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堰口镇中心卫生院电磁式体外冲击波碎石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寿县堰口镇中心卫生院电磁式体外冲击波碎石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寿县堰口镇中心卫生院电磁式体外冲击波碎石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尊敬的供应商:

寿县堰口镇中心卫生院电磁式体外冲击波碎石机采购项目招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本项目电磁式体外冲击波碎石机,预算价为人民币******元。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二、招标方式:询价招标

三、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四、本次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如下:其中带“★”号参数为重要技术参数必须满足,非“★”号参数负偏离共计不得>3项,否则,按废标处理。

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1、电磁式冲击波源:

1) 治疗电压10kv-17kv连续可调;

2) 高压放电电容储能:50~160J;

3) 焦点冲击波压力峰值的最大值≤30MPa;

4) 焦点聚焦范围:径向≤±7mm ,轴向45mm(向波源方向)、50mm(离波源方向);

5)★冲击波源具有:故障报警功能,振膜漏水时自动切断高压系统,安全可靠;三维运动+斜面运动+翻转运动;负压系统,可自动抽真空等功能,实现低能量低剂量碎石(提供检测报告证明);

6) ★易损件要求:冲击波源、高压开关、高压电容可独立维修更换,非使用电容箱的整体更换(装机时此项参数符合才可通过验收);

7)★操作系统由内嵌式计算机模块控制(非PLC控制,非MCU控制软件系统),触发计数采用递减倒计数自动停止触发,电压自动跟踪调压,高压表显示稳定,真彩液晶触摸屏操作(提供嵌入式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8)★治疗时的电压稳定,即:在进行治疗时电压数值是定值非波动值(装机时此项参数符合才可通过验收)。

2、智能导航定位系统

5) 多角度B超探头定位装置;

6) 回转型B超定位装置;

7) 探头电动进给,数字显示;

8) ★ESP一体化超声智能导航定位系统,超声影像定位全程可视化,可实时监控定位系统行动轨迹,精准定位;

9) ★导航系统通过智能算法实现定位(非传感器实现导航),操作者可以在智能导航系统定位和人工手动定位之间自由选择,具有自动复位功能。

3、治疗床及波源运动参数

1)治疗床载重量:≥135kg;

2) 治疗床与主机一体式(非分体式),床旁悬挂式彩色触摸屏操作台且可在床旁两个位置互换,患者可以从操作台的对面上下床。

3)波源横向运动:0~100mm;

4)波源纵向运动:0~100mm;

5)波源升降运动:0~120mm;

6)波源斜面运动:0~80mm ;

7)波源摆角:±15°;

4、电源参数

1)电源相数:单相;

2)电源电压:AC 220V ±10%;

3)电源频率:50Hz ±1Hz;

4)最大功率:1000VA;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产品制造商直接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生产商可以不提供),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投标产品具有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表复印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在投包内产品时,其报价应当包含服务费用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响应文件,或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进行报价,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七、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技术参数:所有参数均为重要技术参数,★必须满足,其他负偏离不得>3项(含小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通过摇号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品牌产品,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调试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地点为寿县堰口镇中心卫生院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服务时间要求,如所需服务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没收质保金、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3.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5.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6.未按照第三条规定进行投标报名的。

(六)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流标处理。

(七)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单位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九)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

2.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

5.产品制造商直接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生产商可以不提供),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件);

6.投标产品具有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表复印件);

7.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体系;(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

8.提供技术参数的相关资料。

(十)本项目邀标采购活动由寿县堰口镇中心卫生院组织,在医院评标委员会人选中随机抽取5人,组成评标小组。

(十一)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八、报价方式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

1、在2022年12月16日15:00时前,报价材料密封送达寿县堰口镇中心卫生院会议室,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必须包括“投标须知”第九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一正一副。

3、本次投标文件无固定格式,投标人可按平时自己标书模板制作,不固定,不做具体要求。

(三)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6日15时00分。

(四)开标地点:寿县堰口镇中心卫生院门诊三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盖公章):寿县堰口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戴院长 刘主任

联系方式:0554-*******

时间: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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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体外冲击波 碎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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