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雅县2022年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察雅县2022年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解决财政资金使用分散、社会资金合力不强等问题,进一步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察雅县积极开展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工作,保障全县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2022年,察雅县持续优化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集中资源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现结合《察雅县“十四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发展规划》《察雅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体措施》等,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西藏昌都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昌财农〔2021〕93号)、《西藏昌都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昌财农指〔2021〕106号)、《西藏昌都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三区三州”预算的通知》(昌财农指〔2021〕92号)、《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藏财农〔2021〕19号)、《昌都市关于开展2022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合方案审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察雅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和审查,形成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措施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察雅县“十四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展规划》,加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力度,优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机制,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形成合力,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同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

(二)工作思路

结合察雅县实际情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激发察雅县内生动力,支持围绕突出问题,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目标,以乡村振兴工作为导向,以《察雅县“十四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展规划》为引领,统筹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紧紧围绕乡村风貌改造、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等,增强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全面助推乡村振兴。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共建共享,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和安全保障能力,特成立察雅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使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规划计划组、政策保障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政策调研和总体规划实施等工作;制定全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使用项目计划。

组长:其珠多吉县委书记、二级巡视员

常务副组长:李成光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覃波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韩宝云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任建利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三级调研员

贡嘎罗布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卓永县委常委、副县长、三级调

研员

古金容县政府副县长、三级调研员

蔺锡峰县政府副县长

宋雨锋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兼督察长

普布次仁县政府副县长

郭登武县政府副县长

廖小彬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卢建波县教育局党总支书记、副局长、

四级调研员

旺堆县交通局局长

斯郎达瓦县住建局局长

洛松达吉县水利局局长

黎洪华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王金辉市生态环境局察雅县分局局长

张亮县旅游发展局局长

扎西贡布县民宗局局长

西绕群堆县人社局局长

金措县民政局局长

卓玛拥宗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赵常超县卫健委主任

罗布县审计局局长

谢东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洛松达杰县司法局局长

王小林县文化局局长

普布次仁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丁巴美朗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兴虎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一)规划计划组成员

组 长:卓永县委常委、副县长、三级

调研员

副组长:洛松曲登县发改委主任

成 员:旺堆县交通局局长

卢建波县教育局党总支书记、副局

长、四级调研员

斯郎达瓦县住建局局长

谢东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黎洪华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洛松达吉县水利局局长

王金辉市生态环境局察雅县分局局长

张亮县旅游发展局局长

西绕群堆县人社局局长

扎西贡布县民宗局局长

赵常超县卫健委主任

普布次仁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二)政策保障组成员

组长:韩宝云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丁巴美郎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洛松曲登县发改委主任

罗布县审计局局长

张亮县旅游发展局局长

金措县民政局局长

登巴县司法局局长

王小林县文化局局长

李兴虎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三)办公室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乡村振兴局,卓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卓玛拥宗、洛松曲登、丁巴美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丁巴美朗同志具体负责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分配、对接等工作;洛松曲登同志具体负责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审核、申报等工作,交通局、水利局等行业单位配合;卓玛拥宗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基本原则

(一)合理确定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

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方案编制立足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结合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乡村振兴工作、察雅县“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规划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等,统筹预算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

(二)切实提高方案编制精准度。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方案编制以2022年项目库做支撑,提前做细做实项目前期论证工作,避免“资金等项目”。统筹考虑年度资金规模和项目投入需求,做好资金与项目匹配,统筹考虑季节、质保金、项目实施进度等多种因素,合理确定项目资金预算规模,避免出现资金滞留现象。

(三)严格实施方案编报程序。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明确相关部门分工,细化各项工作办理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标准,组织相关人员编制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方案,同时根据年度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任务,排出轻重缓急,做好项目资金对接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实施方案进行汇审,科学合理编制方案。

五、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目标

截止2021年底,经过近几年动态调整工作后,截止目前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全县脱贫户共4109户*****人(现每季度调整一次)。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县委、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贯彻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的各项要求,按照“五个一批”措施和“六个精准”要求,大力实施“十项行动”,通过四年扶持共减贫4109户*****人。

2022年,按照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部署和县委、政府相关要求,结合实际需求,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规划、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原则,统筹使用相关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并持续做好动态监测工作,在巩固脱贫成果,按照国家现行防返贫政策继续落实好各项帮扶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任务,并全面支持察雅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六、资金统筹规模及渠道

2022年,全县共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85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资金*****.74万元,占77.08%;自治区财政资金4834.41万元,占20.19%,县本级资金653.7万元,占2.73%;

一是统筹中央财政资金。统筹中央财政资金*****.74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2万元、中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生态保护岗位补助)1672.17万元、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334.85万元。

二是统筹自治区财政资金。统筹自治区财政资金4834.41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834.41元.

七、资金投入方向及项目建设内容

2022年全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85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发展类、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扶贫贷款贴息类、生态保护岗位、培训类七大部分,其中用于产业发展类资金740万元;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资金99.95万元;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资金*****.99万元;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资金8115.42万元;扶贫贷款贴息类资金512.12万元%;生态保护岗位类资金4007.02万元;培训类资金239.35万元.

