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恩施州直单位2023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资金评审机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MDES2023-2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恩施州直单位2023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资金评审机构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恩施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本项目己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恩施州直单位2021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资金进行评审,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恩施州直单位2023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资金评审机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恩施州直单位2023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资金评审机构)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落实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
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
应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
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28日08时30分到2023年04月0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资料均加盖公章一套到湖北名达工程咨
询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一栋一单元2201室领取采购文件。(2)网
上获取:供应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将材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QQ邮箱897968983,当天下午
17:00前未收到回复请致电0718-8989484。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6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一栋一单元22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6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一栋一单元2201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恩施州直单位2023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资金评审机构的潜在供应商在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
寨小区一栋一单元2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6日14点30前递交磋商响应
文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DES2023-21
2项目名称:恩施州直单位2023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资金评审机构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万元
5最高限价:0万元
6采购需求:对恩施州直单位2021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资金进行评审,具体内容见磋商文
件。
7合同履行期限:1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落实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
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
应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
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3月28日至2023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一栋一单元2201室。
3方式:(1)现场获取: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
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
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资料均加盖公章一套到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
责任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一栋一单元2201室领取采购文件。
(2)网上获取:供应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将材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QQ邮箱897968983,当
天下午17:00前未收到回复请致电0718-8989484。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4月0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一栋一单元2201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4月0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一栋一单元22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恩施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地址: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711室
联系方式:0718-82628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一栋一单元2201室
联系方式:0718-89894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女士
电话:0718-898948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恩施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地址: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711室
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0718-826289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一栋一单元2201室
联系人:肖女士
电话:0718-8989484
电子邮件:8532501958qq.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s)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104000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