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安新县】安新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及监理招标公告

【雄安新区安新县】安新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及监理招标公告

安新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及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新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财政厅以冀农字【202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新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018万元和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政府债券)1566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安新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多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安新县老何头镇、芦庄乡、寨里乡、刘李庄镇。

2.2建设规模:本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5万亩,范围为老何头镇约2.3万亩,芦庄乡约1.5万亩,寨里乡约0.5万亩,刘李庄镇约0.7万亩(最终以实际测量为准)。力求实现绩效目标: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升农田灌溉排水、节水能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有效提升;项目建设符合项目区农民期望,受到当地农民欢迎。

2.3服务期限:一标段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初步设计文件通过立项评审后1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投标人自行合理安排勘察时间,以满足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需要,确保完成全部成果编制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并提供后续相关施工配合服务。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4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7584万元。

2.5招标范围:一标段:完成安新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勘察工作、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施工配合等工作。二标段:完成安新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6质量标准:一标段: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项目建设需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二标段:合格。满足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2.7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方式。

2.8标段划分:两个标段。一标段:勘察设计;二标段: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的能力。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以上工程勘察专业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

设计资质:农林行业乙级(含)以上或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二标段: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

3.2一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二标段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一标段: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农林、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测量、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勘察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农林、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在本单位近一年内(2022年2月至今)至少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前提下,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二标段: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在本单位近一年内(2022年2月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至少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3信誉要求:

(1)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有关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2)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4)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2次或累计罚款伍万元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4不得存在下列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10)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一标段: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二标段: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一标段: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二标段: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

(16)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7)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18)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19)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0)二标段: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1)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3.5本次招标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标段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最多两家单位;

(3)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对招标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总负责,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

3.7其他要求: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3年01月20日09时00分00秒至2023年01月31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同时进行招标文件的获取与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相关资料,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按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2月13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7.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远程开标。

开标地点:线上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线下地点: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投标人不参与现场开标)。

投标人需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开标地点进行现场投标,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从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算),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8.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安新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多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新县雁翎西路199号

地 址:

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鲁岗路125号

联系人:

王主任

联系人:

赵紫雄

电话:

0312-*******

电话:

0312-*******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ebeiduoou@163.com

10.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交易平台”的注册、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

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

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400-780-9998。

公告版=1标段勘察设计=安新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及监理招标文件V2.0.pdf

公告版=2标段监理=安新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及监理招标文件V2.0.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标准农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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