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府城镇齐涧村塑料大棚维修工程重新邀请公告
凤阳县府城镇齐涧村塑料大棚维修工程重新邀请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安徽同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凤阳县府城镇齐涧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凤阳县府城镇齐涧村塑料大棚维修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村集体资金,招标人为凤阳县府城镇齐涧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邀请形式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凤阳县府城镇齐涧村塑料大棚维修工程。
2、招标范围:维修大棚共34个,主要为拆除及更换大棚膜,10S无滴膜及小配件,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最高投标限价:
(1)、预算价:*****.43元(含暂列金0元);
(2)、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下浮10%后*****.49元,投标单位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标。
4、履约保证金:无。
5、付款方式:(1)不预付工程款;(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后,承包方先递交结算价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缴纳后招标人将付给承包方审计价款的100%,质保金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退还。
6、工程工期:15日历天
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 标准。
8、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9、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无特殊要求
2、选择投标候选单位:邀请的成员参加本次投标;
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式给予回复。
四、交易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被邀请的投标人。
(2)获取时间:2023年3月27日17:00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五、具体的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时间2023年3月31日15时00分。地点凤阳县府城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府城镇齐涧村村民委员会(公章)
地 址:凤阳县府城镇齐涧村
联系人:齐书记
电 话:159*****509
代理机构:安徽同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地 址:滁州市凤阳县中都大道中段凤凰熙岸206号
联系人:周工
电 话:188*****258
标签: 塑料大棚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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