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第三方机构开展2023年地理标志产品运营促进项目的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第三方机构开展2023年地理标志产品运营促进项目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地理标志产品运营促进工作,推动知识产权经济高质量发展,本局拟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承担2023年地理标志产品运营促进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地理标志产品运营促进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内容要求
强化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地理标志产品牌化运营,助力地理标志产业高质量发展。包含但不限于:
1.举办南沙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宣传推介活动1场,推广新垦莲藕、南沙青蟹地理标志产品,促进农户散户积极申请使用专用标志,活动参加人数不少于30人,活动参加人员对活动满意度不低于85%。
2.举办地理标志产品对接研讨活动或讲座2场(新垦莲藕、南沙青蟹各1场),研究本地区地理标志产品发展方向和推广方式,促进地理标志产品发展,活动参加人数不少于30人,活动参加人员对活动满意度不低于85%。
3.在广东主流媒体至少发布2篇地理标志宣传推广文章。
4.调研新垦莲藕、南沙青蟹、黄阁小虎麻虾种养殖范围内的零散种养殖户生产经营状况,引导协助零散户加入使用地标专用标志,提升产品附加值,组织提出不少于1批次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
(二)时间要求
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完善实施方案,2023年10月前达到项目所有目标并通过验收。
三、项目承担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
2.报价人具有承接本项目的相应能力,有相关经验;
3.报价人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须专业服务技术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四、项目经费预算金额
项目资金20万元。
五、定标方式
1.报价高于项目限价的视为报价无效。
2.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方式比选,且平均分不得低于75分(综合评分表详见附件)。通过对主要业绩、人员配置、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分数高者中标。
3.若两家及以上报价单位的综合评分均为最高分的情况,则向上述单位再次邀请报价。
4.当对本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人达三家时,本次采购评审小组按本次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当对本询价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的,本次评审小组可以按本次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当对本询价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本次评审小组按照符合采购需求、报价合理的原则,经核准可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六、报价要求
1.报价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服务方案、项目报价表、服务机构简介、类似服务案例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以上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我局,并把文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局邮(nsip@qq.com)。
2.截止时间:2023年4月3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3.文件递交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凯翔路3号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05室(知识产权处),邮编:******。
4.联系人:黄秋阳,联系电话:020-********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7日
标签: 地理标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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