(一)产业发展资金(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类)投向

2022年计划实施产业发展项目4个,计划总投资74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740万元。其中:安排中央财政资金740万元,重点投向种植业、养殖业、产业3个部分。

1.种植业项目

(1)察雅县经济林提质增效项目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古金容

实施地点:卡贡乡邓学村、烟多镇瓦巴村

建设任务:察雅县经济林提质增效项目19号作业区位于卡贡乡邓学村,小班面积200亩,种植苹果6929棵。本次规划对该作业区新建提灌站及其配套设施一套。察雅县经济林提质增效项目 18号作业区位于烟多镇瓦巴村,小班面积378亩,种植苗木苹果*****棵,梨子8000,桃子8000棵。本次规划对该作业区进行苗木施肥、杀虫、消毒、修剪、拉枝与属兔害防治。同时对滴灌系统维修、检查,对附属设施网围栏加高加固。项目建成后,对其进行为期三年的管护,待验收合格后移交当地村居。

资金规模:2022年安排资金200万元,其中:安排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00万元.

进度计划:2022年3月开工建设,2022年12月竣工,2025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户93户,其中脱贫人口56户277人。2026年12月至长期内全部发挥经济效益,预计年收益10万元,农牧民群众年户均增收1000元以上。

资产管理:该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的资产移交给当地村居进行管理,收益主体为当地村居所有常住人口,经营主体为当地合作社,项目监督主体为当地村居所属乡(镇)人民政府。

2.养殖业项目

(1)察雅县母猪繁育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卓永

实施地点:荣周乡

建设任务:新建猪舍465.16平米,新建值班休息室31.87平米,镀膜网围栏162.56米,毛石混凝土408.00立方,硬化地面206.43平米,波形护栏71.54米,砂石路面1400平米。

资金规模:2022年安排资金200万元,其中:安排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00万元。

进度计划:2022年3月开工建设,2022年12月竣工。

绩效目标:察雅县母猪繁育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建成后受益约20户40人,其中脱贫人口约20户40人。2022年12月至长期内全部发挥效益,预计年收益2万元,农牧民群众年户均收入增加1000元以上。

资产管理:察雅县母猪繁育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该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的资产移交给项目所在地乡人民政府,收益主体为项目所在地乡脱贫户,经营主体为当地合作社,项目监督主体为察雅县农业农村局。

3.产业项目

2022年计划实施手工类项目2个,计划总投资340万元,计划总投资为34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40万元。其中: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40万元。

(1)察雅县民族特色唐卡附属设施项目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韩宝云

实施地点:察雅县产业园区

建设任务:察雅县民族特色唐卡附属设施项目,投资230万元,主要研发及创作新的唐卡、羌姆面具、金银、藏香、黑陶罐等作品;购买制作唐卡、唐卡、羌姆面具、金银、藏香、黑陶罐的设施设备及原材料。

资金规模:察雅县民族特色唐卡附属设施:2022年安排资金230万元,其中:安排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30万元。

进度计划:察雅县民族特色唐卡附属设施建设项目,2022年3月底开工建设,2022年完工。

绩效目标:察雅县民族特色唐卡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受益10家文化企业40户110人,其中脱贫人口25户50人。2022年12月至长期内全部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应,预计年收益10万元,农牧民群众年人均收入增加900元以上。   

资产管理:察雅县民族特色唐卡附属设施项目建成该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的资产移交给各家唐卡企业进行管理,收益主体为带动的脱贫户,经营主体为当地合作社,项目监督主体为察雅县文化局(文物局)。

(2)察雅县技艺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韩宝云

实施地点:察雅县产业园区

建设任务:察雅县技艺建设项目,投资110万元,将我县自治区级、市级、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包括:勉唐、羌姆面具、麦堆金银打造、手工藏香、矿植物颜料、黑陶罐等技能能够更好的传承保护和弘扬;代表性传承人授徒传艺积极性不断提高,传承人群扩大。

资金规模:察雅县技艺建设项目,投资110万元,其中:安排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10万元。

进度计划:察雅县技艺建设项目,2022年3月开工,12月底完工。

绩效目标:察雅县技艺建设项目(勉唐、羌姆面具、麦堆金银打造、手工藏香、矿植物颜料、黑陶罐等制作技艺建设项目)完成后受益7家文化企业40户64人,其中脱贫人口25户55人。2022年12月至长期内全部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应,预计年收益2万元,农牧民群众年人均收入增加1000元以上。

资产管理:察雅县技艺建设项目该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的资产移交给各家唐卡企业进行管理,收益主体为带动的脱贫户,经营主体为当地合作社,项目监督主体为察雅县文化局(文物局)。

(二) 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

2022年计划实施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99.95万元,实际安排资金99.95万元。其中:安排中央财政资金99.95万元,重点投向生活污水处理站项目。

(1)昌都市察雅县农村易地搬迁点生活污水处理站项目

责任单位:察雅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古金容

实施地点:烟多镇巴西村

建设任务:在察雅县烟多镇巴西村建设污水处理站,包含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采购、安装等。每日污水处理量80m3/d。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99.95万元,实际安排资金99.95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99.95万元。

