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度空调系统维保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度空调系统维保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度空调系统维保项目
品目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空调、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23年03月27日17:1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3月28日至2023年04月0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79号二楼招标代理部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7日09:30
开标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79号一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1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186*****235
采购单位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陈台子路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老师 186*****787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7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工 186*****235

项目概况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度空调系统维保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79号二楼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JJGP-ZFCG-2023-008

项目名称: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度空调系统维保项目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无。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查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单位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单位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证明材料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单位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原件并加盖公章;(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投标单位须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第三方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21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登记信息,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将拒绝其继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以截屏方式留存包括网站地址、名称和查询信息的显示结果及查询时间等,由查询人员在截屏纸质文件上标注查询时间并签字或盖章,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6)投标单位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参加开标会议;(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8日至2023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79号二楼招标代理部

方式:投标单位应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资质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证件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79号一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陈台子路88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186*****7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79号            

联系方式:李工 186*****2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186*****235

 

标签: 空调系统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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