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G1611)冀蒙界至围场段工程围场境内地上附属物评估项目的评审服务
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G1611)冀蒙界至围场段工程围场境内地上附属物评估项目的评审服务
项目编号: | GC130*****2300117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4-03 17:0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3-04-07 17: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04-18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3-04-18 09:30:00 | ||
正式公告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G1611)冀蒙界至围场段工程围场境内地上附属物评估项目的评审服务,建设资金来自PPP 模式运作,由政府招揽社会资本自行筹措资金投资建设运行,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承克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河北省与内蒙古省交界处与克承高速(内蒙段)顺接,向东南经过塞罕坝机械林场(约2.5公里)、御道口镇(约14.5公里)、城子镇(约20公里)、牌楼乡(约15公里)、半截塔镇(约7公里)、道坝子乡(约8.3公里)、龙头山镇(约9公里)、围场镇(约3.3公里),终点在围场县城北、大广高速公路围场支线终点。路线全长约79.6公里,对此路段征占土地面积共约8422.89 亩(其中塞罕坝机械林场占地约264.54亩、御道口镇占地约1534.32亩、城子镇占地约2116.3亩、牌楼乡占地约1587.23亩、半截塔镇占地约740.71亩、道坝子乡占地约878.27亩、龙头山镇占地约952.34亩、围场镇占地约349.19亩,房屋建筑面积约*****㎡。
2.3招标范围:对已完成的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G1611)冀蒙界至围场段工程围场境内地上附属物评估项目的评估结果进行复核。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标准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具有资产评估资格(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公告截图);
3.1.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3.1.4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包含联合体及其成员各方)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址进行查询(以开标当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项目地上附属物评估已中标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下载文件。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3月28日9:00至2023年4月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按照以下步骤获取招标文件: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登陆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3)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投标用户登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备注: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北京CA、河北CA)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下载文件;
2、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的通知》(冀政务办(2019)143号)要求,承德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完成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对接工作,目前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飞天诚信和中天信安介质+河北腾翔签章)、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林果介质+北京CA签章)。自即日起,承德市(市县两级)CA互认平台正式投入使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设立CA办理窗口。
各市场主体持有河北CA、北京CA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
办理CA咨询电话如下:
北京CA:150*****277 400-618-3337
河北CA:189*****700 400-707-3355
投标人如未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版网站注册并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售价为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制作投标文件并提交:(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3)详细投标流程见承德市围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4)本项目为远程开标项目,投标人请仔细观看网上开标操作视频并阅读网上开标注意事项(网站首页---资料下载-工具软件)。(5)请投标人使用最新版的承德市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编制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前请自行准备计算机(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均可)提前登录交易系统,使用IE11浏览器操作,确保网络连接畅通。投标人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加密,请在开标时及时解密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远程解密过程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和网站技术。注:因上述等原因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开标活动而带来的所有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上发布。其他网站和媒体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以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银行保函及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在实际执行中,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招标人不再统一要求。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应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行出具,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相应处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单据的原件扫描件或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当提交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投标人(中标人)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进入承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点击【电子保函入口】菜单进入电子保函服务系统,自主选择承保机构,并按照提示完成相关操作,出具电子保函。投标人应当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电子保函。
以上相关证明的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需清晰可辨,保证其真实性,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元),投标人(中标人)必须在2023年4月18日9:30前,以交易中心到账时间为准,将足额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账存入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围场支行
账号:130*****957*********-1144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日历日)
★备注: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承克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办公室
地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联系人:邱铁军
联系方式:0314-*******
招标代理机构:承德中进道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高新区和润新城
联系人:郭特
电话: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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