进度计划:2022年3月开工建设,2022年12月竣工,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察雅县烟多镇巴西村建设污水处理站项目建成后使察雅县烟多镇巴西村的农村污水得到治理,有效提高了生活污水收集率与处置效果,改善生活污水四处漫流现象,治理范围内的生态环境质量将得到明显的改善,经治理,预计每日可削减COD、NH3-N、TP等污染物分别约7、0.01及0.004kg/d,生态宜居水平提高,饮用水源得到有效保护,并减少对澜沧江支流流域污染物的排放量。项目的环境效益显著,大大的改善了项目区内的环境污染现象,改善了农民的卫生条件和生活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资产管理:该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的资产移交给巴西村村委会进行管理,项目监督主体为昌都市生态环境局察雅县分局。

(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

2022年计划实施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28个,计划总投资*****.99万元,实际安排资金*****.99万元。其中,安排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3650.26万元,中央以工代赈资金528万元,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4427.9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66.72万元,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06.41万元,县本级资金653.7万元。建设项目包括水利、交通项目、电力类等三个方面。

1.交通项目

2022年计划实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11个,计划总投资3558.24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558.24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181.26万元,中央以工代赈资金358万元,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999.56万元,县本级资金19.42万元。

(1)察雅县王卡乡波热村公路工程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郭登武

实施地点:察雅县王卡乡

建设任务:察雅县王卡乡波热村公路工程,建设四级公路约300米,全线按照山岭重丘区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建设,行车速度15公里/小时,全线桥涵采用公路-II级标准,路面结构形式采用500px天然砂砾石垫层+550px水泥混凝土面层,含1-25米预应力T梁桥梁一座,桥梁净宽4.5m,桥梁全宽5.5米。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

资金规模:2022年计划总投资356.96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56.96万元。其中: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356.96万元。

进度计划:2022年3月开工建设,2022年11月竣工,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有效改善全村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农牧民群众人口43户168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计划全部移交给县交通运输局进行后续养护管理及运营,县交通运输局作为项目管理主体和项目监督主体。

(2)察雅县扩达乡列尼村公路工程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郭登武

实施地点:察雅县扩达乡

建设任务:察雅县扩达乡列尼村公路工程,路线全长0.826公里。挖土方:4617.5m3、挖石方:1154.5m3,路基填筑利用土方:266.2m3、弃方运输:5511.8m3,桥头路基处理:108.0m3,修筑0.4×0.4m混凝土边沟:879.5m,培土回填:213.5m3,路肩硬化131.5m3,砂砾垫层:3911.0m2,混凝土面层:3104.0m,钢波纹管涵1*1.0:15m,1*1.5:19m,1-13小桥一座,空心板:32.8m3,桥面铺装:20.9 m3,台帽及背墙:16.4 m3,挡块0.4 m3,侧墙30.2 m3,台身91.3 m3,扩大基础95.6 m3,防撞护栏:11.8 m3,搭板:16.2 m3,河底铺砌:120 m3,拆除旧桥砼:48.8 m3,挖土方:210 m3,挖石方:90.0 m3,钢波形护栏:524.0m,混凝土百米桩:16块,轮廓标:131.0块,标识牌:5块,保通设施:1套,交叉工程:2处。

资金规模:2022年计划总投资394.98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94.98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394.98万元。

进度计划:2022年3月开工建设,2022年11月竣工,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将大大改善列尼村的道路网络结构,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方便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促进列尼村发展,从而增加社会效益,该工程建成后可解决76户439人的行路难问题。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计划全部移交给县交通运输局进行后续养护管理及运营,县交通运输局作为项目管理主体和项目监督主体。

(3)察雅县荣周乡姆巴村公路工程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郭登武

实施地点:察雅县荣周乡

建设任务:察雅县荣周乡姆巴村公路工程,路线全长0.094公里。挖土方:216.6m3、挖石方:24.1m3,路基填筑利用土方:116.0m3、弃方运输:229.0m3,修筑0.4×0.4m混凝土边沟:94.0m,拆除混凝土面层:347.2 m3,砂砾垫层:441.0m2,混凝土面层:347.0m2,培土回填:24.8 m3,路肩硬化20.6 m3,保通设施:1套,交叉工程:2处。

资金规模:2022年计划总投资57.2万元,实际安排资金57.2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57.2万元。

进度计划:2022年3月开工建设,2022年11月竣工,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建成该工程,将大大改善姆巴村的道路网络结构,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方便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促进姆巴村发展,从而增加社会效益,该工程建成后可解决127户627的行路难问题。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计划全部移交给县交通运输局进行后续养护管理及运营,县交通运输局作为项目管理主体和项目监督主体。

