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丽沙村经济合作社丽沙村职工招待所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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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丽沙村经济合作社丽沙村职工招待所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 HZTHLS********

1、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丽沙村经济合作社丽沙村职工招待所项目已由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 2204-******-04-01-******,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丽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建设规模:该项目地上建筑面积为*****.26平方米,其中1#招待所建筑面积6907.64平方米、2#招待所建筑面积5575.6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639.87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丽水南城七百秧A-12-1地块。

项目建安费用约为3657万元。

监理酬金报价范围:人民币29.2592万元~36.5740万元。

3、本次项目招标共分一个标段,具体服务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详见设计图纸)。

4、投标申请人条件:

(1)监理企业资质等级:具有建设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在投标人注册;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锁定。

(3)总监理工程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特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载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丽水市外)限制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或监理班子人员未在投标单位交纳养老保险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确定办法:综合评分法。

7、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3月29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获取(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街889号)。

(2)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人:秦骁勇,联系电话:0578-*******159*****921

8、本工程不接受挂靠,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项目监理组人员不得在其他工程任职或投标,投标人所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

招标人: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丽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 地 址:丽水市城北街889号

电 话:135*****798电 话:0578- *******

联系人:朱佩勇 联系人:秦骁勇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3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理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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