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2022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2022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现将2022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通告如下。

  一、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一)特种设备登记数量情况。

  截至 2022年年底,全省特种设备总量为******台。其中:锅炉9521台、压力容器*****台、电梯******台、起重机械*****台、客运索道57条、大型游乐设施475台(套)、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台。另有:气瓶168.71万只、压力管道*****公里。(见图1)

  图1 2022年特种设备数量分类比例图

  (二)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及作业人员情况。

  截至2022年年底,全省共有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充装单位1795家,持有许可证 1817张,其中:设计单位42家,持有许可证42张;制造单位194家,持有许可证194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853家,持有许可证853张;移动式压力容器及气瓶充装单位706家,持有许可证728张。(见图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20.06万张。

  图2 2022年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数量分类比例图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情况。

  截至2022年年底,全省共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493个,其中省级1个,地市级11个,区县级78个,区县派出机构403个。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持证安全监察人员共计1550人。

  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有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15家,其中市场监管系统内检验机构10家,社会检验机构5家。另有:无损检测机构13个,气瓶检验机构61个,安全阀校验机构17个,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12个。

  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2022年,全省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1起,死亡1人。与2021年相比,事故数量持平,死亡人数持平。万台特种设备死亡人数为0.04。全年未发生重特大事故,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二)事故特点。

  按设备类别划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1起,死亡1人。

  按发生环节划分,发生在设备的使用环节1起。

  按涉事行业划分,发生在制造业1起。

  按损坏形式划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的主要特征是碰撞。

  (三)事故原因。

  1起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系使用、管理不当导致事故,违章作业仍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具体表现为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操作不当。

  三、2022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主要工作情况

  2022年,全省特种设备战线狠抓隐患排查,强化风险防控,努力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

  一、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控

  一是加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深刻汲取2021年全国多地燃气管道爆炸事故教训,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各地加快建立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全面提高燃气管道检验率,加强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监管。截至目前,燃气管道检验率提高至100%;209家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建成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核发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证1917台,全部录入“全国移动式压力容器公共服务平台”。

  二是组织滑雪场安全联合检查。会同省应急厅、省文旅厅、省体育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5家单位,对我省重点滑雪场进行了联合排查。共检查滑雪场18个,封停1条客运索道,督促整改索道相关问题25项。冬奥会期间,组织各地对辖区内滑雪场客运索道进行全面摸排整治,持续保持监管的高压态势。

  三是开展安全大检查。在全省相继开展春节、两会、二十大等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活动。活动中,做到“五到位”,即单位、场所查到位,死角走到位,法律文书下到位,执法手段用到位,整改措施跟到位。截至目前,排查企业和单位*****家、完成隐患整改2033项。

  四是抓好抗击疫情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通过视频、电话等形式,多次召开线上会议,强调重点场所、重点设备、关键岗位人员的隐患排查。制定出台服务措施,帮助企业和个人全程网办,鼓励自我声明承诺换证,允许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和作业人员申请延期换证。联合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组织专家编制《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应知应会知识手册》,为其他省份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开展特种设备超期未检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开展筛查,严厉查处设备超期未检、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各地出动检查人员2940人次,查出超期未检设备1683台套,发出监察指令书106份,消除安全隐患104项。

  二是开展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强化对电梯维保单位监督检查,扎实做好制动器隐患排查治理,对2050台电梯更换松闸顶杆。对1万余台开展按需维保改革试点、对1000余台电梯进行检验检测改革试点,推动地方政府将电梯纳入民生保障项目,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形成电梯综合治理机制。

  三是开展“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各地在去年整治工作基础上,以气瓶充装单位、检验机构为重点,依法查处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的制造单位、充装单位和检验机构;加大力度排查清理未消除使用功能的报废气瓶,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充装、检验“黑气瓶”违法行为,对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四是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考试机构进行监督抽查。采取重点抽查与“双随机、一公开”相结合方式,省厅组织对160户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作业人员考试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在全省通报,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从源头上进一步促进特种设备运行安全。

  三、加强重点设备监察监管

  一是开展起重机械隐患排查。认真吸取近几年全国各地发生起重机械亡人事故教训,在全省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作业人员无证操作、违章操作治理。对9120台桥式、门式起重机加装了高度限位装置,实施高度“双限位”,提高了设备本质安全。

  二是对全省在用电梯实施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围绕群众投诉举报多、使用年限长、人员密集场所的在用电梯,组织检验机构对全省各地在用电梯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对存在的隐患,由属地监管部门督促企业逐项、逐条整改,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闭环管理。全年完成11个地区3123台电梯监督抽查,整改问题和隐患1173项。

  三是开展锅炉安全隐患专项治理。组织各级监管部门,对集中供热锅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锅炉本体及安全附件是否超期未检、操作人员对设备运行是否监管缺失缺位进行督导检查。对锅炉安全阀未经过校验、超压后安全阀不动作、违章操作进行重点治理,确保了供热期锅炉平稳安全运行。

  四、夯实安全防控体系建设

  一是对基层监察人员进行培训。年初以来,举办5期县级局和基层站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培训人员1610人次,发证人员992人,壮大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队伍。

  二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各地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常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和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特种设备安全意识。

  三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承诺和隐患约谈工作。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承诺和隐患约谈工作。全省各地发放《致法定代表人的一封信》2千余件,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1600余份,对117家隐患企业进行约谈。

  四是加强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对《吉林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不断加强企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快速处置机制。省厅会同长春市局等单位在绿园区鼎庆燃气公司开展压力容器起火应急演练,各地先后开展钢瓶泄漏、电梯困人等应急救援演练39次,有效检验了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程序的适用性、有效性。

标签: 全省特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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