(4)察雅县新卡乡达也村公路工程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郭登武

实施地点:察雅县新卡乡

建设任务:察雅县新卡乡达也村公路工程,路线全长0.794公里。挖土方:2422.4m3、石方:269.2m3,路基填筑利用土方:120.7m3、弃方运输:2570.9m3,拆除既有路面:236.9m3,路基防护浆砌片石修筑:638.5 m33,0.4×0.4m浆砌边沟:428.8m3,纵向排水边沟:310m3,纵向边沟:118.8m3,砂砾石垫层:3890.0m2,砼面层:3096m2,砼路肩硬化:174.8 m3,培土回填:210.0 m3,波纹管涵1*1.5m:8m,钢护栏:456m,混凝土百米桩:14块,轮廓标:114块,各类标识牌:3块,保通设施:1套,交叉工程3处。

资金规模:2022年计划总投资257.07万元,实际安排资金257.07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57.07万元。

进度计划:2022年3月开工建设,2022年11月竣工,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将大大改善达也村的道路网络结构,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方便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促进达也村发展,从而增加社会效益,该工程建成后可解决31户96人的行路难问题。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计划全部移交给县交通运输局进行后续养护管理及运营,县交通运输局作为项目管理主体和项目监督主体。

(5)察雅县王卡乡恩达村公路工程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郭登武

实施地点:察雅县王卡乡

建设任务:察雅县王卡乡恩达村公路工程,路线全长0.274公里。挖土方:517.3m3、挖石方:57.5m3,路基填筑利用土方:109.7m3、弃方运输:465.1m3,修筑0.4×0.4m混凝土边沟:330.0m,培土回填:72.5m3,路肩硬化60.2m3,砂砾垫层:1336.0m2,混凝土面层:1062.0 m3,钢波纹管涵1*1.0:14m, ,混凝土百米桩:4块,标识牌:1块,保通设施:1套,交叉工程:1处。

资金规模:2022年计划总投资122.39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22.39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22.39万元。

进度计划:2022年3月开工建设,2022年11月竣工,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将大大改善恩达村的道路网络结构,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方便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促进恩达村发展,从而增加社会效益,该工程建成后可解决31户96人的行路难问题。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计划全部移交给县交通运输局进行后续养护管理及运营,县交通运输局作为项目管理主体和项目监督主体。

(6)吉卡公路沿线安置点耕地保护基础防护工程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郭登武

实施地点:察雅县吉塘镇

建设任务:吉卡公路沿线安置点耕地保护基础防护工程,路线全长1.135公里。路基防护浆砌片石修筑:3578.0m3。

资金规模:2022年计划总投资296.96万元,实际安排资金296.96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77.54万元,县本级资金19.42万元。。

进度计划:2022年3月开工建设,2022年11月竣工,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建成该工程,将解决色然西、亚许安置点耕地保护问题、方便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促进吉卡公路沿线安置点耕地保护基础防护工程发展,从而增加社会效益,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计划全部移交给县交通运输局进行后续养护管理及运营,县交通运输局作为项目管理主体和项目监督主体。

(7)察雅县吉塘镇雪通村公路工程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郭登武

实施地点:察雅县吉塘镇

建设任务:察雅县吉塘镇雪通村公路工程,路线全长0.1公里。挖土方:521.4m3、挖石方:223.5m3,路基填筑利用土方:76.4m3、弃方运输:664.7m3,修筑0.4×0.4m混凝土边沟:110.0m,修筑浆砌片石挡墙:163.3 m3,砂砾垫层:497.8m2,混凝土面层:397.8m2,培土回填:3.25 m3,路肩硬化22.0 m3,钢波形护栏:36m,轮廓标:9块。

资金规模:2022年计划总投资72.08万元,实际安排资金72.08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2.08万元。

进度计划:2022年3月开工建设,2022年11月竣工,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将大大改善雪通村的道路网络结构,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方便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促进雪通村发展,从而增加社会效益,该工程建成后可解决39户195人的行路难问题。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计划全部移交给县交通运输局进行后续养护管理及运营,县交通运输局作为项目管理主体和项目监督主体。

(8)昌都市察雅县新卡乡瓦江行政村达若自然村公路工程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郭登武

实施地点:察雅县新卡乡

建设任务:新建公路里程3.085公里,路基开挖*****m立方米,路基填方*****立方米,其他附属工程标识牌,波纹管等。 

资金规模:2022年计划总投资358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58万元。中央以工代赈资金358万元。

进度计划:2022年3月开工建设,2022年11月竣工,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有效改善全村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农牧民群众人口11户69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计划全部移交给县交通运输局进行后续养护管理及运营,县交通运输局作为项目管理主体和项目监督主体。

(9)察雅县王卡乡帕罗村公路工程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郭登武

实施地点:察雅县王卡乡

建设任务:建设道路等级四级公路,设计速度15m|h,路基宽4.5m,路线全长1.5k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涵洞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等。

资金规模:2022年计划总投资535.5万元,实际安排资金535.5万元。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535.5万元。

进度计划:2022年4月开工建设,2022年11月竣工,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有效改善全村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农牧民群众人口25户164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计划全部移交给县交通运输局进行后续养护管理及运营,县交通运输局作为项目管理主体和项目监督主体。

