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材料环氧玻璃钢及安装招标公告
工程材料环氧玻璃钢及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自来水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工程材料环氧玻璃钢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100%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自来水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总面积约2万平方米,环氧玻璃钢防腐面层(3层),环氧玻璃钢防腐贴布(2层)。
2.2供货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接到业主通知后单体涂衬7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2.3供货地点:长春市内业主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状况良好。
3.2 提供近三年(2012、2013、2014)年完成过类似业绩(环氧玻璃钢采购及安装业绩,每年均需提供)。
3.3 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不曾有过任何合同违约或因供货方面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没有被用户投诉的不良记录。
3.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6日至2015年8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窗口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5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78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肆万元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采购预算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自来水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地 址:南关区通化路14号
联系人:陈涛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李伟新、申晓晶
2015年8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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