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农业大学共建九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三次)沈阳顺达汇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受
沈阳农业大学委托,对
沈阳农业大学共建九设备采购(LNZC********989)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报价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报价无效。
第01包教学专用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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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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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 元素分析仪
| 1
| 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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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 半制备液相色谱
| 1
| 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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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 荧光分光光度计
| 1
| 国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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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1
| 国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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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的产品及所要求服务的经销代理商或生产厂家;
4.2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若由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还需提供国内总代理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3 01包:要求供应商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5年8月10日10:00(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到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01室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供应商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应携带的报名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有效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税务登记证副本、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5年8月11日14: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
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01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谈判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顺达汇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01室
联 系 人:晋莹
联系电话:
***-********转605
传 真:
***-********转604
采购单位:沈阳农业大学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
***-******** 沈阳顺达汇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