(10)察雅县烟多镇乃奎村桥梁工程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郭登武

实施地点:察雅县烟多镇

建设任务:建设1座3*30m预应力混凝土筒支T梁中桥,设计速度15km|h,桥梁全宽5.5m,桥梁全长99.18m。

资金规模:2022年计划总投资897.69万元,实际安排资金897.69万元。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897.69万元。

进度计划:2022年4月开工建设,2022年11月竣工,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解决烟多镇乃奎村三个自然村36户263人出行及1000余头牲畜放牧问题,能有效改善全村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计划全部移交给县交通运输局进行后续养护管理及运营,县交通运输局作为项目管理主体和项目监督主体。

(11)察雅县烟多镇雪东村雪东自然村桥梁工程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郭登武

实施地点:察雅县烟多镇

建设任务:建设1座1*10m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小桥,设计速度15km|h,桥梁全宽5.5m,桥梁全长18.04m。

资金规模:2022年计划总投资209.41万元,实际安排资金209.41万元。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09.41万元。

进度计划:2022年4月开工建设,2022年11月竣工,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解决烟多镇雪东村42户及肯达自然村多户群众出行问题,进一步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业产量。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计划全部移交给县交通运输局进行后续养护管理及运营,县交通运输局作为项目管理主体和项目监督主体。

2.水利项目

2022年计划实施水利建设项目10个,计划总投资4763.99万元,实际安排资金4763.99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282.11万元、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779.36万元、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06.41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26.11万元、中央以工代赈资金170万元。

(1)察雅县吉塘镇雪谢村集中供水工程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卓永

实施地点:吉塘镇雪谢村

建设任务:新建河道取水枢纽1座,沉砂池1座,重建100m3蓄水池1座,铺设DN100钢管7km,铺设dn75~50PE配水管网2.5km,修建入户供水防冻桩119座。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70.44万元,实际安排资金270.44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70.44万元。

进度计划:2022年4月开工建设,2022年9月竣工,2022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119户730人。2022年11月至长期内全部发挥社会效益。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的资产移交给项目所在地乡镇及村委会进行管理,项目监督主体为察雅县水利局。

(2)察雅县阿孜乡扎拉牧区集中供水工程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卓永

实施地点:阿孜乡扎拉牧区

建设任务:新建渗流井1座,维修原取水口1座;铺设引水管线1044m;修建供水规模100m3/d净水站1座,修建100m3蓄水池1座;铺设供水主管线2281m,更换村内管线315m;修建入户供水防冻桩163座(更换入户管线2934m)。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337.12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37.12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337.12万元。

进度计划:2022年4月开工建设,2022年9月竣工,2022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163户978人。2022年11月至长期内全部发挥社会效益。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的资产移交给项目所在地乡镇及村委会进行管理,项目监督主体为察雅县水利局。

(2)察雅县农村饮水标准化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卓永

实施地点:荣周乡、察拉乡、巴日乡、香堆镇、新卡乡、烟多镇

建设任务:水源地保暖房15座、截潜流坝10座,泉水取水口2座,沉砂池10座,泄水井45座、重建10m3蓄水池6座,重建20m3蓄水池10座、重建50m3蓄水池2座,铺设90PE管道10km,铺设DN75钢管5km,DN63PE管1.95km铺设dn32PE配水管网2.5km,修建入户供水防冻桩175座、新建dn160机井22座、新建dn200机井12座。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526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526万元。其中: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993.48万元、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06.41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26.11万元。

进度计划:2022年4月开工建设,2022年9月竣工,2022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1203户6489人。2022年11月至长期内全部发挥社会效益。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的资产移交给项目所在地乡镇及村委会进行管理,项目监督主体为察雅县水利局。

(4)昌都市察雅县烟多镇白久村水渠项目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卓永

实施地点:烟多镇白久村

建设任务:新建水渠四千米。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7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70万元。其中:中央以工代赈资金170万元。

进度计划:2022年4月开工建设,2022年9月竣工,2022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21户138人。2022年11月至长期内全部发挥社会效益。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的资产移交给项目所在地乡镇及村委会进行管理,项目监督主体为察雅县水利局。

(5)察雅县烟多镇列康村灌溉工程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卓永

实施地点:烟多镇列康村

建设任务:新建2000立方米水塘1座,1000立方米水塘1座,500立方米蓄水池1座;修建钢筋砼渠道1km,铺设管道2km。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500万元。其中:中央以工代赈资金资金500万元.

进度计划:2022年4月开工建设,2022年9月竣工,2022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43户255人。2022年11月至长期内全部发挥社会效益。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的资产移交给项目所在地乡镇及村委会进行管理,项目监督主体为察雅县水利局。

(6)察雅县吉塘镇色曲段防洪堤维修工程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卓永

实施地点:吉塘镇雪通村

建设任务:对吉塘镇色曲段防洪堤进行维修671m。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406.52万元,实际安排资金406.52万元。其中: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4.52万元、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332万元。

进度计划:2022年4月开工建设,2022年9月竣工,2022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39户195人。2022年11月至长期内全部发挥社会效益。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的资产移交给项目所在地乡镇及村委会进行管理,项目监督主体为察雅县水利局。

