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管道、珠海管道、珠海天然气2023年3月采办计划公示
广东管道、珠海管道、珠海天然气2023年3月采办计划公示
采办计划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2023年度3月份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广东管道、珠海管道、珠海天然气2023-2025年UPS系统预防性维护服务 | 3家公司UPS系统预防性维护服务,计划为1+1+1年。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文件。 | 2023年4月 | 详见附件1 | |
2 | 广东管道、珠海管道、珠海天然气2023年阀门及执行机构维护维修服务 | 天然气场站、阀室内阀门及执行机构因运行需要,需开展执行机构维修和阀门预防性维护工作。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文件。 | 2023年4月 | 详见附件1 | |
3 | 广东管道Elster流量计算机更新改造项目 | 16台Elster FC2000流量计算机(南屏分输站2台、洪湾末站2台、临港分输站5台、横门末站3台、民众分输站4台)升级改造,并附加一台作为备用机。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文件。 | 2023年4月 | 详见附件1 | |
4 | 广东管道、珠海管道、珠海天然气2023-2025年度超声波计量系统维护服务及超声波流量计离线检定服务 | 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文件。 | 2023年4月 | 详见附件1 | |
5 | 广东管道珠中一期洪湾阀室重建工程和洪湾电厂二期供气项目HAZOP分析和SIL评估服务 | 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 | 2023年4月 | 详见附件1 | |
6 | 广东管道2023-2024年永久超声导波监测探头数据采集分析服务 | 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 | 2023年4月 | 详见附件1 | |
7 | 广东管道音波泄漏监测系统维护维修服务 | 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文件。 | 2023年4月 | 详见附件1 | |
8 | 广东管道数字化管道系统智能化升级改造(一期)服务 | 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文件。 | 2023年4月 | 详见附件1 | |
9 | 广东管道SCADA(横河)2023-2025年度系统维护及维修服务 | 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文件。 | 2023年4月 | 详见附件1 | |
10 | 广东管道阀井可燃气体监测系统更新应用研究及珠海管道机房搬迁设备购置项目 | 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文件。 | 2023年4月 | 详见附件1 | |
11 | 广东管道、珠海管道超声波流量计检验检定服务 | 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文件。 | 2023年4月 | 详见附件1 | |
12 | 广东管道5G网络推广及应用服务项目 | 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文件。 | 2023年4月 | 详见附件1 | |
13 | 广东管道洪湾阀室重建工程、洪湾电厂二期供气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服务 | 拟采购洪湾阀室重建工程、洪湾电厂二期供气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服务单位。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文件。 | 2023年4月 | 详见附件1 | |
14 | 广东管道洪湾阀室重建工程、洪湾电厂二期供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服务 | 拟采购洪湾阀室重建工程、洪湾电厂二期供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服务单位。 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文件。 | 2023年4月 | 详见附件1 | |
15 | 广东管道洪湾阀室重建工程、洪湾电厂二期供气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 拟采购洪湾阀室重建工程、洪湾电厂二期供气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单位。 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文件。 | 2023年4月 | 详见附件1 | |
16 | 广东管道洪湾电厂二期供气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 拟采购洪湾电厂二期供气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单位。 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文件。 | 2023年4月 | 详见附件1 | |
17 | 广东管道市域管线试验段(南朗-14#阀井)14#阀井收球装置设备采购 | 拟采购14#阀井收球装置,包括清管、检测器接收装置,收球筒体设备接口配对法兰、盲板,压力表及相关,清管、排污阀门。 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文件。 | 2023年4月 | 详见附件1 | |
18 | 广东管道和珠海管道2023-2025年天然气管道缺陷点和环焊缝开挖验证及适用性评价项目 | 拟开展广东管道、珠海管道内外检测发现的管道缺陷特征点的开挖验证评价工作和管道环焊缝的开挖检查评价工作。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文件。 | 2023年5月 | 详见附件1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示有效期是(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3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 ”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广东管道派驻组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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