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关区2023年市政道路小修工程项目
南关区2023年市政道路小修工程项目
南关区2023年市政道路小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7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南关区2023年市政道路小修工程,包括南关区城区范围内除市管主干路外的其它市政道路的小修维护道路巡查以及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沥青砼道路、混凝土道路、边石、方砖步道、慢行系统、树穴、粒料垫坑等道路工程;市政排水管线、检查井和收水井井盖及加固等基础设施内容的拆除、维修、养护工程的施工和巡查;市政道路标示线、护栏、街路牌、限高架等附属设施内容的拆除、维修、养护工程的施工和巡查;市政公用停车泊位的施划清除。具体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1000.0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K320*****010152*****001 | |
建设单位: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标段(包)名称:南关区2023年市政道路小修工程项目 | |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工程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范围内 | |
总投资(万元):1000.0 | |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南关区2023年市政道路小修工程,包括南关区城区范围内除市管主干路外的其它市政道路的小修维护道路巡查以及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沥青砼道路、混凝土道路、边石、方砖步道、慢行系统、树穴、粒料垫坑等道路工程;市政排水管线、检查井和收水井井盖及加固等基础设施内容的拆除、维修、养护工程的施工和巡查;市政道路标示线、护栏、街路牌、限高架等附属设施内容的拆除、维修、养护工程的施工和巡查;市政公用停车泊位的施划清除。具体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年04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03月28日至2023年04月03日 | |
投标地点: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3年04月03日 16时00分 | |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关区2023年市政道路小修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4月19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CG[2023]59; 项目名称:南关区2023年市政道路小修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南关区2023年市政道路小修工程,包括南关区城区范围内除市管主干路外的其它市政道路的小修维护道路巡查以及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沥青砼道路、混凝土道路、边石、方砖步道、慢行系统、树穴、粒料垫坑等道路工程;市政排水管线、检查井和收水井井盖及加固等基础设施内容的拆除、维修、养护工程的施工和巡查;市政道路标示线、护栏、街路牌、限高架等附属设施内容的拆除、维修、养护工程的施工和巡查;市政公用停车泊位的施划清除。具体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以审核后的实际发生额为准);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1.00; 项目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范围内;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3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3.4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近三年(2020年1月1日本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 本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授权人须是本单位参保人员,须提供参保证明。开标现场委托代理人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3月28日8时30分至2023年4月3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锁;(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9428,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肖笛 177*****35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4月19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四开标室(长春市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377号 联系人:何瑞 联系方式:043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6822号保合大厦1303室 联系人:李萌 联系方式:0431-********、186*****615 3.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丹红 联系电话:0431-******** 4.本项目采购支持“政采贷”政策 “政采贷”工作联系人:尹博文 联系电话:0431-******** | |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客服)、177*****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
南关区2023年市政道路小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7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南关区2023年市政道路小修工程,包括南关区城区范围内除市管主干路外的其它市政道路的小修维护道路巡查以及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沥青砼道路、混凝土道路、边石、方砖步道、慢行系统、树穴、粒料垫坑等道路工程;市政排水管线、检查井和收水井井盖及加固等基础设施内容的拆除、维修、养护工程的施工和巡查;市政道路标示线、护栏、街路牌、限高架等附属设施内容的拆除、维修、养护工程的施工和巡查;市政公用停车泊位的施划清除。具体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1000.0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K320*****010152*****001 | |
建设单位: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标段(包)名称:南关区2023年市政道路小修工程项目 | |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工程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范围内 | |
总投资(万元):1000.0 | |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南关区2023年市政道路小修工程,包括南关区城区范围内除市管主干路外的其它市政道路的小修维护道路巡查以及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沥青砼道路、混凝土道路、边石、方砖步道、慢行系统、树穴、粒料垫坑等道路工程;市政排水管线、检查井和收水井井盖及加固等基础设施内容的拆除、维修、养护工程的施工和巡查;市政道路标示线、护栏、街路牌、限高架等附属设施内容的拆除、维修、养护工程的施工和巡查;市政公用停车泊位的施划清除。具体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年04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03月28日至2023年04月03日 | |
投标地点: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3年04月03日 16时00分 | |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关区2023年市政道路小修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4月19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CG[2023]59; 项目名称:南关区2023年市政道路小修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南关区2023年市政道路小修工程,包括南关区城区范围内除市管主干路外的其它市政道路的小修维护道路巡查以及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沥青砼道路、混凝土道路、边石、方砖步道、慢行系统、树穴、粒料垫坑等道路工程;市政排水管线、检查井和收水井井盖及加固等基础设施内容的拆除、维修、养护工程的施工和巡查;市政道路标示线、护栏、街路牌、限高架等附属设施内容的拆除、维修、养护工程的施工和巡查;市政公用停车泊位的施划清除。具体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以审核后的实际发生额为准);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1.00; 项目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范围内;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3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3.4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近三年(2020年1月1日本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 本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授权人须是本单位参保人员,须提供参保证明。开标现场委托代理人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3月28日8时30分至2023年4月3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锁;(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9428,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肖笛 177*****35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4月19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四开标室(长春市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377号 联系人:何瑞 联系方式:043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6822号保合大厦1303室 联系人:李萌 联系方式:0431-********、186*****615 3.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丹红 联系电话:0431-******** 4.本项目采购支持“政采贷”政策 “政采贷”工作联系人:尹博文 联系电话:0431-******** | |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客服)、177*****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
标签: 政道路小修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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