(7)察雅县新卡乡达也村山洪治理工程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卓永

实施地点:新卡乡达也村

建设任务:治理河道总长175m。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61.36万元,实际安排资金61.36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61.36万元。

进度计划:2022年4月开工建设,2022年9月竣工,2022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66户267人。2022年11月至长期内全部发挥社会效益。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的资产移交给项目所在地乡镇及村委会进行管理,项目监督主体为察雅县水利局。

(8)察雅县2022年小型集中供水工程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卓永

实施地点:扩达乡、肯通乡

建设任务:新建河道取水枢纽2座,沉砂池2座,重建100m3蓄水池2座,铺设DN100钢管5.38km,DN100PE管19.32km铺设dn75~50PE配水管网7.5km,修建入户供水防冻桩85座。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721万元,实际安排资金721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21万元。

进度计划:2022年4月开工建设,2022年9月竣工,2022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194户1104人。2022年11月至长期内全部发挥社会效益。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的资产移交给项目所在地乡镇及村委会进行管理,项目监督主体为察雅县水利局。

(9)察雅县香堆镇热孜村防洪堤工程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卓永

实施地点:香堆镇热孜村

建设任务:新建10年一遇防洪堤675m。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336.88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36.88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60.09万元,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76.79万元,

进度计划:2022年4月开工建设,2022年9月竣工,2022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36户217人。2022年11月至长期内全部发挥社会效益。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的资产移交给项目所在地乡镇及村委会进行管理,项目监督主体为察雅县水利局。

(10)察雅县烟多居委会水渠维修工程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卓永

实施地点:烟多居委会

建设任务:对烟多水渠进行维修及清淤,渠道长度8.54公里。(含路面硬化)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434.67万元,实际安排资金43

4.67万元。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434.67万元

进度计划:2022年4月开工建设,2022年9月竣工,2022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1449户9694人。2022年11月至长期内全部发挥社会效益。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的资产移交给项目所在地乡镇及村委会进行管理,项目监督主体为察雅县水利局。

3.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2022年计划实施入户线路改造提升及低电压线路改造等项目5个,计划总投资627.5万元,实际安排资金627.5万元。其中:其中:安排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40.61万元,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86.89万元。

(1)察雅县荣周乡麦堆村入户线路改造提升项目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贡嘎罗布

实施地点:荣周麦堆村

建设任务:对荣周乡麦堆村0.4千伏线路改造5公里,入户0.2千伏线路2公里,户内漏电保护开关138只。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73万元,实际安排资金73万元。其中: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3万元.

进度计划:2022年5月开工建设,2022年7月竣工,2022年8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58户286人,其中脱贫人口19户298人。2022年8月至长期内全部发挥效益,全面完成线路改造升级,综合强化安全主体效益,减少漏电、触电等电力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居民用电可靠性。

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的资产移交给国网察雅县供电公司进行管理,收益主体为察雅县荣周乡麦堆村全部居民,经营主体为国网察雅县供电公司,项目监督主体为察雅县发改委和察雅县乡村振兴局。

(2)察雅县香堆镇香堆村入户线路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贡嘎罗布

实施地点:香堆镇香堆村

建设任务:香堆村新增200千伏安变压器3台,新建0.4千伏线路6公里,以此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用电质量。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44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44万元。其中: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44万元。

进度计划:2022年5月开工建设,2022年7月竣工,2022年8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235户1105人,其中脱贫人口88户380人。2022年8月至长期内全部发挥效益,全面完成线路改造升级,综合强化安全主体效益,减少漏电、触电等电力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居民用电可靠性。

资产管理:以上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的资产移交给国网察雅县供电公司进行管理,收益主体为察雅县香堆镇香堆村全部居民,经营主体为国网察雅县供电公司,项目监督主体为察雅县发改委和察雅县乡村振兴局。

(3)察雅县德西林卡片区入户线路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贡嘎罗布

实施地点:德西林卡片区

建设任务:需对德西林卡片区0.4千伏线路进行改造。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47万元,实际安排资金47万元。其中: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7万元。

进度计划:2022年5月开工建设,2022年7月竣工,2022年8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78户488人,其中脱贫人口28户168人。2022年8月至长期内全部发挥效益,全面完成线路改造升级,综合强化安全主体效益,减少漏电、触电等电力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居民用电可靠性。

资产管理:以上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的资产移交给国网察雅县供电公司进行管理,收益主体为察雅县烟多镇德西林卡片区全部居民,经营主体为国网察雅县供电公司,项目监督主体为察雅县发改委和察雅县乡村振兴局。

(4)察雅县王卡乡易地搬迁安置点10千伏线路和0.4千伏线路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贡嘎罗布

实施地点:王卡乡易地搬迁安置点

建设任务:需拆除王卡乡安置点10千伏线路3.4公里,新增电缆4.6公里,新增配电箱4台,改造0.4千伏线路4.4公里。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6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260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86.89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3.11万元。

进度计划:2022年5月开工建设,2022年7月竣工,2022年8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194户1108人,其中脱贫人口194户1108人。2022年8月至长期内全部发挥效益,全面完成线路改造升级,综合强化安全主体效益,减少漏电、触电等电力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居民用电可靠性。

资产管理:以上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的资产移交给国网察雅县供电公司进行管理,收益主体为察雅县王卡乡安置点全部居民,经营主体为国网察雅县供电公司,项目监督主体为察雅县发改委和察雅县乡村振兴局。

(5)察雅县荣周乡姆巴村低电压线路改造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贡嘎罗布

实施地点:荣周麦堆村

建设任务:需对10千伏线路进行延伸,新建10千伏线路2.5公里,新装50千伏安变压器1台,改造0.4千伏线路2.3公里。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03.5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03.5万元。其中: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3.5万元.

