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招标公告

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招标公告

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QFWZB ******

一、招标人: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1、组织对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进行评价;

2、对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现场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

3、编制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五、投标人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及以上的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的单位。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交付。

6、投标单位须知及要求

1)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及缴纳方式

1.1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

1.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3月23日16:00前。

1.3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方式缴纳,不收承兑汇票。电汇(以单位账户)的方式缴纳。

全称: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行哈尔滨市平房支行

账号:350*****090********

2)投标保证金

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4.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4.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2.4.3评委会认为投标单位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及处罚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如存在以上行为,首先扣除投标保证金,向投标人提出警告,情景严重的将被列入黑名单,三年之内不允许在中铝集团所属企业内参与招投标活动。

4)对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处罚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需扣除投标保证金,如招标人没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情况对投标人进行处罚,罚金不超出投标总额2%。如投标人拒绝缴纳罚金,招标人视情况可将投标人列入黑名单,三年之内不允许在中铝集团所属企业内参与招投标活动。

5)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六、资格审查方式

后审,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七、报名应提交的资料:

1、提供满足资格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并需提供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打印的信息报告,并加盖企业公章。

八、投标地点: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安环保卫部(哈尔滨市平房区新疆三道街11号新办公楼120室)

联系人:熊立民 电话:0451-********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24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职业病危害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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