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石油分公司2023-2025年工程项目结算审计、结算复审、招标控制价审计(框架协议)二标段招标公告
上海石油分公司2023-2025年工程项目结算审计、结算复审、招标控制价审计(框架协议)二标段招标公告
上海石油分公司2023-2025年工程项目结算审计、结算复审、
招标控制价审计(框架协议)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上海石油分公司2023-2025年工程项目结算审计、结算复审、招标控制价审计(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分部。上海石油分公司2023-2025年工程项目结算审计、结算复审、招标控制价审计(框架协议)二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址:上海市。
2.2框架协议有效期:2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含税):一标段30万元,二标段30万元。
2.5标段招标范围:
一标段:沪东分公司、沪北分公司、公司本部及其他的工程项目结算审计;沪西分公司、沪南分公司、物流中心、易捷分公司的工程项目结算复审、招标控制价审计。
二标段:沪西分公司、沪南分公司、物流中心、易捷分公司的工程项目结算审计;沪东分公司、沪北分公司、公司本部及其他的工程项目结算复审、招标控制价审计。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加油(气)站、油库、码头、CNG母站、LNG工厂及中转库、成品油管道及场站、中央仓和其他非油品项目,非生产性项目及检维修项目的工程项目结算审计、结算复审、招标控制价审计。具体工作范围及内容以招标人书面指令为准。
2.6投标人可任意选择1个或多个标段参与投标,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每个标段均确定2名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不低于60%,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不高于40%。
2.7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
(1)炼油化工重点项目及一类项目中的审计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持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业绩(须包含工程结算审计或招标控制价审计或工程结算复审内容,单一项目审计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送审金额≥300万元);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项目经理:持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造价咨询项目(须包含工程结算审计或招标控制价审计或工程结算复审内容,单一项目审计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送审金额≥2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3.4符合第一章基本资格条件的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只能有一家参与报名。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3年3月28日10:00。
(2)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4月3日 17:00。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19日 09:30。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
6.1开标时间:2023年4月19日 09:30。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24号甲606室;
邮编:******;
联系人:董浩;
电话:021-********转6071;
电子邮箱:dh.shsy@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分部);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1室;
邮编:******;
联系人:童丹丹;
电话:021-********;
电子邮箱:tongdandan.shsh@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分公司审计部 |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电子邮箱 | dh.shsy@sinopec.com |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2023年3月28日
标签: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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