进度计划:2022年5月开工建设,2022年7月竣工,2022年8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58户286人,其中脱贫人口19户298人。2022年8月至长期内全部发挥效益,全面完成线路改造升级,综合强化安全主体效益,减少漏电、触电等电力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居民用电可靠性。

资产管理:以上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的资产移交给国网察雅县供电公司进行管理,收益主体为察雅县荣周乡姆巴村全部居民,经营主体为国网察雅县供电公司,项目监督主体为察雅县发改委和察雅县乡村振兴局。

(四)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

1.察雅县荣周乡佐通村乡村振兴示范点

2022年计划实施察雅县荣周乡佐通村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计划总投资5427.71万元,实际安排资金5427.71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4547.53万元、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648.98万元、县级配套231.2万元。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卓永

实施地点:荣周乡

建设任务:1.新建人畜分离(畜牧棚圈)每户新建畜牧棚圈合计50㎡。2、产业配套(生猪养殖场)200头基础母猪结构,存栏2000头,出栏3300头。总建筑面积5326.07㎡及700m入场道路。3、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新建硬化道路2320.00㎡,路灯64座,宣传标识牌10座,给水管网及污水管道等。4、污水处理站日处理量300立方生活污水处理站及入场管道和道路,排洪沟等。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5427.71万元,实际安排资金5427.71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4547.53万元、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648.98万元、县级配套231.2万元。

进度计划:2023年8月全面完工。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将长期发挥效益,改善50户

240人的居住环境和出行条件;将进一步完善佐通村排水、

灌溉等系统,有效提升当地农牧民群众农业生产水平和排污水平。

资产管理:该项目建成后,计划交由荣周乡人民政府进行管理,并作为项目管理主体,县乡村振兴局进行后续监管,并作为项目监督主体。

2.察雅县烟多镇巴西村乡村振兴示范点

2022年计划实施察雅县烟多镇巴西村乡村振兴示范点,计划总投资3970.97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970.97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3567.89万元、县级配套403.08万元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卓永

实施地点:烟多镇

建设任务:1.巴西村泽唐自然村、巴巴自然村、瓦巴自然村安置区新建青稞晾晒场、损坏外墙修补、新建污水管道及污水处理设备、新建网围栏等;村委会市政路加宽升级,老旧民宅风貌改造,入户道路、围墙改造、冲沟治理、新建主干道路及入户道路,入口处广场改造、新建文化宣传栏等。2、养鸡场改造新建冷冻库、展示馆、鸡舍、管理用房、附属工程、消毒孵化设备购置等。3、红酒加工厂新建年产100吨红酒加工厂一座及其附属设施。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3970.97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970.97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3567.89万元、县级配套403.08万元

进度计划:2023年8月全面完工。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将长期发挥效益,改善76户

336人的居住环境和出行条件;将进一步完善巴西村排水、

灌溉等系统,有效提升当地农牧民群众农业生产水平和排污水平。

资产管理:该项目建成后,计划交由烟多镇人民政府进行管理,并作为项目管理主体,县乡村振兴局进行后续监管,并作为项目监督主体。

(五)扶贫贷款贴息类

1.察雅县2021年扶贫贷款贴息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022年计划实施察雅县2021年扶贫贷款贴息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总投资512.12万元,实际安排资金512.12万元,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512.12万元。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卓永

实施地点:察雅县13个乡(镇)

建设任务:支付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利息512.12万元。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512.12万元,实际安排资金512.12万元,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512.12万元。

进度计划:2022年全部完成。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将实现“水电路讯网、科教文卫保”全面提升,有效改善农牧民居住条件和生产生活环境。通过产业配套和技能培训,有效解决农牧民群众就业增收问题,有效改善农牧民群众2406户*****人住房及生产条件。

(六)生态保护岗位类

2022年生态补偿岗位补助项目资金投向

2022年计划安排生态岗位*****个,总投资4007.02万元,其中:中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生态保护岗位补助)1672.17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334.85万元(含2021年生态补偿岗位整合资金861.15万元),计划于2022年进行安排,每人每年补助3500元。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古金容

实施地点:察雅县13个乡(镇)。

建设任务:计划落实2022年生态保护岗位*****人,每人每年补助3500元。

资金规模:按照人均补助3500元标准,生态补偿脱贫岗位补助资金1672.17万元,其中:中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生态保护岗位补助)1672.17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334.85万元(含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861.15万元)。

