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公告:青浦公安分局RFID非机动车辆防盗管理系统的谈判公告

谈判公告:青浦公安分局RFID非机动车辆防盗管理系统的谈判公告

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四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青浦公安分局RFID非机动车辆防盗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3.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投标标书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3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500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3.4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的信誉,在本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青浦公安分局RFID非机动车辆防盗管理系统

2、项目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QP2015-005)

3、预算编号:17-15-1369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青浦公安分局RFID非机动车辆防盗管理系统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青浦区范围内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月内(实际情况按照系统实际进度变更)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08-0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08-1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3.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

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

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

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5-08-20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5-08-20 09:3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胜利路758号6楼

2、谈判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胜利路758号6楼。届时请供应商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本机构不提供无线网络,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出席谈判会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供应商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请于2015年08月05日至2015年08月10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被授权代表人前往上海市青浦区胜利路758号6楼进行验证并购买谈判文件(请自行携带U盘拷贝电子版),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参加竞争性谈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四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城中北路485号地址:东体育会路816号A座605室

邮编:

201799邮编:200083
联系人:朱伟联系人:周张芹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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