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达电站水电新农村电气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丰达电站水电新农村电气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丰达电站改造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湖南省水利厅以“湘发改投资【2015】448号”及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水利局以郴发改发【2015】7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及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桂阳县丰达电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桂政招核[2015]56号文核准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丰达电站改造工程机电设备采购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丰达电站。
2.3 招标规模:约380万元。
2.4 招标采购范围:更换三台发电机组及辅助设备、自动化设备、微机励磁屏、直流充电设备及移动液压抓斗式清污机及钢构系统制作及安装等。详见招标文件机电设备采购项目设备采购清单。
2.5 供货期及预付款:供货期:第一标段90日历天,第二标段60日历天,第三标段60日历天;预付款:合同总价的10 %。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3个标段。
第一标段:3台发电机组及辅助设备采购 约220万元。
第二标段 微机励磁及综合自动化设备采购90万元
第三标段:移动抓斗式清污机及钢构系统制作及安装约7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其中
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取得独立法人营业资格,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0万元及以上,是水轮发电机组主机专业制造厂商。
(2)具备相应的设施、场地、厂房、实验、办公条件、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器具、检验测试手段,设备的图纸、工艺和技术文件、安全技术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有能力按规定的进度要求履行合同。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拥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确保本项目合同的履行。
(4)有规范的售后服务管理体系及专业的技术维护人员。
(5)具有承担类似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投标货物必须是经过市场检验证明的成熟产品。水轮发电机组主机投标人近5年在国内外至少有二个设计制造单机容量大于或等于1000KW的卧式水轮发电机组,且到投标之日止已成功运行1年以上的成功销售业绩和经验。
(6)具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书。
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为:
( 1 )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 2000 万元;
( 2 )具有独立开发、设计、制造、指导安装本项目所招标项目的能力,所投主要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和质量检验报告。在近 5 年内,设计、制造并安装施工过 2 个以上(含 2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水电站综合自动化、励磁、开关柜 等设备;
( 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拥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确保本项目合同的履行;
( 4 )具备相应的设施、场地、厂房、实验、办公条件、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器具、检验测试手段,设备的图纸、工艺和技术文件、安全技术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有能力按规定的进度要求履行合同;
( 5 )执行本项目管理、设计、试验、制造、指导安装、质量控制、检测、参与现场培训和现场安装等的主要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上述经验。
( 6 )有规范的售后服务管理体系及专业的技术维护人员。
( 7 )具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书。
第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为 :
(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2)具有独立开发、设计、制造、安装本项目所招标项目的能力,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和质量检验报告。在过去5年内,设计、制造并安装施工过2个以上(含2个)类似项目;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拥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确保本项目合同的履行;
(4)具备相应的设施、场地、厂房、实验、办公条件、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器具、检验测试手段,设备的图纸、工艺和技术文件、安全技术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有能力按规定的进度要求履行合同;
(5)执行本项目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安装、质量控制、检测、参与现场培训和现场安装等的主要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上述经验。
(6)有规范的售后服务管理体系及专业的技术维护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投标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许可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等和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社保证明(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等资料到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间为: 2015年08月05日至2015年 08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在郴州市市场服务中心院内,向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图纸和清单每套6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递交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
6.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阳县丰达电站
地址:桂阳县舂陵江镇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61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市场服务中心院内
联系人:欧阳荣华
联系电话:186*****017
传真:****-*******
日期: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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