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2023年西藏公司广告宣传印刷品二级集采项目_比选公告
中国移动2023年西藏公司广告宣传印刷品二级集采项目_比选公告
1.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2023年西藏公司广告宣传印刷品二级集采项目。
1.2采购规模:*******.01元(含税金额),*******.15元(不含税金额)。
1.3采购内容:全区2023年广告宣传印刷品包括以下内容。
内容一:包含堆头、业务受理单共2大类印刷品;
内容二:包含X展架、桁架、易拉宝、门型防风展架等4大类;
内容三:包含喷绘、横幅、亚克力、PVC等4大类;
内容四:包含帐篷、太阳伞、太阳帽、活动服装等户外4大类产品;
内容五:包含吸塑、写真、灯箱等3大类产品;
内容六:包含桌牌及桌面展示架等2大类产品;
内容七:专项节日气氛物料,包含橱窗摆件、中国结、灯笼、气球等4大类产品
1.4项目周期:本次框架协议服务合作期为1年。(预计周期为2023年4月13日至2024年4月12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5中选人数量:各采购包分别选取1名中选人 。
1.6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分为8个采购包,允许应答人可同时应答多个采购包,并可中选多个采购包(兼投兼中)。具体如下:
包段 | 属地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不含税/元) | 采购预算(含税/元) | 备注 |
包1 | 区公司 | 宣传物料制作 | ******.62 | *******.00 | 无 |
包2 | 拉萨 | 宣传物料制作 | ******.15 | ******.00 | 无 |
包3 | 日喀则 | 宣传物料制作 | ******.21 | ******.00 | 无 |
包4 | 山南 | 宣传物料制作 | ******.32 | ******.00 | 无 |
包5 | 林芝 | 宣传物料制作 | ******.10 | ******.00 | 无 |
包6 | 昌都 | 宣传物料制作 | ******.45 | ******.01 | 无 |
包7 | 那曲 | 宣传物料制作 | ******.32 | ******.00 | 无 |
包8 | 阿里 | 宣传物料制作 | ******.98 | ******.00 | 无 |
1.7最高限价:各采购包应答人根据《物料价格清单》进行折扣报价,包1折扣限价为61.67%、包2折扣限价为61.67%、包3折扣限价为68%、包4折扣限价为64.17%、包5折扣限价为75%、包6折扣限价为68%、包7折扣限价为64.17%%、包8折扣限价为75%(如应答报价为60%,即在《物料价格清单》的计费标准上打6折。),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评审委员会将否决其应答。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包1 | 广告设计(省级) | 项 | 2.000 |
包2 | 广告制作(地市级) | 项 | 2.000 |
包3 | 广告制作(地市级) | 项 | 2.000 |
包4 | 广告制作(地市级) | 项 | 2.000 |
包5 | 广告制作(地市级) | 项 | 2.000 |
包6 | 广告制作(地市级) | 项 | 2.000 |
包7 | 广告制作(地市级) | 项 | 2.000 |
包8 | 广告制作(地市级) | 项 | 2.000 |
2.1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等其他证明材料。注:应答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登记证等证明材料一致。
2.2纳税资格:应答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或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例如:税务事项通知书或国家税务总局查询截图或以往开过的增值税专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须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3应答人应提供:1、应答人已在本地有印刷场地的需提供证明材料:自有场地须提供产权证明或证明该房屋属于应答人的证明文件;租赁场地则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租房合同等证明材料)。2、应答人暂无本地印刷场地的承诺中选后15日内在本地建立印刷场地,需提供加盖应答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4业绩要求:应答人提供(近三年)自2020年3月1日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止(时效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至少一份。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等);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名称、合同上限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等内容),并须提供对应的结算单据或订单等。
备注:1.应答人应提供清晰的证明文件,提供不全或提供不清晰视为无效业绩,业绩合同原件备查;2.应答人须提供与上述合同或框架结算单据/订单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或网上发票认证系统查询截屏(发票主体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一致,若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绩金额以发票的金额或者网上发票系统查询截屏金额为准。
2.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1、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经营异常名录,3、失信被执行人,4、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税收违法”记录名单;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1、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2、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中无记录,在“行政处罚信息”中不存在影响本次项目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记录。
备注:以上须做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另评审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进行审核,未提供承诺函或提供虚假承诺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2.6其他说明事项:
(1)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影响正常经营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及事故责任、质量问题、犯罪行为的;被纳入西藏移动禁止合作负面行为清单中。
(2)应答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包括法人代表、控股股东)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控股的不同子公司或总公司与分公司)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各应答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各应答人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4)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6)应答人承诺遵守中国移动西藏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实施细则。
备注:以上6项需做书面承诺,未承诺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2.7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提供承诺函)
备注:1.上述资格证明材料中要求提供相关复印件/扫描件的,应清晰并方便辨认,若不清晰难以辨认的,均不予认可,将导致应答被否决。
2.采购人根据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大数据平台对应答文件的围标串标分析结果,如围标串标分析结果中体现出应答人有违反应答人须知前附表中备注1中《附件二:采购项目串通投标(应答)行为认定规则》的,评审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中备注1中《采购项目串通投标(应答)行为认定措施表》进行处理。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
联系人:诺布先生
电话:139*****819
电子邮件:139*****819@139.com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3房(西藏办事处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北京中路8号环球大厦4楼)
联系人:王天宇、次仁卓玛、龚涛
电话:176*****999、178*****050(工作时间:09:30-13:00,15:30-18:30)
电子邮件:176*****999@139.com(全天可接受邮件)
应答人认为本次公开采购活动违反纪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采购人监督部门投诉。投诉有请署名。
投诉处理信息:
第一级处理人:诺布先生,电话:139*****819,邮箱:139*****819@139.com;
第二级处理人:于先生,电话:15089000761,邮箱:15089000761@139.com;
第三级处理人:胡先生,电话:13989989273,邮箱:13989989273@139.com;
备注:1、投诉时请严格按照第一级处理人、第二级处理人、第三级处理人的顺序进行投诉,严禁越级投诉;
2、质疑及投诉应当递交书面投诉书并署名,包括投标人名称和联系方式。如属于捏造事实或恶意投诉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如提出的异议投诉,经查实后属于无理或者无效,一年内发生两次的移动公司将对该单位通报批评;超过2次的将对该单位拉入供应商黑名单处理,2年内不得再参与移动公司的投标/应答(依据:《中国移动西藏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
3、投诉电话只接受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
异议渠道:*****.cn/PublicObjectiononline/?projectId=210000000042544&projectType=1&actionType=3&actionId=7874e88ef56a49759595b4d4714ddae5">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9.1请供应商在“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及时完成报名工作,并保证给采购人预留合理时间完成报名审核和比选文件购买确认工作,如供应商未预留合理的审核时间,使采购人未及时审核确认供应商,最终导致供应商无法下载比选文件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9.2若应答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应答人需在比选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主动向采购人提出申报。
9.3特别提醒:为不影响供应商参与项目应答,请及时阅读《关于供应商全面切换CMCA证书服务的通知》并尽快按要求完成切换,网址连接为:https://b2b.*****.cn/b2b/main/viewVendorNoticeContent.html?noticeBean.id=21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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