基础设施已实施,但无法满足未来发展需要,此次建设的主要内容为:
道路建设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市政路网基础设施工程公共管廊危险品运输车辆
专用停车场及智慧园区建设等。西片区现状配套基础设施基本满足企业需求。主要建设内容
为智慧园区建设等。
3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模式背景:
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政府决定将木项目以政府授权特许经营的模式,授权给通过竞争方式产生
特许经营者,特许经营者在特许经营经营期内建设运营本项目。
2011年以米,国务院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委相继出台了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
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25号令关于切实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
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X发改投资20161744号)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
合作(PPP)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72059号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
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
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财金201690号等政策,推动在基础设施领域及公共服务领域引
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为此,进一步提高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效率,积极响应国家关
于推广特许经营模式政策,引入社会资本并汲取其在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维护方面的先进技
术和成熟的管理经验,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
用事业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减轻政府债务和杜绝隐性债务发生,锦州
市太和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决定采用特许经营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
实施本项目,社会资本参与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期满移交给政府或指定
的机构。并授权辽宁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称:开发区管委会为本项
目的实施机构授权见附件一,负责本项目准备采购签约执行监管和移交等工作。
4项目实施机构:
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政府授权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
5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项目。
6项目所属行业:
市政基础设施。
7合同履行期限:特许经营期2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0年。
8采购方式:竞争性碳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太和区发展和改革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中信路30号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科技孵化基地
联系人:李洋作

i话:0416-4567551
电子邮件:thztzejzxe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大街金融中心A座19楼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416-4590111
电子邮件:302638221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贵
(签名)
H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
(盖章)

标签: 基础设施 新材料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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