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抢险保护工程招标公告

综合抢险保护工程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金长城丰荣古城综合抢险保护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ZCDY2015-015

3、采购项目内容:金长城丰荣古城综合抢险保护工程项目施工

4、预算金额:197.3万元

5、本项目由齐齐哈尔市财政局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审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及专家论证意见。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专家论证表

论证内容
金长城丰荣古城综合抢险保护工程项目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专家论证意见

(签字)
(职称)

冯恩学

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教授)
金代长城约始建于金太宗天会(公元1125—1135)年间,金代长城分为岭南和岭北长城全长5500公里主要分布在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建有边堡和墙体,是规模宏大的古代军事防御工程,现大部分已经消失,遗留部分以面目全非,现在金代长城遗址也是黑龙江与内蒙古的分界线。2001年,经国务院核准,将跨越内蒙古和黑龙江的金代长城遗址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7年,国家文物局开展了为期5年的全国范围“长城资源调查”,金代长城遗址正式被列入长城资源调查体系。目前保存最完整地段的金代长城遗址,是黑龙江段共跨越齐齐哈尔市的碾子山区、甘南县和龙江县,全长210多公里。现在由于水土流失及农耕破坏及其严重,金长城正在渐渐消失,为了不让这样宏伟的历史遗存毁在我们这一代,抢险保护刻不容缓,必须提早修复,为子孙留下历史印记,保住这重要的文化遗存。

孙文政

齐齐哈尔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中国长城研究第一人罗哲文老先生说:“金长城是我国多民族国家的历史见证,是历代长城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它保护好利用好功莫大焉”中国的长城是人类的共同文化遗产,是中国人的骄傲。罗老从中华民族的利益出发,告诫我们,金长城同样是一个伟大的工程,它说明了我们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发展,我国多民族团结是世界的一个典范,金长城是我们这个多民族国家的重要历史见证。我们谨记罗老的教诲,以罗老为榜样保护好金长城,并合理利用、发展旅游事业,以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丰荣古城综合抢险保护工程项目是金长城抢险保护项目的一部分,所以保护文化遗址上能告慰祖先,下能对得起儿孙。由于破坏严重金长城保护已经迫在眉睫。



王洪峰


吉林文物考古研究所(研究员)
文化遗址抢险保护施工专业性非常强,责任重大,意义巨大,技术要求高,需要施工单位:懂得历史,尊重历史,抢救历史,保护历史,懂得文化,保护文化修旧为旧,复原历史文化的原有面貌,此类施工单位前身大多为各个考古研究所或国有单位,鉴于国家文物局对本项目的重视与要求,参照国家文化部文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管理办法》与《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国家级文物抢险保护施工单位应具备的资质条件。此项目必须选用在文物系统内有资格,在施工企业内有资历,的施工企业。



综合

论证
齐齐哈尔段金长城属于东北路之一段,也是金修长城最早的一段齐齐哈尔段金长城主墙高大完整。护城外附马面,上置戍楼。墙面有驰道,可供车马通行。墙外有护壕,以护主墙。根据需要往往在主墙外修有不连贯的第二、第三道墙壕,加强了防御的功能,在墙内侧有屯驻军兵的戍军堡。因此齐齐哈尔段金长城工程配套、结构合理。丰荣古城综合抢险保护工程项目是屯驻军兵的戍军堡是金长城体系不可缺少的部分,选用施工单位,必须技术资源雄厚,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文化遗址类施工在国内必须是一流企业,有强烈的责任心,能够对此项目负责,对文化遗产负责。

结论

意见
金长城丰荣古城综合抢险保护工程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应选用具有丰富施工经验,文化底蕴丰厚,企业负责任,承担能力强的国有企业。拟由北京市园林古建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此企业为国有企业,成立于1952年至今没有改制一直为国家所有制,企业资质符合国家文化部要求,主要承担的国家级文物抢险保护的任务有,圆明园,八达岭长城,故宫,明十三陵,颐和园,承德避暑山庄,孔园,南京明长城,世界园艺博览会,中国园林博物馆,国庆天安门广场,等国家与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抢险保护与建设。有此业绩的国有企业全国也只一家。

6、公示期限:2015年8月6日至2015年8月12日

7、采购人:齐齐哈尔文物管理站

地址:建华区卜奎北大街6号

联系电话:霍晓东138*****878

8、集中采购机构: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9号

联系人:王爱晖 崔洪波

联系电话:****-*******

9、监管部门:齐齐哈尔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中环南路

联系人:孟祥安 联系电话:*******-****

金长城丰荣古城综合抢险保护工程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由北京市园林古建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处提供并征求潜在供应商意见。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并加盖公章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8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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