进度计划:2022年7月底前完成上半年补偿资金兑现,2022年11月底前完成补偿资金兑现。

绩效目标:计划落实2022年生态补偿脱贫岗位*****人,每人每年补助3500元,带动1600户农牧民群众实现人均增收3500元。

(七)其他类

(1)察雅县农牧民技能培训项目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覃波

实施地点:察雅县13个乡镇

建设任务:计划转移就业培训项目6个,对300名脱贫户进行技能培训:1.装载机操作员60天;2.挖掘机操作员60天;3.混泥土工45天;4.钢筋工45天;5.砌筑工45天;6.中式烹调师45天。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49.35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49.35万元。其中,安排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49.35万元。

进度计划:2022年3月开班,2022年11月全部结业。

绩效目标:通过技能培训,可实现就业300人,确保300人人均年纯收入增加30%以上。

(2)察雅县技艺培训项目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韩宝云

实施地点:察雅县产业园

建设任务:主要培训内容:1.勉唐绘画技能,培训人数30人;2.面具制作技能,培训人数25人;3.金银打造技能,培训人数35人;4.手工藏香制作技能,培训人数20人;5.黑陶罐制作技能,培训人数35人。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9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90万元。其中,安排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90万元。

进度计划:2022年3月开班,2022年11月全部结业。

绩效目标:察雅县技艺培训项目(勉唐、羌姆面具、麦堆金银打造、手工藏香、矿植物颜料、黑陶罐等制作技艺培训项目)。长期内全部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应。

八、部门分工

(一)参与部门。在察雅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察雅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项目库建设要求,以及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的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批准的项目资金申请,察雅县财政局、发改委会同各行业单位等共同进行统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分配工作。

(二)实施部门。由察雅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牵头,县发改委、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会同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卫健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局、林业局等部门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带动农牧民持续增收,并优先吸收农牧民民工。

(三)监督部门。察雅县纪检委、检察院、发改委、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负责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査工作。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确保察雅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使用、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扎实推进,成立察雅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具体实施。

2.建立会议研究机制。按照一事一议的工作原则,统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按照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县委常委会议逐级研究审核审定。按照统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到位情况和安排使用时间要求,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相关会议研究。会议主要研究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项目实施计划、引导资金投向,以及其他需要解决的重大事项等。

(二)强化资金管理

严格贯彻执行《西藏昌都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昌财农〔2021〕93号)、《西藏昌都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昌财农指〔2021〕106号)、《西藏昌都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三区三州”预算的通知》(昌财农指〔2021〕92号)、《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藏财农〔2021〕19号)、《昌都市关于开展2022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合方案审核工作的通知》等制度,将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自治区财政预算专项安排、市级财政配套安排及县本级财政配套安排用于脱贫攻坚巩固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全部纳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范围进行分配使用。

1.资金预算及分配使用。

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管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坚持统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向脱贫攻坚巩固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区域聚焦,向自然资源贫乏等地区倾斜,经县乡村振兴局领导小组会议、县委常委会议逐级研究审定后实施。

2.资金使用管理。严格规范项目审批和实施程序,在确保安全规范的情况下,尽可能降低项目实施成本。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将项目规划、项目设计、项目评估、项目实施、第三方监督等通过公开、透明、规范的程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严格按照自治区、市级统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拨付程序和时限要求安排使用资金,所属项目全部签订项目建设合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工程质量复验制度。同时,切实加强制度执行工作,不折不扣对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统筹安排取得实效。

3.资金报账管理。

统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由县财政局统筹管理专户资金,县财政局依据正式批复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施工进度、项目主管部门出据的审核意见,以及拨款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等,按照国库集中支持管理制度规定和规定程序拨付资金。

4.绩效评价。将中央、自治区、市级和县本级安排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及时完成本绩效评价工作,并向市乡村振兴局报送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

(三)强化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统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将上级安排用于脱贫攻坚巩固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财政专项资金,以及统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在县、乡、村三级通过电视台、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公开栏分别进行5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2个工作日的公告、公示,同时公布公告公示单位、监督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邮箱等,接受社会监督。严肃对待公告公示反馈问题,建立举报台账,及时受理,认真调查核实,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处理。

(四)强化监督检查

强化监督检查机制,严格审计制度,围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开展多形式、多方式的监督检查。一是项目实施单位主动邀请村党支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等参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二是由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由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县纪检委处理;三是察雅县纪检委、检察院、发改委、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的开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使用专项检查,切实落实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四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扎实开展监督检查。五是严格项目验收程序,由项目责任部门和相关成员单位组成项目检查组,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对项目建设进行联合检查。

(五)强化目标考核。

将项目资金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一是完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绩效考评制度,对专项资金的安排分配、使用管理、项目效益等进行全面考核。二是健全考评指标,按照“指标科学、操作简便、结果公正”的原则将考评结果与下年度专项资金的分配相挂钩。三是严格奖惩制度,对绩效好、监管措施到位的乡镇和部门,在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分配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对绩效差、监管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进行扣减。同时,加大通报表彰力度,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较好的乡镇和部门给予通报表彰;对出现问题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成其限时整改。

标签: 涉农统筹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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